第五章 魏玛时期的德国人和犹太人(第20/20页)
至于教会,它们的官方立场是,在为其他的权利而战之前,首先要为他们信奉者的权利而斗争。像许多特殊的利益集团和党派一样,教会只关心自己,经常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围墙里。当对犹太人的暴行不时出现时,教会在睡觉,从不醒来。德国的教会将弄巧成拙的习惯一直带到第三帝国,醒悟过晚,以至于无法改变悲剧的结果。在新教教会里也出现了裂痕,一个称自己为“德国的基督徒”的喧嚣的少数派接受了民族主义的思想,这些思想让他们确信基督是雅利安人。但是,作为整体的教会依然强烈地反对这种反犹太人的观念,继续肯定拯救最初是来自犹太人的信仰。无论是新教教会还是罗马天主教会,连同它们的大多数成员,都从来没有肯定任何暴力形式的、涉及剥夺犹太人权利、将犹太人驱逐出德国,或者灭绝他们的犹太恐惧症。不幸的是,教会从来没有积聚足够的政治力量或者勇气来保护它们自己成员的权利,更不用说它们犹太公民的权利了。
当然,这对于所有文明的政党和群体来说都是真实的;他们的差异证明比他们共同保卫文明的价值观的努力更强烈。在共和国垂死的几年当中,政治的重心从民主的左派和中间派转移到极端的右派,从进行民主实验的心甘情愿到对集权主义控制的强烈集体欲望。希特勒是这个重大转变的受惠者;他的政治天才存在于发动众多的不满者之中,存在于赢得显然是不相容的社会团体的支持。他知道在大众民主时代的选举方式不仅是由阶级的从属关系,也是由群体的偏见塑造的。他通过论证认识到:假如他能够成功地将大众民族化,用民族的偏见灌输他们,他就能成功地消弭经济的分化,重新将异质的因素整合到民族共同体当中。他是正确的。在1923年到1933年间,他为一个大众的政党创造了这一基础,这是一个十分新颖的概念,以致它完全躲避了他的政治对手,尤其是政治左派的阶级意识的思想。选举方式显示,希特勒的魅力穿过了所有阶级的疆界;它尤其在社会的中产阶级和中上层阶级显示得更为强烈。有论点认为,希特勒在中下层阶级那里,从社会和经济上一无所有和边缘化的小市民那里得到了大多数支持。这个论点不再有说服力。注
真相是,希特勒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尽管他在自由选举中得到的最高选票只有37.2%,也就是每八票中有三票;但是这个边际高于任何其他政党,足以使他得到他所需要的为了击溃对手、进入总理府的力量。给予希特勒支持的是共和国分裂的缺陷和它的文化,尤其是反对党温和的领导层、魏玛宪法的缺点、对《凡尔赛条约》的普遍憎恨、不断增长的对集权主义领导层的渴望心态、统治精英关键成员的背叛。希特勒充分利用了纳粹党在计策上的优势,以及他自己操纵事态的天赋,欺骗了在1932年唯一可以阻止他的集团——围绕在兴登堡总统周围的保守主义的圈子。一旦搞定了它,希特勒只用十八个月就消灭了他最强劲的对立面,建立了极权主义统治的工具:警察、政府机构、大众传媒、经济和武装部队。
投票支持希特勒的德国人经常更关心的是通货膨胀和失业、共产主义的危险、他们国家的地位,而不是犹太人。但是,回过头来想,清楚的是,投票支持希特勒就是投票反对犹太人。确定在1932年有多少人完全认识到这一事实是不可能的,无论答案是什么,希特勒都能利用犹太恐惧症强大的蓄水池,并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不择手段地从德国消灭犹太人。德国民众在多大程度上在这一政策上乐意支持他,依赖于他们对他的目标的认识,依赖于把他作为他们的领袖,对他个人的支持和忠诚。
注 纳粹党党章第四条说:“只有这个民族的成员才能是这个国家的成员。只有德国血统的人——无论他们的信条如何——才可能是这个国家的人。这样,没有犹太人可能是这个国家的成员。”
注 纳粹党是一个由小店主、教师、牧师、律师、医生、农场主、技术工匠组成的“下中产阶级”政党的论点,有着长期的历史,它最初由哈罗德· 拉斯维尔在1933年《政治学季刊》发表的《希特勒主义的政治学》中提出的,结果是得到了反复的引用,成为了历史学家的正统观念。这些历史学家被训练根据阶级关系或者经济地位去解释社会的变化。尽管这一论点具有某种优点,但是作为解释的模型是不充分的。一些研究已经显示,纳粹党的吸引力远比以前假定的宽泛。纳粹党是一个民粹党,对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都有着吸引力,从拉斯维尔的小市民到年轻人、城市工人、上层阶级精英以及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