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犹太恐惧症仇恨的结果:大屠杀(第17/25页)
人们能够发现这一缺点循环时的证据,并且当人们读到纽伦堡战犯、在越南梅莱村的美国杀戮者、安德森维尔(南北战争南部联盟监狱的所在地)的指挥官的文字记录的时候,人们再次能够发现这一证据。在士兵、党派官员、服从的主体之间,我们发现了共同的东西,这就是无限度地服从权力机构,以及使用同一的心理机制的能力,以减轻伤害无助受害者的压力。
大屠杀的杀戮者涵盖了从“普通”德国人的层面到普通人类的层面,对他们提出争议是重要的,因为德国人两者兼有。“普通的德国人”这个词不可能具有准确的科学定义。我们不可能用德国警察来“测定”整个德国社会,因为他们不是总体上德国人各个层面的代表。治安警察的成员仅仅是松散意义上德国警察的代表,而不是德国教师、教授、医生、律师、护士或者商人的代表。德国警察,特别是汉堡警察的核心,是从右翼自由军团部队中招募而来的。这些部队的军国主义和极端犹太恐惧症的信念在统计学的意义上,并非和大多数德国人相关。我们并非十分清楚这些人是如何被招募和训练的,这些人当中有多少长期是警察,有多少人在1941年至1945年间被招募,以致我们除了证明他们的“普通性”的特别统计学陈述之外,并不能够明确表达任何其他东西。根据我的想法,对统计学意义上“普通”德国人或者其他普通事情的探究仅仅是一个有用的阶石,有助于我们寻求真正的道德答案,而非科学答案:作为人类的成员,如果不是上帝的恩典,我们所有的人都可能成为杀戮者吗?大屠杀既是德国人的也是当代的反人类的罪行;它既是反犹太人的也是反人类的罪行。它必然是两者,因为犹太人和德国人是人类的一部分,以致一方对另一方犯下的罪行是这个词两个意义上的犯罪。
通往极端邪恶的会聚之路
埃米尔· 法肯海姆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他曾经询问公认的在世最伟大的大屠杀研究学者劳尔· 希尔贝格一个问题:“劳尔,你对他们如何进行大屠杀进行了长期而艰难的思考。现在你告诉我吧,他们为何这样做? ”希尔贝格长叹了一口气回答道:“他们做这件事,因为他们要做这件事。”
法肯海姆是重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向美国哲学协会的一次会议报道了这件事情。在接下来的会议讨论过程中,有人替换为“他们做这件事,因为他们决定做这件事”。正如法肯海姆正确指出的,这些回答都是不充分的,或者都是不能让人满意的,因为假如一个人出于恐惧将自己限于一些小的问题,给重大的问题可能一个过小的答案,那么他实际上事先阻止了自己接近大问题的可能性。没有人能够改进劳尔对纳粹如何计划和执行大屠杀的解释,但是法肯海姆正确地认为,在德国和全球人类史的长河中,有关这一重大的问题,以及这一事件全球人类的意义方面,依然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法肯海姆已经开创了几条富有提示性,据此可以解释重大问题的路径;同时提出这样一个论点:纳粹的种族世界观给种族灭绝的犯罪者提供了综合的广阔原则,据此他们可以建构自己的经验。法肯海姆也证明了一个论点:对德国历史中包罗万象的世界观重要性的理解,是理解人们接受纳粹世界观的根本前提。为何大屠杀发生在德国?对其诸多原因的分析和总结肯定了法肯海姆的这一看法,同时把这一看法作为起点去清楚地说明所有其他必须探究的原因,以便理解它的发生。这里有七个说明大屠杀发生的原因:
1. 纳粹权力精英生物学—种族的世界观
2. 极权主义警察国家的宣传效果
3. 集权主义科层体制的共谋
4. 文明约束的崩溃
5. 战时环境的掩盖和对俄战役的残暴效果
6. 被占国家和卫星国的合作
7. 在冷漠世界里受害者的消极性
1. 纳粹权力精英生物学—种族的世界观
任何犯罪——无论大小——除了激情犯罪,都事先假定了动机和理性意图。大屠杀也不例外;它是依赖有意识的设计和一个独特的纳粹精神状态的逻辑。一个人可能会认为,大屠杀可能由一种特殊种类的思想所引发,它促使犯罪者去消灭他们真正相信是劣等的、有罪的民族。我们通过探究这类思想的知识起源和它提出的有关普遍结构性原则的权力的要求,检验了这类思想的内容。依靠这些原则,人类的多个共同体限定了自己,同时彻底地将自己和别人彼此分开。这样的思想以排他的联系和极端化的模式运行;它参照某种普遍的、排他的、存在于个人自身之外的,而存在于阶级、性别、民族、种族之中的善来定义个人。20世纪主要的政治和社会运动放弃了启蒙运动普遍的人类理想,将人置于用极端化和敌对的词汇进行思考的环境之中。现代各种伟大的“主义”都坚持将个人加以范畴化和差异化,把他们作为更大群体中排他的成员,这个群体被假定在经济、政治或者道德等方面被选择为至善,而其他的群体注定是没有价值的,或者具有天生的邪恶,要么皈依,要么被灭绝。就是这种根植于群体认同的心理和对绝对答案的某种本质需求的意识形态思维,提供了内在于纳粹主义和苏联式共产主义的灭绝性狂怒。它们是20世纪两个最宏大的伪宗教运动,是内部自我包容的世界观;它们的知识分子领袖被深刻的对确定性的心理需求所驱动,这一需求要求最严格地把现实划分为绝对的善和绝对的恶两个部分。
尽管这个思想体现在世界最伟大的宗教中,但是让传统宗教对一种明显是当代的精神疾病负责是不正确的和不公平的。纳粹的种族意识或者苏联式共产主义的阶级意识,不是简单回归原始的或者神话的思维;相反,这种思维利用了——或者错误地利用了——当代科学意识的概念原则。这些当代运动借助科学证实他们的政治或者社会偏见;它们不是参照上帝要求的确定性,而是经济学的或者生物学的必然性假定法则。纳粹和苏联式共产主义要么依照种族或者经济的从属关系来定义个人,向对手发出威胁或者发动革命。纳粹分子将这种思想变成了最为极端的种族结论,因为不像苏联的共产主义者,对于他们认为是“异类的”某些特定群体,他们完全拒绝他们的皈依。对于这些人来说——犹太人、吉卜赛人、斯拉夫人、同性恋者、精神残缺的人——在纳粹统治的世界里没有任何被拯救的希望。苏联的共产主义者至少愿意接纳前面提及的资产阶级成员进入他们的行列,只要他们“看见真理之光”,并且皈依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无可否认是单向的、心理上是谬误的,它建立在人类兄弟情谊的理想之上,而非在纳粹那里,建立在非人道的、腐朽原则之上。但是,在这两种意识形态背后,人能够识别明显的对科学推理的曲解,要么是蓄意地,要么是依靠对科学原则的错误过度夸大,把它们带入人类行为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