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书(第32/33页)

筠仙顷有书来,言弟名远震京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弟须慎之又慎。兹将原书抄送一阅。

家中四宅大小平安。兄夜来渐能成寐。葛亦山先生病尚未愈,而教书工课如常。刘为章在白果看地,余与尧、霞不以为然。第二次往看岳龙,则飘然不反,回湘潭筱岑家去矣。顷有杜茂才者,丰城人,避难来住永丰,至我家投效,因留其看地。据刘与杜二人言,周璧冲有凶煞,是宜速改。余观杜之识似胜于刘,并胜于近处诸人,不知视东阳叔祖何如耳?余心时时未忘改葬一事,而苦自己不善看,又苦无最贴心之人。弟意以东阳叔祖为主,渠亦难于远出寻求,且上等者自须先自为谋。日夜念此,至焦灼耳。

先大父、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费,温弟临行捐银百两,余以刘国斌之赠,亦捐银百两,弟可设法捐赀否?四弟、季弟则以弟昨寄之银内提百金为二人捐款。合之当业二处,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树墓表,尚属易办。

吾精力日衰,心好古文,颇知其意而不能多作。日内思为三代考妣作三墓表,虑不克工,亦尚惮于动手也。先考妣祠宇若不能另起,或另买二宅作住屋,即以腰里新屋为祠亦无不可。其天家赐物及宗器、祭器等概藏于祠堂,庶有所归宿,将来京中运回之书籍及家中先后置书亦贮于此祠。吾生平坐不善收拾,为咎甚巨,所得诸物随手散去,至今追悔不已。然趁此收拾,亦尚有可为。弟收拾佳物较善于诸昆,从此益当细心捡点,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

澄弟在县尚未归,季弟往邵阳邓光一家,此次恐无信,并告。兄国藩具。

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致九弟·季弟惟有一静字可以胜敌 咸丰十一年二月廿二日

沅季两弟左右:

廿一酉刻接十九早信。官相既已出城,则希庵由下巴河南渡以救省城,甚是矣。希庵既已南渡,狗逆必回救安庆,风弛雨骤,经过黄梅、宿松均不停留,直由石碑以下集贤关,此意计中事也。

凡军行太速,气太锐,其中必有不整不齐之处,惟有一静字可以胜之。不出队,不喊呐,枪炮不能命中者不许乱放一声,稳住一二日,则大局已定。然后函告春霆渡江救援,并可约多军三面夹击。

吾之不肯令鲍军预先北渡者,一则南岸处处危急,赖鲍军以少定人心;二则霆军长处甚多,而短处正坐少一静字。若狗贼初回集贤关,其情切于救城中之母妻眷属,拼命死战,鲍军当之,胜负尚未可知。若鲍公未至,狗贼有轻视弟等之心,而弟等持以谨静专一之气,虽危险数日,而后来得收多、鲍夹击之效,却有六七分把握。

吾兄弟无功无能,俱统领万众,主持劫运,生死之早迟,冥冥者早已安排妥帖,断非人谋计较所能及。只要两弟静守数日,则数省之安危胥赖之矣。至嘱至要。

陈余庵闻廿一日可到景镇。左公日内可进剿乐平一带。祁门日来平安。凯章守休宁亦平安。惟宋滋九侍讲带安勇扎于前敌,被贼突来抄杀小挫,宋公受三伤。抚、建此二日无信。顺候近好。抄廿一日复左信一件,可寄胡帅一阅。

再,群贼分路上犯,其意无非援救安庆。无论武汉幸而保全,贼必以全力回扑安庆围师;即不幸而武汉疏失,贼亦必以小支牵缀武昌,而以大支回扑安庆,或竟弃鄂不顾。去年之弃浙江而解金陵之围,乃贼中得意之笔。今年抄写前文无疑也。

无论武汉之或保或否,总以狗逆回扑安庆时,官军之能守不能守,以定乾坤之能转不能转。安庆之壕墙能守,则武昌虽失,必复为希庵所克,是乾坤有转机也;安庆之壕墙不能守,则武昌虽无恙,贼之气焰复振,是乾坤无转机也。弟等一军,关系天地剥复之机,无以武汉有疏而遽为震摇,须待狗逆回扑,坚守之后再定主意。

致九弟·约期打仗最易误事 咸丰十一年四月初八日

沅弟左右:

初八申刻接初七亥刻缄,知初七有出队之举。

凡看地势、察贼势,只宜一人独往,所带极多不得过五人。如贼来追抄,则赶紧驰回,贼见人少,亦不追也。若带人满百,贼来包抄,战则吃贼之亏;不战而跑回,则长贼之焰,两者俱不可。故近日名将看地势者,相戒不带队伍也。

又两相隔在五里以外,不可约期打仗。凡约期以号炮为验,以排枪为验,以冲天火箭为验者,其后每每误事。

余所见带队百余人,以看地势及约期打仗二事致败者屡矣,兹特告弟记之。近唐桂生初五徽州之败,亦犯此二忌。弟如自度兵力,实能胜贼,则出壕一战,亦无不可,切不宜与多、鲍约期。或眼见多、鲍酣战之际,弟率大队一助,则可;先与约定,则不可。(多鲍来约,竟不应允,甘为弱兵,作壁上观可也。)余此次派鲍、朱援安庆,先未约定而忽至,则有益;希庵先约定回援而不至,则有损也。

杨镇南之不足恃,余于其平日之说话知之。渠说话最无条理。凡说话不中事理,不担斤两者,其下必不服。故《说文》君字,后字从口,言在上位者,出口号令,足以服众也。

朱云岩放衢州镇总兵。陈舫仙禀即不批准。瑞州之贼西窜九江,或可无虞。竹庄信附阅。顺问近好。四月初八酉刻。

致九弟·季弟与久经扎定者迥乎不同 咸丰十一年四月十五日

沅弟、季弟左右:

十四日辰刻接沅弟十三夜二更末长信,系临三代笔,盛四带回者。志甚坚,气甚壮,微嫌办理太速,兵力太单耳。

十五辰刻罗哨官回,又接沅弟十四戌刻一信,知新移六营,扎于菱湖贼垒之后者,已守住十三夜十四日矣。惟地段太长,仍嫌兵单,务须请成武臣七营赴菱湖帮助同扎为妥。

大凡初扎险地,与久经扎定者迥乎不同。久经扎定者,壕已深,墙已坚,枪炮已排定,虽新勇亦可稳守。初扎险地者,虽老手亦无把握。久扎者千人守之而有余,初扎者二千人守之而不足。目下菱湖六垒,必须成武臣往扎半月,扎定之后,吾与沅弟另筹几营往该处换扎,又可抽出成军为活着矣。

千万照办,即问近好。四月十五日辰刻。

致九弟·季弟既已带兵,则不以多杀人为悔 咸丰十一年六月十二日

沅弟、季弟左右:

盛四归,接两弟信,具悉一切。

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此贼之多掳多杀,流毒南纪,天父天兄之教,天燕天豫之官,虽使周孔生今,断无不力谋诛灭之理。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幅巾归农,弟果能遂此志,兄亦颇以为慰。特世变日新,吾辈之出,几若不克自主,冥冥中似有维持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