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第10/13页)
以上出处仕宦
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娶彭城刘氏女,故相国晏之兄孙。生男二人,八岁曰壬,四岁曰申;女子二人。顾言曰:“葬死所!”七月甲申,葬万年白鹿原。
以上妻子卒葬
既病,谓其游韩愈曰:“子以吾铭。”铭曰:
生之艰,成之又艰;若有以为,而止于斯!
韩愈/李元宾墓铭
李观,字元宾。其先陇西人也,始来自江之东。年二十四举进士,三年登上第,又举博学宏辞,得太子校书。一年,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师。既敛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宏礼葬之于国东门之外七里,乡曰庆义,原曰嵩原。友人韩愈书石以志之,辞曰:
已虖元宾!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生而不淑,孰谓其寿?死而不朽,孰谓之夭?已虖元宾!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已虖元宾!竟何为哉?竟何为哉!
韩愈/施先生墓铭
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学博士施先生士匄卒。其寮太原郭伉买石志其墓,昌黎韩愈为之辞,曰: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太学生习《毛郑诗》、《春秋左氏传》者,皆其弟子。贵游之子弟,时先生之说二经,来太学,帖帖坐诸生下,恐不卒得闻。先生死,二经生丧其师,仕于学者亡其朋。故自贤士大夫、老师宿儒、新进小先,闻先生之死,哭泣相吊,归衣服货财。
以上明二经及死时事
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学者十九年。由四门助教为太学助教,由助教为博士。太学秩满当去,诸生辄拜疏乞留。或留或迁,凡十九年不离太学。
以上在太学之久
祖曰旭,袁州宜春尉。父曰婼,豪州定远丞。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子曰友直,明州县主簿;曰友谅,太庙斋郎。
以上祖父妻子
系曰: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其后施常,事孔子以彰。雠为博士,延为太尉,太尉之孙,始为吴人。曰然曰续,亦载其迹。先生之兴,公车是召,纂序前闻,于光有曜。古圣人言,其旨密微,笺注纷罗,颠倒是非;闻先生讲论,如客得归,卑让肫肫,出言孔扬。今其死矣,谁嗣为宗?县曰万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韩愈/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
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之语曰:“妾,张圆之妻刘氏也,妾夫常语妾云:‘吾常获私于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凡所言,必传世行后。’今妾不幸,夫逢盗死途中,将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沉泯,敢以其稚子汴见先生,将赐之铭,是其死不为辱,而名永长存,所以盖覆其遗允子若孙。且死万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岭南时,尝疾病,泣语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岂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尔若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
以上述张刘氏语
愈既哭吊辞,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终而铭曰:
君字直之,祖欢,父孝新,皆为官汴宋间。君尝读书,为文辞有气,有吏才。尝感激,欲自奋拔树功名以见世。初举进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军节度使,得官至监察御史。坐事贬岭南,再迁至河中府法曹参军,摄虞乡令。有能名,进摄河东令。又有名,遂署河东从事。绛州阙刺史,摄绛州事,能闻朝廷。
以上科第官阶
元和四年秋,有事适东方,既还,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双丘,年四十有七。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师。妻,彭城人,世有衣冠。祖好顺,泗州刺史。父泳,卒蕲州别驾。女四人;男一人,婴儿汴也。
以上卒葬、祖父妻子
是为铭。
韩愈/扶风郡夫人墓志铭
夫人姓卢氏,范阳人,亳州城父丞序之孙,吉州刺史彻之女。嫁扶风马氏,为司徒侍中庄武公之冢妇,少府监西平郡王赠工部尚书之夫人。初,司徒与其配陈国夫人元氏,惟宗庙之尊重,继序之不易,贤其子之才,求妇之可与齐者,内外亲咸曰:“卢某旧门,承守不失其初,其子女闻教训,有幽闲之德,为公子择妇,宜莫如卢氏!”媒者曰:“然。”卜者曰:“祥。”夫人适年若干,入门而媪御皆喜。既馈,而公姑交贺。克受成福,母有多子,为妇为母,莫不法式。天资仁恕,左右媵侍,常蒙假与颜色,人人莫不自在。杖婢使,数未尝过二三。虽有不怿,未尝见声气。元和五年,尚书薨,夫人哭泣成疾,后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九年正月癸酉,袝于其夫之封。长子殿中丞继祖,孝友以类,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韩丈人视诸孤,其往乞铭。”以其状来,愈读曰:“尝闻乃公言然,吾宜铭!”铭曰:
阴幽坤从,维德之恒。出为辨强,乃匪妇能。淑哉夫人,夙有多誉!来嫔大家,不介母父。有事宾祭,酒食祗饬;协于尊章,畏我侍侧。及嗣内事,亦莫有施,齐其躬心,小大顺之。夫先其归,其室有丘,合葬有铭,壶彝是攸。
韩愈/河南府法曹参军卢君夫人墓志铭
夫人姓苗氏,讳某,字某,上党人。曾大父袭夔,赠礼部尚书。大父殆庶,赠太子太师。父如兰,仕至太子司议郎汝州司马。夫人年若干,嫁河南法曹卢府君讳贻,有文章德行,其族世所谓甲乙者,先夫人卒。夫人生能配其贤,殁能守其法。男二人:於陵、浑;女三人,皆嫁为士妻。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卒于东都敦化里,年六十有九。其年七月某日,袝于法曹府君墓,在洛阳龙门山。其季女婿昌黎韩愈为之志,其辞曰:
赫赫苗宗,族茂位尊,或毗于王,或贰于藩。是生夫人,载穆令闻,爰初在家,孝友惠纯;乃及于行,克媲德门,肃其为礼,裕其为仁。法曹之终,诸子实幼,茕茕其哀,介介其守。循道不违,厥声弥劭,三女有从,二男知教。闾里叹息,母妇思效。岁时之嘉,嫁者来宁,累累外孙,有携有婴。扶床坐膝,嬉戏欢争;既寿而康,既备而成,不歉于约,不矜于盈。伊昔淑哲,或图或书;嗟咨夫人,孰与为俦?刻铭置墓,以赞硕休!
韩愈/女挐圹铭
女挈,韩愈退之第四女也,慧而早死。愈之为少秋官,言“佛,夷鬼,其法乱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败。可一扫刮绝去,不宜使烂漫!”天子谓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汉南海揭扬之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女挐年十二,病在席,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撼顿,失食饮节,死于商南层峰驿,即瘗道南山下。五年,愈为京兆,始令子弟与其姆易棺衾,归女挐之骨于河南之河阳韩氏墓葬之。女挐死,当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其发而归,在长庆三年十月之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铭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