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11/19页)
谈迁:《北游录》,第372页。丁思孔之父丁文盛于1622年降清。见张其昀编:《清史》,第3744—3745页。范承谟是范文程的次子。在清廷准许旗人参加科举之前,他任御前侍卫。范承谟:《范忠贞公全集》,第15—16页;薛应旗:《浙江通志》第一二一卷,第3页。御前侍卫总共由570名满、蒙、汉军官组成,守卫紫禁城城门及大内的宫殿。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49页。清初,半数的翰林院庶吉士被选来学习满文,以便为皇帝翻译文件。中选者一般年轻英俊,嗓音悦耳。所有这些特长有助于他们迅速学会满文,易于与皇帝及其他大臣相处。这班学生如此的仪表堂堂,也就意味着他们一旦完成学业,常常会被选来在礼仪庆典中担任司仪。吕元驄:《翰林院》,第66—67页。
1655年秋,总共有18位官员被调出内院,升官一级。查慎行:《人海记》第一卷,第46页。在这一时期,洪承畴之子洪士钦也于1655年中进士二甲,进入官场。因洪士钦已为旗人数年,谙熟满洲法规,顺治下令直接授以知县或主事。洪士钦后来便授官主事。《明清史料》第一册,第551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48页。
冈本跻:《过渡时期南方中国官员的政治和道德危机》,第5页。顺治特别倚重浙江籍的“新人”来主持科举。1657年,诸省25员提督学政官中,有10员是浙江人,都是于1649、1652及1655年中进士及第的。法式善:《清秘述闻》。1644至1795年间所任命的189名翰林院高级官员中,有148名(78%)是浙江或江南人氏。相比于中国其他地区,这两地书院林立,熟师众多,最具备培训学生科举考试本领的条件。吕元驄:《翰林院》,第15页。
这也不是说顺治皇帝不再倚重其满族的支持者了。与鳌拜摄政时的说法相反,当时顺治十分关心满人的地位。例如在1654至1655年间,许多人抱怨对窝藏逃人者的刑罚过重。1655年4月,皇帝为这些法律条文做辩护,认为必须维持这些条文,否则满人就会失去奴仆。“若然,谁将为我等之奴?我等将何以处?满人之艰辛谁人问之?”凯斯勒:《康熙与清统治的巩固》,第16—17页;参见杨学琛:《关于清初的“逃人法”》,第46—49页。
张其昀编:《清史》,第3789页;赵尔巽:《清史稿》第二五一卷,第6页。刘正宗之弟名叫刘正学,尽管曾经服事于郑成功,但由于刘正宗之故,他仍被委派在清军中供职。另一兄弟刘芳名,官至总兵。与陈名夏一样,因伪造顺治遗诏一事而特别受到谴责的刘正宗,反映了某些明朝后期宫廷的任人挟私的陋习。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55页;《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制度》,第268—269页;《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朋党》,第18页。顺治去世的18个月前,都御史魏裔介上章弹劾刘正宗和张缙彦。1660年7月7日,魏裔介提醒皇帝注意张缙彦为刘正宗一部诗集所作序言中的一个辞语。其词曰“将明之才”,也可理解为“辅佐明朝之才”,故刘正宗被夺去大学士之职,籍没了一半家产,张缙彦终身流放宁古塔。汤姆·费席尔:《忠明态度与文字狱》,第6—7页;《贰臣传》第八卷。
1655年,闽浙总督以周亮工贪酷,对之加以弹劾。周亮工被遣送回福建受审。当郑成功进攻时,他正在福州狱中。值此危急之际,他被暂时释放出来,负责城防。然而此后又被召回北京,继续受审。1661年康熙登基大赦时,他仍在狱中。后继任江南江安粮道。1669年,他再次被劾贪贿,次年大赦时被释放。两年后他死了。《贰臣传》第二十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3—174页。与钱谦益一样,周亮工以其保护了前明遗民,特别是保护了成为清初南京诸大师的那几位艺术家,为自己的降清做辩护。由明朝遗民、诗人、画家龚贤于1669年所撰的一篇碑文暗示说,遗民们对周亮工保护了他以前在复社的朋友们十分赞赏。龚贤是周亮工的邻居。杰罗姆·西尔伯格德:《龚贤的绘画和诗歌》,第564页。
魏裔介一直是他认为承明而来的颓废之风最积极的批评者之一。1654年10月25日,他上奏道:“今自明季以来,风俗颓靡,僭越无度,浮屠盛行,礼乐崩坏。臣数年来在都门见隶卒倡优之徒,服色艳丽;负贩市侩之伍,舆马赫奕;庶人之妻,珠玉炫耀。虽经禁约,全不遵行。丧事之家,尽耗资财,以供焚毁。”《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25页。魏裔介为天主教徒,这当然是秘密的。他攻击佛寺的腐朽现象,力主恢复创立明朝的洪武皇帝的严法,禁止僧人外出,不许庶民舍子入寺,等等。他抨击的主要观点是:中国社会已变得四分五裂了,未能齐心一致。人们醉心于追求私利,传统的制度衰落了。例如乡约制:“乡约六谕之教为虚文,千百中无一人奉行者,欲民之不困于财而兴于礼让也得乎?”因此需要进行一次正规化的大改革,恢复这些礼仪,约束人们对私利的追求,重新组织社会,复归务农之本,以最终达到安邦治民的目的。“凡一以道同风,使民务于孝悌力田,而国家收富强之用。”同上书第一卷,第26页。
王士祯(1656年河南进士)是另一位“新人”,他既是康熙朝的一个主要大臣,又是当时最著名的诗人之一。1659年,他任扬州巡检期间,结识了江苏许多重要的诗人,包括钱谦益与冒襄。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31—832页。
1656年4月18日诏敕,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20页引。关于御史对陈之遴的弹章,见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01页。从“京债”一事,便可在某种程度上窥见降清的南方汉人地位之脆弱。稍后,思想家朱之瑜对“京债”做过描述。1657—1658年间,在复明分子将从海上发起一场进攻之前,朱之瑜曾到江南沿海去搜集情报。根据他的报告说,当一位降清者需要寻求政治上的保护时,他就竭力寻找一个重要的旗人大臣,付给他一笔钱财。而且,这并不是一次性的付款,而是每年都得支付一次,甚至那降清者离京去地方任职后,也是这样。朱之瑜指出:这意味着就像渔人用鸬鹚捕鱼一样,旗人大臣可以利用汉官来“渔民”。也就是说,高级满官通过这种方式,以降清官员为代理人,间接地从百姓头上征敛了一种附加税。朱之瑜:《朱舜水文选》,第57页。关于朱之瑜的南方之行,见欧内斯特·W·克莱门特:《17世纪日本水户的中国难民》。如果皇帝了解“京债”的话,他就又有了一个理由撇开降清的汉人,而任用“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