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10/19页)

  • 《世祖实录》第八十二卷,第9页。顺治皇帝认为,朝廷御史对陈名夏的罪行是知道的,或是应该知道,因此他们有负皇恩。次年,他对各省按察使也失去了信任。有位吏员上书控告按察使顾仁受贿,控告书是在这位吏员自杀身死后才收到的。吕元驄:《清初(1644—1660)的御史、摄政王与皇帝》,第93页。​

  • 《世祖实录》第八十二卷,第13页。​

  • 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

  • 1651年吴三桂进兵四川时,张献忠的三个义子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率残部到了云贵。起初,孙可望遣使永历朝廷,求封亲王,永历君臣以其非明宗室,未予同意。然而到了1651年,南明皇帝受到进攻南宁清军的巨大压力,不得不到贵阳寻求孙可望的庇护。这位以前的反贼于是尽杀永历朝中反对自己的大臣,自封为王。1652—1656年间,永历皇帝在孙可望的控制下,在贵州西南的安隆建立了朝廷,而实际上是个阶下囚。亮父:《岭南历史人物丛谈》,第116—119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5—26页;《南明》,第73—75、86—88、116—119页。有些历史学家认为,孙可望囚禁永历皇帝,是原由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成了南明主要抵抗力量的证据,尤其是在南明末期。顾诚指出:孙可望首先要求与南明联合抗清,而他封王的请求只是前述动机的一个附带事件,因此他提出,大西军并不是一支复明军,而是仍旧忠于张献忠事业的军队。孙可望及其部下仍以帝号称张献忠:太祖高皇帝。在与永历政权联合时期,大西军仍为大西政权修史,并编写“太祖本纪”。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53—154页。​

  • 贺王盛与眭本的供词,见两江总督马国柱奏章。据马国柱所奏,贺王盛为明朝进士,其父为明市政使。《南明史料》,第375—377页。​

  • 饶经供词,见马国柱奏章,《南明史料》,第377页。​

  • 《南明史料》,第380页。​

  • 饶经供词,见《南明史料》,第377页。应注意这毕竟是对清朝政府的一份供词,故饶经可能企图使审讯者相信,他只是由于疏忽而被卷入的,平一统骗他参与了密谋。​

  • 董焕奎的供词,见马国柱奏章,《南明史料》,第379—380页。如果密谋者得知了南明军队在1652年下半年的进展,最初可能会大受鼓舞。当时李定国重新攻占湖南南部,再次夺取贵州,在广西击败了清朝大军。与此同时,刘文秀挡住了吴三桂的南进之路,除川北之外,几乎占领了整个四川。1653至1654年间,为控制广东、广西和湖南,双方展开了拉锯战,哪一方都未能取得决定性的优势。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6页;《南明》,第117页。​

  • 《大清一统志》第七十六卷;褚华:《沪城备考》第一卷。张名振曾三次攻入长江口:1653年5月,1654年4月及5月。其部曾切断了大运河漕运,并在金沙岛誓师复明。斯特鲁弗:《南明》,第140页。​

  • 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一四卷,第15页。​

  • 同上。​

  • 褚华:《沪城备考》第六卷。​

  • 饶经供词,见前引《南明史料》,第379页。​

  • 《南明史料》,第375—376页。​

  • 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380页;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顺治皇帝企图使郑成功投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郑成功(他曾是钱谦益的学生)拒绝了其父郑芝龙要他向清廷投降(像他自己一样)的请求,不过清政府与这位海盗之间的信使交往,已形成一项协议,同意由郑成功完全控制福建的漳、泉和广东的潮、惠四州。但顺治皇帝坚持郑成功必须剃发蓄辫,为郑成功所拒绝。巴克士:《郑芝龙的兴衰》,第438—439页;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40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38—141页;《心理与历史上的郑成功》,第7页。据荷兰人说,郑成功的不少兵卒,因不堪忍受他严格的纪律而投降了清朝。见巴达维亚议会1653年5月26日给总督弗伯格的急件,录于坎贝尔:《荷兰统治下的台湾》,第459—460页。​

  • 《南明史料》,第273—274页。这些关于江南受到威胁的奏报,恰巧与来自遥远南方广东的求援急报同时到达。1654年初春,李定国进攻广州与雷州;5、6月份,其部又攻罗定、阳春。稍后,此年10月,李定国包围了广州城,在广州城外建立了他的省政府,同时切断了城内驻防的尚可喜军队的所有给养供应。李定国明确地希望郑成功能够前来参战,但未能如愿。相反,从南京开来了一支由朱玛喇统率的清朝援军,李定国4万士卒被击溃。1655年3月,他被逐出广西的高州。斯特鲁弗:《影响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南明大事概要》,第26—27页。​

  • 谈迁:《北游录》,第391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733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50—551页。不过吕元驄《翰林院》第99—100页对此事解释有误。​

  • 当时的人已经注意到下一代江南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意愿(他们中有许多是复明分子的子弟)。陈确(1604—1677)的子弟也参加了科举,他记道:“甲申之后,吾辈出身求试者盖寡,然子裔皆渐就试焉”。戴名世(1653—1713)亦云:“自明室颠亡,东南旧作宦者多以节气,不愿出仕矣。然其家室子弟仍以学为业,求科举功名如旧,多不以为耻。”均见何冠彪:《论明遗民子弟的出仕》,第23页。​

  •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19页。彭之凤(1658年湖南进士)是另一个出身南方的“新人”,他在这几年参加清政府,仕途显赫。李桓编:《国朝耆献类征》第五十卷,第33页。​

  • 吴伟业于是仍任祭酒,纂修《圣训》,并校订《孝经》。直至1657年,因母丧返回江南。实际上他可能是受到了这一年的科场案的牵连。吴伟业:《吴诗集览》辛卷,第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82—883页。关于科闱案,见福格尔译:《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