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墨子及前期墨家(第5/7页)
天下之大患,在于人之不相爱,故以兼爱之说救之。兼爱之道,不惟于他人有利,且于行兼爱之道者亦有利;不惟“利他”,亦且“利自”。此纯就功利方面证兼爱之必要。此墨家兼爱之说所以与儒家之主张仁不同也。
天下之大利,在于人之兼爱;天下之大害,在于人之互争;故吾人应非攻。《非攻中》云:
今师徒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今尝计军出,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拨劫,往而靡獘腑冷不反者,不可胜数。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往则碎折靡獘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亦不可胜数。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饰攻战者言曰:“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故当攻战而不可非也。”子墨子言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譬若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故孝子不以养其亲,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墨子》卷五页二至五)
边沁以为道德及法律之目的,在于求“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墨子亦然。墨子非攻,孟子亦曰:“善战者服上刑。”但墨子之非攻,因其不利。孟子之反对战争,则因其不义。观孟子与宋辩论之言可见矣。(《告子》下,《孟子》卷十二页四至六)宋
欲见秦楚之王,说构兵之“不利”,而使之“罢之”。孟子则主张以仁义说秦楚之王。宋
不必即一墨者,但此点实亦孟子与墨子所以不同也。
七 【宗教的制裁】
墨子虽以为兼爱之道乃惟一救世之法,而却未以为人本能相爱。《所染篇》云:
子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墨子》卷一页八)
墨子以人性为素丝,其善恶全在“所染”。吾人固应以兼爱之道染人,使交相利而不交相害;然普通人民,所见甚近,不易使其皆有见于兼爱之利,“交别”之害。故墨子注重种种制裁[1],以使人交相爱。
墨子注重宗教的制裁,以为有上帝在上,赏兼爱者而罚交别者。《天志上》云: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欲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者;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其得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博也;贱人者此为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然则何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刍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天有邑人,何用弗爱也?且吾言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杀不辜者谁也?则人也。予人不祥者谁也?则天也。若以天为不爱天下之百姓,则何故以人与人相杀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也。(《墨子》卷七页三至四)
墨子以此证明上帝之存在及其意志之如何;其论证之理论,可谓浅陋。不过墨子对于形上学本无兴趣,其意亦只欲设此制裁,使人交相爱而已。《天志中》云: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上强听治,则国家治矣;下强从事,则财用足矣。若国家治,财用足,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环璧珠玉以聘挠四邻,诸侯之冤不兴矣,边境兵甲不作矣。内有以食饥息劳,持养其万民,则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弟兄慈孝。故唯毋明乎顺天之意,奉而光施之天下,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墨子》卷七页七)
上帝之外,又有鬼神,其能“赏善罚暴”,与上帝同。《明鬼篇》云:
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御无罪人乎道路术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墨子》卷八页一至二)
虽有鬼神,人亦须“自求多福”,不可但坐而祈神佑。《公孟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