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杂色收入(第13/14页)
〔57〕同上,页83—91;《神宗实录》页2355。
〔58〕沈榜《宛署杂记》页91。
〔59〕《天下郡国利病书》14/43。
〔60〕《天下郡国利病书》7/40。
〔61〕《神宗实录》页6960。
〔62〕《明史》81/835。
〔63〕《大明会典》204/1—8。
〔64〕《宪宗实录》页1724;孙承泽《梦余录》46/54。
〔65〕《大明会典》204/1。
〔66〕《大明会典》204/7。
〔67〕《天下郡国利病书》11/43;席书、朱家相《漕船志》4/10。
〔68〕周之龙《漕河一覕》卷8;朱国祯《涌幢小品》4/79。
〔69〕项梦原《冬官记事》页6—7、14。
〔70〕《明史》189/2213;《西园闻见录》92/24。
〔71〕《明史》206/2397。
〔72〕《明史》224/2591。
〔73〕《天下郡国利病书》11/43—44。
〔74〕伊龄阿《淮关统志》5/7。
〔75〕项梦原《冬官记事》页4。
〔76〕周之龙《漕河一覕》卷7。
〔77〕陈子壮《轻赍银》3/42。
〔78〕《宪宗实录》页4319。
〔79〕《世宗实录》页1232。后者数字引自人民大学《社会经济》页94。
〔80〕周之龙《漕河一覕》8/13—14。
〔81〕青州(本文中指沙市)在1587年的榷课额仅为14000两白银,参见《神宗实录》页3544。
〔82〕《太祖实录》页3518;《大明会典》194/16。
〔83〕《大明会典》194/19-21;孙承泽《梦余录》46/59—60。
〔84〕《大明会典》194/18;何士晋《厂库须知》6/91、7B/1—8《这部著作中有两个七卷,这里指第二个)。
〔85〕《天下郡国利病书》28/8。
〔86〕同上,26/73、104。
〔87〕宋应星《天工开物》231;Sun, 'Mining Industries', p.840.
〔88〕何士晋《厂库须知》7/3—4。
〔89〕倪元璐《全集》“奏疏”10/11-12;倪会鼎《年谱》4/17。
〔90〕“闸办”一词出现在《太宗实录》页2266、《仁宗实录》页0017、《英宗实录》页5372。
〔91〕宋应星《天工开物》229。
〔92〕《明史》10/82—83;《天下郡国利病书》23/52—53。
〔93〕《天下郡国利病书》23/54。
〔94〕刘瑾的财政改革值得进一步研究。甚至《实录》中零散且带有偏见的记述也暗示其在表象之后的深远的目的;参见《武宗实录》页0864、1318、1439、1440、1456、1482。
〔95〕同上,页0815、0847。
〔96〕《世宗实录》页0072;《大明会典》37/33。
〔97〕《世宗实录》页7867。
〔98〕《明史》18/130。
〔99〕《大明会典》37/25。
〔100〕《天下郡国利病书》15/138—140。
〔101〕《世宗实录》页6180。
〔102〕同上,页7692。
〔103〕这些记录参见《神宗实录》页6645、6663、6700、6718、6731、6732、6751、6782、6839、6863、6864。而且在1596、1598两年中,包括山东、河南、山西、浙江和北直隶五省据称解送白银达106000两,参见《神宗实录》页6059—6060。
〔104〕《天下郡国利病书》32/46。
〔105〕《神宗实录》页4177。
〔106〕《明史》75/804。
〔107〕《大明会典》31/1-26中列出这些河泊所。
〔108〕《大诰》1/55。
〔109〕《永州府志》9/1;《天下郡国利病书》25/50。
〔110〕《大明会典》200/26—38。
〔111〕《神宗实录》页1810。
〔112〕1465年、1485年、1512年、1536年、1561年、1564年的出售情况分别见《宪宗实录》页0436、0552、4521,《武宗实录》页1883;《世宗实录》页3993、8512、8667。
购买的最常见形式是通过给予生员身份,仅这个头衔就几乎可以与文职的“候补”平起平坐。甚至他既未进入学校,也未进入官场,生员可以从政府得到冠带并被允许穿戴,并享受一些低级官员的特权。一些购买者实际上没有进入官学,还有一些人仅仅利用这项头衔而被任命为地方官员,这通常是在边境省份。参见顾炎武《日知录集释》6/59—60;《大明会典》5/11—16,220/21;《宪宗实录》页1023;Ping-ti Ho(何炳棣),The Ladder of Success, p.33, 46.
〔113〕这是从归有光的几篇祭文得到的印象。见归有光《全集》18/241—242。
〔114〕徐贞明《潞水客谈》页7。
〔115〕项梦原《冬官记事》页5。
〔116〕《武宗实录》页1005。
〔117〕《世宗实录》页8887。
〔118〕张居正《书牍》3/15。
〔119〕《熹宗实录》页2316;刘宗周《刘子全书》415/5。
〔120〕《宪宗实录》页2064。
〔121〕《宪宗实录》页4550;孙承泽《梦余录》39/86。也参见《宪宗实录》页2301、2310。
〔122〕同上,页4406。
〔123〕同上,页3658。
〔124〕孙承泽《梦余录》35/31;《皇明经世文编》325/18。
〔125〕《武宗实录》页0937。
〔126〕《神宗实录》页1818、2896—2897。
〔127〕《武宗实录》页1241。
〔128〕《神宗实录》页0307。
〔129〕《武宗实录》页1241。
〔130〕这个数目出于《大明会典》26/1-59中未编辑的数据。
〔131〕孙承泽《梦余录》35/9。
〔132〕见《明史》308/3488;《世宗实录》页8848,《神宗实录》2757—2758。
〔133〕《大明会典》176/14。
〔134〕见《大明会典》176/9—14、15—18所录的“在京纳赎诸例图”和“收赎钞图”。
〔135〕《大明会典》179/19—24。
〔136〕《世宗实录》页5799;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页124—127。
〔137〕海瑞《海瑞集》页49。
〔138〕《神宗实录》页4904—4905;Lien-sheng Yang(杨联陞),'Ming Local Administration', p.20.
〔139〕《大明会典》30/23。
〔140〕《大明会典》179/18。
〔141〕孙承泽《梦余录》35/10。
〔142〕何良俊《四友斋》3/161。
〔143〕《神宗实录》页2127—2128。
〔144〕海瑞《海瑞集》页259、276;何良俊《四友斋》1/3。
〔145〕《明史》81/851;《大明会典》31/14;《神宗实录》页1129—1131、1132、2944;《皇明经世文编》325/22—23;孙承泽《梦余录》38/1—16;项梦原《冬官纪事》35;彭信威《货币史》页44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