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里的异乡人安·兰德自由理念的非美渊源(第2/5页)
这种思想氛围对兰德的认知结构塑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即使在移民美国以后,她都很难改变俄国知识分子的习惯:著书立说,强调理论的彻底和逻辑的正确,攻击其他不够彻底和正确的理论,却不大考虑社会和政治活动的最大投入-效用比,而后者是美国政治经纪人最关心的问题。用俄罗斯知识分子的术语说,她缺乏有机性。跟她思想接近的美国人肯定会积极参加社区和教会的活动,自然而然会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最后多半会在政治史上留名,但却很可能除“健全常识”以外,创造不出任何值得一提的著作或理论。相应地,美国公众对知识分子及其理论也没有多少尊重——这两者受到英雄或先知式的崇拜,总是发生在缺乏政治自由的地方。可以说,这是自由社会和非自由社会的标志性差异。以下的评价对兰德大概不算不公平:她是热爱自由的思想家,却是民主社会的局外人;她的生活始于俄国准知识分子的小圈子,终于美国知识分子和准知识分子的小圈子,很少出圈;两国的主流政治社会对她来说都仅仅是背景,无论在哪个国家,她都是异乡异客。
阿丽萨(兰德)自幼梦想成为文人,十岁就开始写作,毕生不渝,明显怀有超乎功利的寄托。这种理想在俄罗斯非常典型,因为专制国家的国民更重视崇高的观念,也更鄙视市侩的计算。她从来无法设想一个没有读者的世界。兰德和纳博科夫从小都在斯托由宁(Стоюнин)私立学校(等于现在的小学和中学合校)上学,教员包括文学家吉皮乌斯(Zinaida Gipius,1869—1945)和哲学家罗斯基(Nikola Lossky,1870—1965)——二者都是俄罗斯白银时代的名士。学校创始人斯托由宁夫妇是大文豪费奥多·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朋友,也是俄罗斯自由派的中流砥柱。学校水平高,收费贵,思想自由,男女合校,不执行限制犹太人的官方政策,当然也不执行思想审查的官方政策。阿丽萨来到这所学校,就是犹太家庭重视教育的证明。当时的大多数俄罗斯东正教家庭肯定会认为,女孩子让本村神父教一点读写算就蛮不错了。京城精英学校的学费足够让他们在老家造房、买地、买马,像老爷一样过好日子。
如果把这些情况翻译成中国人理解的语言,那就会是下面这样:安·兰德从小在蔡元培举办的中(小)学读书,朱自清和俞平伯给她上课,白先勇是她的同学。他们的学校实行男女合校比牛津和哈佛早六十年,英国国教会绝不会允许的各种异端思想在那里都可以畅通无阻。革命后,流亡者兰德向美国听众严厉谴责旧中国的愚昧、野蛮、落后、压抑、背离国际主流文明。她的听众大部分是中西部农民子弟,他们的中小学教师就是本州岛神学院培养出来的牧师。州立大学以本州岛引为自豪的农学和工学为主,人文学科几乎是空白。他们的家人和朋友都是正直诚实、读书不多的基督徒,不大能区别达尔文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和信奉无神论的古罗马皇帝,只是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些人都不讲道德。他们听完兰德的讲座,深深感到生活在自由文明的美国是多么幸运的事情。老同学白先勇闻讯,笑得满地打滚。
阿丽萨的文学生涯从十岁就开始了。像所有的文学新手一样,她这些小说都有几分自恋的色彩。然而,有一点值得注意:小说的主人公是英国人,故事充满了针对英国的认同感和爱国主义。伍德豪斯(Pelham Grenville Wodehouse)、吉卜林(Kipling)和萨基(Saki,原名赫克托·休·芒罗[Hector Hugh Munro])那种近乎玫瑰色的“英格兰品质”崇拜弥漫全书,没有露出丝毫破绽,能让读者想到作者可能是外国人。这些作品如果放在《海角一乐园[8]》作者的名下,大概不会引起任何怀疑,没有什么能让人联想起俄罗斯或犹太人那种挥之不去的阴郁、深邃的背影。即使在日后更加成熟的作品中,兰德这个特点也始终不渝。这是一个异乡人的作品,她的家园永远不在她生活的地方。她的认同指向她最缺乏经验认识的地方,因此总有一种强烈的平面感、油墨未干感。她的理想国始终是一个没有阴影、没有纵深的地方,观念的投影多,经验的血肉少。
并不令人意外的是,童年时代的阿丽萨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思辨型”或“僧侣型”学生——他们成绩畸高,鹤立鸡群,不善交际,形单影只。他们越是在具体的生活中笨手笨脚,就越是喜爱抽象思维的世界。在那里,他们所向无敌,以酣畅淋漓的快感遮蔽了现实的挫败感。他们不爱野草丛生的达尔文世界,只爱条理分明的柏拉图世界。他们总想用理想矫正经验,而不是用经验修正理想。典型的青少年激进派就是这种性格类型,而不是任何一种社会或经济地位。萨文科夫(Savinkov,1879—1925[9])就是从这样的苗圃中产生的,他的英雄人物总是横刀跃马,斩断一切社会羁绊。兰德的个人主义英雄在理论上是萨文科夫的死对头,在气质上却是亲兄弟;他们都非常鄙视社会习俗和感情纽带,坚持用逻辑正确的利剑清除不合理的经验现象。唯一差别在于,兰德斩断的不合理现象是集体主义和庸人对天才的嫉妒。
阿丽萨从小非常喜欢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阿罗史密斯》(Arrowsmith),她似乎以某种方式预见到自己的命运。中国读者不太熟悉本书,因此不妨略加介绍。此书是功利主义者、进步主义者、专家治国论者小册子的文学投影,集中嘲笑三种事物:小布尔乔亚社会的虚伪性、盎格鲁传统的虚伪性、基督教新教传统的虚伪性。主人公自然是一位新兴的医学科研人员,在科学精神和进步信仰的支持下,快乐地享受特立独行的优越感。毫无疑问,这种文学类型就是五四领袖人物的真正偶像。他们的理想一旦实现,就会是费边社的某种修订版:一个家长式管理的吏治国家,只不过统治者由善良的科学家取代。在真实发生的历史中,路易斯·门肯(H.L.Mencken)一类人物只是英美社会的边缘人,这个社会的支柱仍然是他们的三大嘲弄对象。只有在这种社会中,进步主义者的德赛两先生和兰德的理性个人主义才能作为点缀而存在。
理性个人主义约翰·高尔特(《阿特拉斯耸耸肩[10]》主人翁)和霍华德·洛克(《源泉[11]》)主人翁)是骄傲的反叛者,不信宗教,鄙视传统,嘲笑庸众,仅仅忠于真理。也就是说,他们绝对信任自己的推理能力。如果他们的推理结果跟社会演化(请注意是英美近代社会而并非美丽新世界)相悖(大多数情况都是这样),他们就不仅不屑于虚伪的妥协,不惮于危险的对抗,而且热衷于集结志同道合的优秀人物,建立自己的理想社区。对五四以后的中国读者而言,这样的形象实在谈不上陌生。如果他们没有从理论上激进地反对激进派,自己就会成为最合格的激进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