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政治的青年(第7/13页)

又据名为“英格兰各项自由之大宪章”之条例明定,凡自由人除经其同侪之合法裁判,或依国法外,皆不得加以拘捕、监禁,或剥夺其管业权、各项自由及自由习惯,或置诸法外,或加以放逐,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毁伤。当爱德华三世御极之第二十八年,国会亦曾制定法律规定,任何人除经依法律正当程序之审判,不论其身份与环境状况如何,均不得将其驱逐出国,或强使离开所居住之采邑,亦不得予以逮捕、拘禁,或取消其继承权,或剥夺其生存之权利。但在最近,又不幸而有与上述规定及其他法良意美之英国法律相违背之事发生。是即陛下若干之臣民,竟至无端而遭受监禁。迨以陛下所颁之人身保护状呈请法院予以救济时,依照向例,法院应即令斥监禁机关说明加以监禁之原因。但原因莫可究诘,而监禁之机关仅谓乃系遵奉经由枢密院所颁之陛下特别诏命办理。且又将被押者还监,而其实未曾控以依法应由彼等负责之任何罪名。

近来更有大批海陆军队,散驻全国各郡,并违反居民意志,强迫居民接纳住入其家宅,忍受其长期驻扎,既有背于本王国之法律与习惯,且使民不堪命。

国王爱德华三世临朝之第二十五年,国会又制法明定,不得违反大宪章之精神与国法,对任何人臆断处死或残其肢体;更据该大宪章及本王国其他法律条例等,任何人除依本王国习惯或国会法案所确定之法律,不应判处死刑;又无论何种罪犯,均不得免受通行程序之审讯,亦不得豁免本王国法律及条例所加之刑罚。但不幸的是最近陛下玺令设置种种委员会,派遣委员分赴各郡,使享有权威,得对陆海军人及其他莠民之伙同犯杀人罪、抢劫罪、重罪、反叛罪、暴动罪或其他各种之轻罪者,均按戒严法论处。众所周知,戒严法之审判程序简单,是故只惟在于战时军中应当适用此种法律。因为根据戒严法审判,犯以上各种罪名者,动辄须以死刑议处。所以遂有若干之臣民,致被该委员等判处死刑。倘系根据普通法律审判,彼等固应死无怨言。但在现时,除非根据上述之戒严法审判,则彼等之罪,不至于死。且已经认定以上各种罪名,应由此种委员会依据戒严法予以审判,所以又使普通官吏与司法人员,有所推诿,不肯援引普通法律对于此等罪犯提起控诉。所以因之,反使若干情节重大之罪犯,得以逍遥法外,免遭处分。是知此种军法委员会与其他类似性质机构之设置,完全违反上文所述各种法律之规定以及现时英国之法律。

据此,彼等[149]伏祈圣主陛下:自今而后,非经国会法案共表同意,不宜强迫任何人征收或缴付任何贡金、贷款、强迫献金、租税或类此负担;亦不宜因此等负担或因拒绝此等负担,而对任何人命令其答辩,或作答辩之宣誓,或传唤出庭,或加以禁闭,或另加其他折磨或困扰;亦不宜使任何自由人因上述种种致遭监禁或扣押;陛下宜调离上述海陆军队,俾民人等今后不再受累;又上述执行戒严法之钦差亦宜撤废;又今后不宜再委何人任此类特职,或令其以上述方式执行其职权,恐其有所凭借,竟违背国法民权,使陛下臣民皆有遭受陷害或被处死之虞。

彼等所伏请于陛下者,皆按诸本国法律条例而原为其权利与自由者;陛下亦宜开恩昭示,凡有关以上所举种种害民之裁决、行为和措施,今后皆不得据之以为结论或先例,陛下更宜为增进人民之幸福安全计,颁示德意:凡官吏大臣对上述诸事皆应依国法律例行事,而示效忠陛下,以增进主上之圣德与国家之隆盛。

是年六月二日,国王驾莅国会,批曰:汝等所呈权利请愿书一件,读悉,准如所请。此后复于六月七日,六月二十日,莅临国会,重申六月二日之谕旨[150]。

《权利请愿书》控诉的内容是为查理王朝量身定做的,但从立法程序上讲,它不是以国会法案的形式提交的,因此不受服从国王查理义务的约束,而是权利的请愿书,要求重申古老的自由,而非创立新例[151]。这种巧妙的设计不仅体现出普通法家好古的风格,也体现出精明律师为己方占据有利地位的娴熟技术。查理签署了《权利请愿书》,但他也不是不会用计的人。国会没能得意多久,因为查理继续不经国会同意,征收磅税和吨税。他辩解说,《权利请愿书》中“任何类似之捐献”不包括磅税和吨税[152]。1629年3月2日,失去控制的国会宣布:一切非法征税,无论征收者和缴纳者均以叛国论处[153]。妥协走到尽头,查理孤注一掷,开始了无国会统治。

无国会统治时期的宪法斗争转入司法审查领域。1637年船税案是1627年五骑士案的续集,非常富裕的乡绅约翰·汉普顿并不是付不起区区一镑船税。船税的重要性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宪法。如果国王不经国会同意征收船税成为常例,那么至关紧要的宪法之争就要以有利于王室的方式结束了。然而,在王室政治压力下,法官们勉强(七票对五票)作出判决,证明在没有国会的情况下,被动的司法机构不足以抵抗绝对主义国家的专横。

大法官芬奇(JohnFinch)宣布,任何“束缚国王对其臣民的人身、货物……金钱[154]”需索的国会法案都是无效的。整个判决下达时,威尼斯大使评论:这意味着绝对王权和国会的末日[155]。好古成癖的西蒙德·戴维斯爵士(Sir Simon Davies)写道:“这是对臣民自由的彻底压迫。如果自由人的产业屈从于武断的征税,那他和古代奴隶与农奴还有什么区别[156]?”不过,输掉官司的汉普顿获得了舆论上的胜利。日后的保王党人克拉伦登伯爵(Edward Hyde)写道:“人们不把此案视为一个人的官司,而是整个王国的官司……认为本着公共正义的良心不能服从。”

现在,财产和自由已经只能通过内战来解救自己,而内战需要群众,群众则只有宗教才能动员,于是点燃两王国战火的任务落在苏格兰长老会的头上。

四、内战:古老的英格兰,上帝的英格兰

群众政治是无形态的政治。群众作为集体是以其最低标准集合起来的,对过于抽象、过于复杂、过于理性、缺乏感情号召力的理论通常很快就会厌倦,只有宗教运动的低层次才符合动员群众的需要。古今一切群众政治不可避免地归于图解式的神魔、善恶二元斗争,圣徒与殉道者,末日决战与地上天国,即使彻底反对传统的人受现实需要的压迫,也必须竖起自己的偶像。绝对理性的信徒必须有自己的理性女神,无神论者必须有自己的水晶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