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全人类的事业从殖民地到《常识》(第8/10页)

这些关于人类、自然和新世界到底有多大可能臻于完美的探讨和辩论,当然不只局限在精英殖民者的饭桌上,而是通过布道传播给了更多的民众。例如,波士顿牧师乔纳森·梅休(Jonathan Mayhew)写下了《论无限服从》(A Discourse Concerning Unlimited Submission,1750年)一书,在大西洋两岸都重印数次。这本书写在查理一世被处死的100年后,在书中,梅休捍卫了这一事件的正义性,并且回答了“个体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屈服于那些既得权力者”这个问题。他给出的答案是,如果当权者是“一个不讲道理、野心勃勃、残酷无情的人”,那么就完全不必屈服——这也正是十年后富兰克林提出的观点。但是和富兰克林一样,1750年的梅休还没有开始主张摆脱殖民枷锁,因为那时的英国统治并不算太专横。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还是要让殖民者“学会自由,学会忠诚”。与此同时,梅休也提醒自己的教众以及更多的民众认识到“政府是神圣的,不可视同儿戏”。[13]

殖民地对待政府的态度确实相当严肃。在大多数殖民地,最初的或者是精心修订过的殖民宪章里都制定了基本准则,将权力与权威分离,并且仿照光荣革命之后英国议会里国王—上院—下院三权分立的体制、设立了总督—地方参事会—议会三权分立的结构,希望借此形成平衡。尽管富兰克林也提到各殖民地之间在法律和行政事务上差别巨大,这在当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事实上,在这个时期,殖民地的法律既没有得到统一实施,也没有得到一致理解。考虑到当时的情况,这个事实恐怕也不足为奇:例如加布里埃尔·托马斯就认为宾夕法尼亚只有很少的律师或医师是一件荣耀的事情,并且希望殖民地“永无机会用到律师的口舌或医师的钢笔”,因为这两样“都会破坏人类的财产和生活”。与之类似,富兰克林也曾借“穷理查德”之口指出“一个夹在两名律师之间的乡下人就像是一条夹在两只猫之间的鱼”[14]。很显然,一些殖民者认为旧世界里有些元素没有,也不该跨过大西洋来到美洲。这里,是一个没有律师的美丽新世界。

这种对法律职业的讽刺挖苦并不独属于美洲或者那个时期,但还是透露了18世纪中期殖民者中间普遍流行的观点,以及殖民地的城乡之间在这一问题上的区别。在殖民地的海港城市和其他地区,律师当然是过剩的:这些地方已经有许多律师、商人、人贩子和小商贩,还有不少具备专业知识和周转资金的新兴公司和商务人员,能够在欧洲和非洲市场发展美洲的贸易。由于英国实行重商主义政策,这个社会阶层比那些内陆移民得到更多的政策倾斜,也常常更优先关注自己阶层的利益。尽管如此,在1750—1776年间,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的利益开始有了更密切的联系。虽然那些农民和金融家的出发点也许不同,但他们都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论辩中去,像乔纳森·梅休牧师那样探讨政府、权力和殖民地治理等议题。在18世纪中期,大多数殖民者的床头可能还没有摆放着洛克的《政府论·下篇》,但不用太久,他们也许就会开始阅读宾夕法尼亚律师约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的《一个宾夕法尼亚农民的来信》(Letters from a Farmer in Pennsylvania,1768年),以及几年后托马斯·潘恩的《常识》(Common Sense,1776年)。这种突然而至的阅读兴趣来源于一系列复杂的冲突,同时却也归因于冲突的终止。

从理论上讲,在18世纪中期,能把美洲殖民地城乡人口都聚集起来的应该就是战争持续带来的威胁,尤其是18世纪的最后一场帝国之战:七年战争(1756—1763年,又名法国与印第安人战争)。但说来奇怪,防御外敌的需要并没有促进殖民地的团结。在英法宣战前两年,即1754年,富兰克林曾设计了一份名为《奥尔巴尼联盟计划》(the Albany Plan of Union)的提案,希望借此联合各殖民地,建立殖民地联盟,通过提高税收来为一支殖民地军队提供供给,以对抗法国和印第安人的威胁。但这份提案未能实施,富兰克林后来分析总结的原因是英国政府担心下放过多的权力,但事实上,就连当时的殖民地议会对该计划也毫无热情。到英法正式宣战之时,殖民地之间的分歧更是显而易见。事实证明,根本就没有可能说服各个议会联合起来共同抵御法国的威胁。这些殖民地各成一体,并不认为抵御法国是它们共同的事业。它们对自己地域之外的事情几乎毫不理会。

最终,开始将不同的殖民地利益群体聚到一起的不是战争本身,而是战争带来的长期影响。法印战争给殖民地乡村和城市地区都带来了影响。乡村地区,尤其是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边境地带直接卷入战火,家园遭毁,留下大量的寡妇和孤儿。海港城市则由于英国军队的扎营,最初从战争中捞得了很大的好处。1755年有2000名士兵驻扎在这些城市,1757年增加了11000名,一年后又多了12000名。这种突然出现的垄断市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却也不会持久。尽管七年战争于1763年才正式结束,但北美地区1760年就已经停火。而一旦停火,来去匆匆的英国军队就迅速离开,中断了当地那些利润丰厚的军事合同。新英格兰、切萨皮克、纽约和费城地区的批发商和零售商都受到严重影响,随之而来的经济萧条遇上战争导致的征税提高,更是雪上加霜。不过,尽管这些军队抛下债务、物价飞涨和失业问题转身走人,他们也并不是全部都离开了美洲大陆。派到殖民地与法军交战的25000名英国常备军里,约有10000名在《巴黎条约》缔结、战争结束后留在了北美。他们没有驻扎在殖民地区域内,但也离得很近,殖民者们完全可以觉察到他们的存在,同时也为之感到不安。

对于英国来说,这时开始对殖民地施加更严格的经济管制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尝试去这么做。一方面,法印战争是一场代价高昂的胜利,让英国的国债翻了一番,总得有人来偿还这些债务。另一方面,这场战争让英国无可争议地获得了对大片土地的控制权,而居住在这些土地上的人民并不熟悉英国的政治模式,有些甚至都不会讲英语(地图3)。英国自然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当时的13个殖民地自然也反对任何现状的改变。1760年停火之后,英国就在一定程度上感觉到了这种反对情绪。他们试图取缔殖民地与敌方的黑市交易时,就遭到了反对,当时,波士顿律师詹姆斯·奥蒂斯(James Otis)站出来为之辩护,声称英国无权干预殖民地的黑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