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鉴镜(第5/11页)

1912年3月,北方大地乍暖还寒,袁世凯继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从南京迁至北京,史称“民国北京政府”或“北洋政府”。这个政府的政治架构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就监察制度而言,其力量就显得十分薄弱。各级官吏违法渎职的情况日益增多,利用职权卖官鬻爵、贪赃枉法的各种丑行屡见不鲜。深谙封建官场旧习的袁世凯这样形容当时的大小官吏,“或偷懒旷官,或瞻循误事,或奢靡害俗,或嬉游耗时”,如不及时整治,危害甚烈。

《临时约法》规定,国会对行政权力享有监察权,迁都北京后,袁世凯效仿清政府的都察院,专门开设了平政院作为监察纠弹机构,直接隶属于大总统。设立平政院,将中国传统御史制度与西方行政法院制度糅合在一起,利用比较公开的方式监察行政官吏,为“民告官”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于提高人民的权利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平政院处理的案件对象,从书吏到县知事、道尹、省长、都督、部长乃至国务总理皆有,在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可谓开天辟地。

接着,袁世凯着手完善北洋政府检察系统,效仿御史制度,成立了肃政厅,负责纠举违法渎职官员,而纠弹处理权则掌握在他的手中。厅长官为都肃政史一人,设肃政史16人。时人称都肃政史和肃政史为“都老爷”,即是沿用对前清左都御史和给事中御史的称谓。这个针对官员腐败的监察机构直接对袁大总统负责,按照《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对赃官的处罚很重,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500元或1000元以上,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肃政厅存在时间不长,1914年3月成立,1916年6月裁撤。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肃政厅雷厉风行地执行职务,全方位介入国家事务,查办了400多个省级官员的案子,在整肃官纪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14年6月代理都肃政史夏寿康等纠弹京兆尹王治馨纳贿贪赃案,王治馨最后被判处了死刑。民国初的京兆尹,相当于北京市市长,属于正部级官员,其职位之高,在当时的腐败弹劾案中实为罕见。该案办理速度之快,涉及关系之广,成为奇案大案,却也依稀可辨幕后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人治仍是主导

王治馨在前清时就曾因贪污被袁世凯下令斩首,经多方说情方幸免于死。其后,王攀附上袁世凯的亲信赵秉钧,追随其投身警界,一路官运亨通。

王治馨原本就有的贪赃受贿的恶习,并没有因为民国来了就有所改观。在京畿最高长官——京兆府尹任上,他越发肆无忌惮了。京兆府当时所辖24县,除一个县令因有强大后台未向王行贿,其余23个县的县官每人都向其“孝敬”,其赃款共达五万以上。如此大规模的受贿,即使在清朝200余年间也是鲜有所闻。此外他又买卖官职,明码定价,第一等县为五千,二等三千,三等两千,影响恶劣。王治馨贪得无厌,且生性狂妄,在一次宴会上,他和一名肃政史官员聊天,谈兴所至,竟然逞一时之快谈及自己贪赃纳贿的各种情由,丝毫没有顾虑对方的身份。然而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位肃政史官员随即展开调查,并对王进行弹劾。王治馨闻其恶行败露,迅速将有关证据毁灭殆尽,导致此案久悬不结。后来经肃政史调查簿记,又查出王治馨委托一家商号代办税款等违法事实,于是又提出纠弹,此案后交司法部,终于水落石出,王无从解释,锒铛入狱。

由于王治馨在警界的广泛人脉以及与赵秉钧的密切关系,在他被捕之后,许多人为之求情,请求袁世凯“念旧部之谊,贷其一死”。贪赃纳贿,本是晚清和北洋官场上司空见惯的事,但对于惩办王治馨一案,袁世凯却很有决心。在外界看来,他是要拿王治馨开刀,祭奠其为整饬吏治而打出的反腐大旗,其实内幕真相远不止如此,中间还掺杂了私人恩怨和政治因素。

王治馨和袁世凯是有过节的。那是1913年3月20日,国会中反对党领袖宋教仁倒在上海火车站月台的血泊中,一时舆论哗然,指斥袁世凯、赵秉钧为幕后元凶。袁世凯自然加以撇清,真假莫辨之际,王治馨在不同场合发表了不合时宜的谈话,声称宋教仁之死,赵秉钧不应该负责,应另有其人。此言一出,好像是为赵辩解,但实质却是将嫌疑指向了袁。王治馨竟敢出卖袁大总统,他也真是活腻了。

于是,袁世凯收到肃政史呈上的王治馨贪渎报告后,如获至宝。马上批复,由大理院开庭判决,处以死刑。从判决到执行,没超过24小时,办理之迅速,前所未有。

此外,虽然平政院和肃政厅都有监察职能,大总统对其裁判却有最后的决定权,因此,它们实际上是袁世凯的御用机关。袁世凯暴死后,1916年6月13日,“辫子军”统帅张勋闹复辟,胁迫黎元洪解散国会,肃政厅也同时被裁撤了。

腐败玩到极致

肃政厅裁撤后,北洋政府机构的监察职能明显弱化,加上大总统独裁权力日益加强,历届军阀政府走马灯似地更迭。黎元洪、段祺瑞、冯国璋、曹锟等各届总统,都曾公开地进行各种贿买和贪污。国会多次被解散,贪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上梁不正下梁歪,各级政府机构和普通官吏的贪污腐败行为也不可计数。其中,最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行贿和贪污受贿案,当属曹锟贿选总统。

曹锟是在袁世凯死后被拥为直系军阀首领的。为赶走黎元洪,登上大总统宝座,直系军阀纷纷发出要进行总统选举的呼声。

根据《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选举会必须有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议员出席才能召开,当时的国会议员共有870名,也就是说,总统选举会的法定出席人数至少应有580名。而为了抵制曹锟发起的总统选举,孙中山派人到北京活动,欢迎议员们南下广州;军阀卢永祥也派人到天津设立议员执行处,以每月300元薪金的待遇动员议员南下上海;东三省议员也随张作霖回到了东北。这样,总统选举终因人数不足而无法举行。

1923年6月上旬,曹锟见无法利用正常政治秩序达到自己当总统的企图,于是就招募流氓组成“公民团”,天天组织集会,要求黎元洪“即日下台”,又唆使冯玉祥等中级军官300人到黎元洪家索要军饷,逼迫威胁,动摇其意志。6月13日,黎元洪在纷扰之中被迫出走天津。

同时,为了把出走的议员们拉回北京,曹锟决定用金钱来收买选票,他在甘石桥成立了“议员俱乐部”,以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一手包办,掀开了贿选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