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视真相(第10/11页)
及审计处 四十七万五千八百十四圆第五款 议院经费 一百万圆第六款 清室优待费 二百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圆第七款 税务处及学堂经费 十万零三千四百五十六圆第八款 各税务衙门经费 二十二万一千八百圆第九款 各旗俸饷俸米折 六百六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圆第十款 外旗俸饷热河、察哈尔、密云等处 六十二万五千圆第十一款 保护清陵俸饷 四十万零四千五百二十五圆陆军部所管 共一千五百八十二万六千三百二十一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五十四万余圆第二款 直辖各镇局所等饷项 八百四十余万圆第三款 参谋本部及所辖各校局经费 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六百七十五圆第四款 禁卫军饷 一百二十四万三千一百九十六圆第五款 拱卫军饷 一百五十三万二千八百四十四圆第六款 武卫左军饷 一百二十八万六千三百五十二圆第七款 武卫前军饷 九十七万四千二百七十四圆第八款 京畿军政执法处经费及军饷 八万七千九百八十圆海军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八圆第二款 各司令处军舰学堂经费 一百二十万圆司法部所管 共六十二万六千零三十四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四万六千六百四十圆第二款 院厅监狱经费 二十七万九千三百九十四圆教育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三万七千六百零四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五十三万七千九百八十四圆第二款 学校局馆经费 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二十圆农林部所管 共三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万九千二百四十二圆第二款 场所经费 四万二千一百五十六圆工商部所管 共二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六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万零八千六百五十六圆第二款 各所经费 六万圆
交通部所管 共五十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七圆交通部路航邮电各费,应归
特别预算,应可相抵。至新添路线不在内。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万二千八百零六圆第二款 育才费 二十三万六千六百九十一圆以上共计三千七百三十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八圆。
附:特别用款
印刷局 工程机器约七十五万圆造纸厂 工程机器约一百四十万圆造币厂 工程机器约五十万圆大学堂 建筑费约五十万圆崇陵 工程费约四百六十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七圆议院 工程费约一百五十万圆元年积欠各部 行政费约三百八十四万五千圆皇室经费元年欠发商号挪垫 三百零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圆八旗米价 一百八十万七千七百五十圆共计一千七百九十三万一千六百二十圆。统计五千五百二十五万四千一百一十八圆。约合五百五十万磅。以上各节,每月之详细预算用度,应交银行所指定之代表人一份。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己号附件:整顿盐务》
整顿盐务用款概算
一收盐运盐基本金 七百万圆一设机器制盐厂 三百万圆
一整理场产 五百万圆一为按照将来与银行商允之银行办法备垫资本与盐商 五百万圆共计二千万圆,约二百万磅。
民国侠女施剑翘传奇
在民国的历史上,有一位挺身为父报仇的侠女,她的名字叫施剑翘。此人的故事相当具有传奇色彩,值得一写。
故事首先得从施剑翘的父亲——北洋军阀张宗昌的部下猛将施从滨讲起。
1926年,正值军阀混战的年头,施从滨和孙传芳在安徽省蚌埠地区开战,施军兵败、被孙军追赶。施从滨开着铁甲车狂奔,要夺路过桥,但是,桥上挤满了自己手下的兵,逃命要紧,施从滨把心一横,开着铁甲车,径直从自己的战士身上辗了过去,当场撞死、撞飞许多人。有的士兵被铁甲车压断一条腿,大声哭喊,场面十分凄惨。
尽管开着铁甲车狂奔,施从滨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在孙传芳士兵的重重包围之下,施从滨放下武器,投降了。被俘之后,施从滨的态度相当配合。尽管如此,孙传芳还是将俘虏施从滨杀死,并且割下了他的头颅悬挂示众。施从滨有一个女儿,名叫施剑翘。父亲施从滨的死,给她带来了无尽的悲痛。施剑翘立志:杀死孙传芳,为父亲报仇。施剑翘原想依靠男人为父亲报仇。不久,有个男子跟她说:“我同情你!我为你的父亲报仇!”施剑翘很感动,立即嫁给了他,并生下儿女。然后,施剑翘不断催促丈夫为父亲报仇,可是,这位丈夫却在婚后食言了,再三推搪,就是不去。施剑翘也要求过自己的弟弟(施从滨的儿子)动手为父亲报仇,可是,弟弟也不愿意。无奈之下,施剑翘不得不决定:亲自动手。当时,施剑翘和杀父仇人孙传芳,同时都住在天津。冤家路窄。孙传芳居然有个女儿名叫孙家敏,和施剑翘的大儿子在天津法租界“培才幼儿园”是同班同学!施剑翘准备好手枪之后,找借口和孙家敏小朋友套近乎,初步摸清了孙传芳的部分生活规律。可是,尽管如此,还是很难找到靠近孙传芳的机会。
有一次,施剑翘到天津“居士林”,给死去的父亲烧香倾诉,边烧边哭。一位老和尚看她可怜和她谈话。无意中,老和尚透露了惊人的情报:孙传芳下野之后,皈依佛门,竟然是本寺的常客,常来“居士林”烧香念佛!
施剑翘终于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机不可失,施剑翘到“居士林”守候多日,终于在 1935年 11月 13日,等到了孙传芳的出现。施剑翘不动声色,趁孙传芳念佛的时候,朝他的后脑连开三枪。孙传芳当场身亡。
枪声响起之际,“居士林”的信众们吓得满堂乱跑。施剑翘不慌不忙,当场散发印制好的传单。施剑翘在传单里坦言:“……小女子我是为父亲报仇……”随后,施剑翘抱着必死的决心,镇定自若地拨打警察局的电话,报案自首。
很快,警察来了,将她带走。笔录之后,还见了记者。施剑翘属于自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施剑翘为父亲报仇,开枪打死孙传芳并入狱之后,冯玉祥、李烈钧、张继等国民政府大员都同情她,并为她到南京说情。全国舆论也为施剑翘说情。
(注意:孙传芳下野之前,是国民党北伐的主要军事敌人之一,故国民党人一般不同情孙传芳。)南京国民政府在考虑之后,动用了极少动用的特赦权,将施剑翘特赦了。这就是民国侠女施剑翘的真实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