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品位结构的研究框架(第5/10页)

观察历代官阶,能看到有些时代品位安排比较发达,有些时代则没那么发达。然而在做出评估之前,“发达”与“不发达”是指什么?这个要先弄清楚。这里提示如下两个评估指标:第一,品位待遇的优厚或微薄程度;第二,品位安排的复杂或简单程度。先说第一项。若某时代官员的品位待遇优厚,则可以说其时品位分等比较发达,若某时代官员的品位待遇微薄,待遇更多地附丽于职位,则可以说其时品位分等不够发达。再看第二项。一般说来,复杂的制度总比简单的制度的发展程度更高。所谓“复杂”至少包括两点:一是序列结构的复杂程度,例如位阶本身的繁密整齐,多种位阶的并存互补;二是运用规则的复杂程度,例如迁降、转改、回授等方面的复杂细密规定。

优厚的品位待遇,在政权比较粗糙原始的情况下,照样能够出现;但复杂的品位安排就不同了,它是精致化的管理手段,只能出现在高度发达的官僚体制之下。品位的结构样式与运用规则的复杂程度,也就是官僚体制的复杂程度。那在政治体制尚很粗糙原始的情况下,是不会有的。在周王朝,以“世袭”和“采邑”为内容的爵级特权是非常优厚的,然而其时爵序却很简单,只是公、卿、大夫、士数级而已。构成对比的是唐宋,其时品、阶、勋、爵繁复多样,品位性官号琳琅满目。那是因为,唐宋官僚政治的发达程度远远超过周朝。当然,品位的复杂性并不总与官僚行政的发达程度成正比。明清官僚品位管理的复杂程度,比唐宋就有所下降;更不必说美国政府组织高度发达,然而却采用职位分等,没给文官提供多少品位保障了。

进而分析品位之时,还要考虑第三个指标:品位的开放与变动程度。它包括品位获得的开放或封闭程度,与品位占有的变动或稳定程度。由军功或考试获得的品位,可以认为是开放的,往往也是可变动的,即可晋升的。另一些品位则一旦拥有就不大变动了,如周朝的公侯伯子男爵,以及卿、大夫爵。其时卿大夫出自少数家族,往往世代执政。魏晋时的中正品还是有升降情况的,东晋南朝则“凡厥衣冠,莫非二品”,社会分层的凝固性,造成了中正品的封闭性与稳定性。

三 品位结构变迁的四线索

“品位—职位”的概念,为观察传统官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由此视角审视三千年的官阶变迁发展,可以看到变化的不止是级名、级差和待遇而已,官阶制的结构特性也有过重大变化。总的说来,我们能看到一个“五阶段”的历史进程:

1.周代:公卿大夫士爵级和命数,属品位分等;

2.秦汉:禄秩具有从属于职位的性格,有强烈职位分等意味;

3.魏晋南北朝:中正品、散官、军号,显示了这是一个“品位化”的时代;

4.唐宋:唐朝的文武阶官和宋朝的寄禄官,属品位分等;

5.明清:阶官制明显淡化,各种待遇向职位靠拢,又向职位分等有所偏转。

这是我几年前提出的论断(11)。时至今日,又可以做若干补充订正了。

较早对“官阶发展五阶段”的阐释,主要是从“官阶”入手的,所以对非官阶性质的品位序列的阐述不够充分。例如秦汉爵级和科举学历的意义,当时就未能充分发掘。现在我们不只是从官阶,而且是从“品位结构”视角看问题,就可以做两点修订了。第一,确认秦汉之“爵”在品位结构中的位置。先前因为“爵”不是官阶,所以只用“职位分等”来概括秦汉官阶的特点;但若着眼于品位结构,则“爵”不能置之度外,“职位分等”的概括显示出了一定的局限性。对汉朝品位结构,本书将提出一个“爵—秩体制”的新论断。第二,把科举时代的学历或学位,即生员、举人、进士、翰林之类,视为一种品位。学历决定官僚的任职资格,影响官员的分等分类,维系着一个作为官僚预备队的士人阶层,堪称帝制后期的主干性位阶。对历史前后期加以比较,才能充分展示秦汉品位结构的特殊性。秦汉用二十等军功爵安排身份,宋明清却用科举学历安排身份,相形之下,我们就看到了历史前后期品位结构的一个决定性变化。

进而对各阶段品位结构的变迁线索,本书也打算做出新的归纳。品位研究就是探讨官员与官职的分等分类,这问题有两个层面:技术层面和政治层面。在技术层面上,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是两种文官等级,也可以说是两种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各有优长。而在政治层面上,不同的分等分类体制还跟每一时代、每一王朝的政治形态、政治结构相关。皇帝之下存在着各种政治势力,王朝官贵也是划分不同类型的,例如贵族、文吏、儒生、寒人、士族、宗室、外戚、宦官、军人、文人、胥吏,异族政权下还有部落贵族,等等。他们的相互关系,及其与皇权的不同关系,影响着帝国的政治结构与形态,也将影响到品位安排上来。那么,在政治层面观察官贵类型与品位结构时,哪些线索特别值得关注呢?我们认为有四:“贵—贱”,“士—吏”,“文—武”,“胡—汉”。它们可以简称为“品位结构变迁四线索”。阐释如下。

首先来看“贵—贱”。这是一条与“贵族化”相关的线索。古代某些品位序列,具有区分身份与阶层的意义。在周代,士以上爵的拥有者是一个高贵的阶层。可见周爵区分贵贱,这与贵族政治是相适应的。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及官位“清浊”制,保障了门阀的身份特权。南朝沈约云:“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12)秦汉“以智役愚”,即选贤任能,品位秩序的流动性强、身份性弱;中古不相同,变成了“以贵役贱”,很多品位安排用来维护门阀士族和部落贵族的门第权势。

曾有人强调,不管品位分等还是职位分等,关键在于特权。其实那也正是我们所关注的地方,并在概念框架中给予了充分考虑。传统官阶的发展历程显示,偏重品位分等的等级秩序,与官僚的“自利取向”,即身份化、特权化、封闭化以至贵族化倾向,有较大亲和性;偏重职位分等的等级秩序,则与官僚的“服务取向”有较大亲和性,其时多半存在着强大的皇权。若作简化表述,则品位结构的变迁,是在皇权、官僚和贵族三者的关系变迁中展开的。这时要特别强调,“官僚”与“贵族”概念应理解为“连续统”的两极,有如色谱,现实中的官僚可能处于居间的色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