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九 · 如 是 我 闻 三(第10/24页)

译文

即墨的杨槐亭前辈说:济宁有一个年轻人被狐精喜欢上了,每夜都一同睡觉。到这个年轻人二十多岁时,也一夜都不空着。有人让他留胡须,胡须稍微长一点儿,狐精就在他睡觉时剃掉,却给他涂脂抹粉。屡次用符咒驱狐,都没有作用。后来正乙真人乘船路过济宁,他写信乞求真人镇治。真人向城隍投了诉状,狐精便找真人诉说。看不到它的形状,但旁人都可以听到它的话。狐狸说:“前生我是个女子,这个年轻人是个僧人。有天夜里我路过寺庙,被他劫持,关在地下室里,隐忍受污达十七年,郁郁而死。我告到阴曹,阴曹判那个和尚在地狱受罪完后,来生还要偿债。这时我因为犯了别的罪投生为狐狸,在山林里过了一百多年,未能和他相遇。现在我修炼成形,正好和尚今世转生为这个年轻人,所以我来报仇。十七年期满之后我自会离开,不必别人驱赶。”真人最终也无可奈何。后来不知道期满后狐精真的走了没有。不过根据狐狸的话,足以知道人负了债,即使隔了几世也是要偿还的。

同年项君廷模言:昔尝馆翰林某公家,相见辄讲学。一日,其同乡为外吏者,有所馈赠。某公自陈平生俭素,雅不需此。见其崖岸高峻,遂逡巡携归。某公送宾之后,徘徊厅事前,怅怅惘惘,若有所失,如是者数刻。家人请进内午餐,大遭诟怒。忽闻有数人吃吃窃笑,视之无迹,寻之声在承尘上。盖狐魅云。

译文

与我同科取中的项廷模说:从前曾经在某位翰林家教读,翰林和他一见面就大谈理学。一天,翰林有个在外地做官的同乡,送来一些礼物。翰林说自己平生节俭朴素,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那人见翰林清高严峻态度坚决,很尴尬地把礼物拿回去了。翰林送走客人之后,在厅堂里走来走去,满脸失意的表情,好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家里人请他到里面吃午饭,被他大骂了一顿。这时忽然听到几个人在“吃吃”地偷笑,环视无人,听那声音是在天花板上。大概是狐精吧。

陈少廷尉耕岩,官翰林时,为魅所扰。避而迁居,魅辄随往。多掷小帖道其阴事,皆外人不及知者。益悚惧,恒虔祀之。一日掷帖,责其待侄之薄,且曰“不厚资助,祸且至”。众缘是窃疑其侄,密约伺察。夜闻击损器物声,突出掩执,果其侄也。耕岩天性长厚,尤笃于骨肉,但曰:“尔需钱可告我,何必乃尔?”笑遣之归寝,由是遂安。

后吴编修朴园突遭回禄,莫知火之自来。凡再徙居而再焚,余意亦当如耕岩事。朴园曰:“固亦疑之。”然第三次迁泉州会馆时,适与客坐厅事中,忽烈焰赫然,自承尘下射。是非人所能上,亦非人所能入也,殆真魅所为矣。

译文

大理寺少卿陈耕岩,做翰林时,被鬼魅骚扰。他想躲避,搬了家,鬼魅也随着他一起过来了。鬼魅经常扔一些小帖子,揭露陈耕岩的隐私,都是些外人所不知道的事情。于是他更加害怕,经常虔诚地祭祀。一天,鬼魅又扔下一个小帖子,责备他对待侄儿太刻薄,并且说“如果不多出钱资助侄儿,灾祸就会降临”。大家因此怀疑这一切恐怕是他侄儿干的,于是偷偷地商量一起盯着侄儿。夜里听到屋里打坏器物的声音,人们突然闯进去,抓住的果然是他侄儿。陈耕岩生性宽厚,尤其看重骨肉之情,便说:“你如果缺钱可以明白地告诉我,何必要这样做呢?”笑着打发侄儿回去睡觉。从此,他家便安宁了。

后来编修吴朴园家突然失火,没人知道火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于是搬家,但又失火,我认为这有可能跟陈耕岩家发生的事情相类似。吴朴园说:“我也是这样怀疑的。”但是第三次搬到泉州会馆,正与客人坐在大厅里,忽然炽烈的火从顶棚上往下射,那是人上不去的地方,也是人进不去的地方,大概真的是鬼魅干的吧。

程也园舍人居曹竹虚旧宅中。一夕,弗戒于火,书画古器,多遭焚毁。中褚河南临《兰亭》一卷,乃五百金所质,方虑来赎时轇轕,忽于灰烬中拣得,匣及袱并爇,而书卷无一字之损。表弟张桂岩馆也园家,亲见之。白香山所谓“在在处处有神物护持”者耶?抑成毁各有定数,此卷不在此火劫中耶?然事则奇矣,亦将来赏鉴家一佳话也。

注释

褚河南:褚遂良(596—658),字登善,唐朝政治家、书法家,因曾封爵河南郡公,世称“褚河南”。褚遂良工书法,初学虞世南,后取法王羲之,与欧阳询、虞世南、薛稷并称“初唐四大家”。传世墨迹有《孟法师碑》、《雁塔圣教序》等。《兰亭》:王羲之书写的《兰亭集序》。《兰亭集序》描写山阴兰亭修禊盛会,描述风物之美,人物之盛,并抒写了自己对人生的感慨。

轇轕(jiāo ɡé):纠葛,纠缠不清。

译文

中书舍人程也园住在曹竹虚的旧宅子里。一天夜晚,不慎失火,名贵书画和古器物大都焚毁。其中有褚遂良临摹的一卷《兰亭集序》,是人家为了借五百两银子用来做抵押的,他正担心物主来赎时不好交待,忽然在灰烬中拣到了,匣子和包皮都被烧毁了,可书卷却没损一字。当时表弟张桂岩在程也园家教书,亲眼看见了这件奇事。难道这就是白居易所说的“到处都有神明的保护”的话吗?或者还是因为成和毁各有定数,这个书卷就不该毁在这场火的浩劫之中?无论如何,这事确实很离奇,将来也可作为鉴赏家们的一段佳话吧。

同年柯禺峰,官御史时,尝借宿内城友人家。书室三楹,东一室隔以纱厨,扃不启。置榻外室南牖下,睡至半夜,闻东室有声如鸭鸣,怪而谛视。时明月满窗,见黑烟一道,从东室门隙出,着地而行,长可丈馀,蜿蜒如巨蟒。其首乃一女子,鬟鬓俨然,昂而仰视,盘旋地上,作鸭鸣不止。禺峰素有胆,拊榻叱之。徐徐却行,仍从门隙敛而入。天晓,以告主人。主人曰:“旧有此怪,或数年一出,不为害,亦无他休咎。”或曰:“未买是宅前,旧主有侍姬幽死此室。”未知其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