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四 · 槐 西 杂 志 四(第18/29页)

沧州一带海滨煮盐之地,谓之灶泡。袤延数百里,并斥卤不可耕种,荒草粘天,略如塞外,故狼多窟穴于其中。捕之者掘地为阱,深数尺,广三四尺,以板覆其上,中凿圆孔如盂大,略如枷状。人蹲阱中,携犬子或豚子,击使嗥叫。狼闻声而至,必以足探孔中攫之。人即握其足立起,肩以归。狼隔一板,爪牙无所施其利也。然或遇其群行,则亦能搏噬。故见人则以喙据地嗥,众狼毕集,若号令然,亦颇为行客道途患。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主人昼寝厅事,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译文

沧州一带海边煮盐的地方,叫做“灶泡”。方圆几百里,都是盐碱地,不能耕种,荒草连天,有点儿像塞外,所以很多狼把巢穴设在那里。捕狼人挖开地面做成陷阱,深约几尺,阔三四尺,把木板盖在上面,木板中间凿一个圆孔,有盆子大小,有点儿像枷锁的样子。人蹲在陷阱里,带着小狗或小猪,打它们,让它们叫唤。狼听到喊声就跑过来,一定会用脚伸到木板洞里探查。人马上抓紧狼脚站起来,背在肩上跑回家去。狼隔着一层板,爪子牙齿都无法抓咬到人。但是遇到狼群,人也会被咬死的。所以,狼一见有人,就把嘴靠近地面嗥叫,狼群就集中过来,好像听到号令一样,这也成为赶路人在旅途上的祸患。有个富户意外得到两只小狼,就把它们放到家里的狗群里一起养,小狼和狗也能平安相处。小狼长大了,也很驯良,主人已经忘记它们是狼了。有一天,主人在客厅午睡,听到狗群发出愤怒的“呜呜”声,他吃了一惊,起来四处查看,没有看见什么人。当他靠着枕头又要睡觉时,狗群又像前面一样发出叫声。于是,他装假睡着,静静等待,原来那两只狼想趁主人没有发觉,要咬主人的喉咙,狗群在阻止,不让狼靠近主人。主人就把两只狼杀了,留下狼皮。这件事是堂侄虞惇说的。狼子野心这句话,真是一点儿也不假啊!不过,说野心不过指想要逃跑而已;表面上亲热,暗地里心怀不轨,就不仅仅是野心了。野兽的本性不值得一说,这个人为什么为自己制造祸患呢!

田村一农妇,甚贞静。一日馌饷,有书生遇于野,从乞瓶中水,妇不应。出金一锭投其袖,妇掷且詈,书生皇恐遁。晚告其夫,物色之,无是人,疑其魅也。数日后,其夫外出,阻雨不得归。魅乃幻其夫形,作冒雨归者,入与寝处,草草息灯,遽相媟戏。忽电光射窗,照见乃向书生。妇恚甚,爪败其面。魅甫跃出窗,闻呦然一声,莫知所往。次早夫归,则门外一猴脑裂死,如刃所中也。盖妖之媚人,皆因其怀春而媾合。若本无是心,而乘其不意,变幻以败其节,则罪当与强污等。揆诸神理,自必不容,而较前记竹汀所说事,其报更速。或社公权微,不能即断;此遇大神立殛之?抑彼尚未成,此则已玷,可以不请而诛欤?

译文

田村有个农妇,为人贞洁淑静。一天,她往田里送饭,在野外遇到一个书生,书生向她要瓶里的水喝,农妇不答应。书生就拿出一锭银子扔到她衣袖里,农妇扔掉银锭痛骂,书生慌慌张张跑了。晚上,农妇告诉了丈夫,丈夫四处查问,并没有这么个人,怀疑这是个鬼魅。几天后,农妇的丈夫外出,被大雨阻挡不能回家。这个鬼魅变成丈夫的模样,假装冒雨回家,进门就上床,急急忙忙熄了灯,和农妇嬉闹。忽然,闪电照亮窗户,照出上床的就是先前的那个书生。农妇愤恨极了,抓破了他的脸。鬼魅刚跳出窗去,就听到“嗷”地一声叫,不知跑到哪儿去了。第二天早晨,丈夫回来,看见门外有一只猴子脑袋裂开死在地上,像被刀刃砍中的一样。凡是妖魅媚惑人,都是因为对方怀春才交欢做爱。如果本来没有这份心思,却趁对方不注意,变化形象去败坏她们的贞节,就和强奸罪相当了。根据神理,肯定不能容忍,与前一篇中纪竹汀说的事比较,这次报应更快。或许前一篇中的土地爷权力小,不能立即判定,这回是遇到了天神就立即诛杀了鬼魅?或许是前一篇中的鬼魅逼奸未遂,这次是已经玷污了农妇,可以不必请示就诛杀呢?

同年邹道峰言:有韩生者,丁卯夏读书山中。窗外为悬崖,崖下为涧。涧绝陡,两岸虽近,然可望而不可至也。月明之夕,每见对岸有人影,虽知为鬼,度其不能越,亦不甚怖。久而见惯,试呼与语。亦响应,自言是坠涧鬼,在此待替。戏以馀酒凭窗洒涧内,鬼下就饮,亦极感谢。自此遂为谈友,诵肄之暇,颇消岑寂。

一日试问:“人言鬼前知。吾今岁应举,汝知我得失否?”鬼曰:“神不检籍,亦不能前知,何况于鬼。鬼但能以阳气之盛衰,知人年运;以神光之明晦,知人邪正耳。若夫禄命,则冥官执役之鬼,或旁窥窃听而知之;城市之鬼,或辗转相传而闻之;山野之鬼弗能也。城市之中,亦必捷巧之鬼乃闻之,钝鬼亦弗能也。譬君静坐此山,即官府之事不得知,况朝廷之机密乎!”一夕,闻隔涧呼曰:“与君送喜,顷城隍巡山,与社公相语,似言今科解元是君也。”生亦窃自贺。及榜发,解元乃韩作霖,鬼但闻其姓同耳。生太息曰:“乡中人传官里事,果若斯乎!”

注释

丁卯:乾隆十二年(1747)。

解元:科举时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唐制,举进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后世相沿,故称。

译文

与我同年考取科举的举人邹道峰说:有个姓韩的书生在乾隆丁卯年夏天住进山里,读书用功。他的窗外是悬崖,悬崖下面是山涧。山涧十分陡峭,与对面峭壁虽相距不远,却只能相望而不能靠近。月明之夜,韩生常常看见对面峭壁下方的岸边有影子晃动,虽然知道那一定是鬼,但估计他到不了这边,所以也不怎么害怕。时间一长,渐渐习惯了,就试着跟他对话。那边也有回应,自己说是坠入山涧摔死的鬼,在这里等着找替身。韩生开玩笑把喝剩下的酒隔着窗子洒到山涧内,鬼在下面接着喝了,也很感谢。从此后,一人一鬼成了聊天的朋友,在读书闲暇时,很能消愁解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