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理士城堡 第十章 立誓(第4/6页)
“和威士忌品位如此绝妙的氏族结为盟友,是我的荣幸。”
这句话让厅里爆出一阵喧嚣,詹米在沿途众人的握手和捶背恭贺下,朝拱道走去。科拉姆·麦肯锡显然不是这个家族中唯一通晓戏剧窍门的人。
楼厢里的热气让人窒息,而且往上飘的燃烟也让我在立誓典礼终于进入尾声时头痛起来。科拉姆说了些振奋人心的话当作结尾,他强劲有力的声音未受六大杯烈酒的影响,依然在大厅的墙石间回荡。尽管他全程站着,但我想至少今晚他的腿不会痛了。
楼下传来阵阵强烈的吼叫,风笛放声鸣响,原本庄严肃穆的场面消融成升腾的喧闹和嘶吼,在架上出现的桶桶麦酒和威士忌,以及一盘盘冒着蒸气的燕麦饼、羊杂麦粥以及鲜肉,则引起更疯狂的欢呼。菲茨太太一定仔细规划了这个进餐步骤,她不放心地倾着身子、越出栏杆,一双利眼盯着上菜仆侍的一举一动。他们大多是年纪还不够参加立誓的男孩。
“欸,雉鸡肉是要送到哪儿去?”她检视着送来的碟盘,喘着气喋喋不休地抱怨着,“镶鳗鱼又是要送到哪儿?该死的蒙哥·格兰特,他要是把鳗鱼给烧焦了,我非剥了他的皮不可。”菲茨太太打定主意后,转身朝楼厢后头挤去,不愿放手把晚宴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蒙哥·格兰特这样的生手。
我把握机会,尾随在后,利用她硕大身躯挤过后留下的空间穿越人群。其他人也很高兴找到同样的机会离开,纷纷加入我的行列。
菲茨太太走到楼梯下,回头看到上头还有一群女人聚着,怒皱眉头。
“你们这些姑娘马上回自己的房间!要么就待在那里别让人看见,不然最好回自己房里去。别在走廊逗留或者躲在角落里偷看。这地方的男人哪个不是喝得半醉?再过一个钟头,他们全都会喝得魂不附体。今晚这地方可不是给姑娘家待的!”
她推开楼厢的梯门,小心翼翼地望向走廊。走廊两旁显然空无人迹,她悄声地把这些女人赶出梯门外,急忙把她们一个接着一个送上楼去睡觉。
“需要帮忙吗?”我跟上前去问,“我是说,厨房里的事。”
听到这个提议,菲茨太太笑着摇摇头。“姑娘,不用,没必要。快离开吧,你在这里也不会比其他人安全。”我的后腰被她善意地轻轻一推,踏进昏暗的走道。
自从遇到过门外的守卫后,我就打算听从菲茨太太的建议了。大厅里的男人乱成一片,手脚乱晃挥舞,不断灌酒,毫无矜持节制。这里不是女人该待的地方,嗯,我同意。
但找到回我房间的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虽然我知道另一层楼有条有顶盖的通道连到我房间前面的走廊,但我人在城堡内一个不甚熟悉的区域,找不到任何看起来类似的楼梯。
我走近转角,碰上一群麦肯锡男人。我不认识这些人,他们来自麦肯锡领地的外缘地区,而且也不习惯堡内的礼仪。之所以得出这个判断,是因为当我遇到他们时,其中某个显然是在找厕所的人最后放弃寻找,直接在厅道转角解决了。
我马上转身打算回到原路,不管有没有楼梯。这时,几只手伸了过来,把我拦下。我发现自己抵着走廊墙壁,被一群满是威士忌酒气、脑子里打着坏主意的大胡子苏格兰人包围了。
我面前的男人冷不防地攫住我的腰,另一只手插进我的胸衣。他的身子靠了过来,长满胡子的脸颊在我耳上磨蹭。“哎哟,要不要给全麦肯锡最勇猛的男人来个香吻啊?Turlach?Ard!”
“Erin?go?bragh!”8我粗鲁地回道,使劲一推。
他因为喝了酒,站不稳,往后踉跄地撞到一位同伙,我随即闪到侧边逃走,跑的时候还踢掉了脚上难穿的丑鞋。
又一个身影在我前方浮现,我迟疑了一下。眼前似乎只有一个人,但后头至少有十个追兵啊,虽然他们喝了那么多酒,跑起来追人还是挺快的。我向前跑,打算从那人身边溜过去,不过这人却直挺挺地走到我面前,我只得赶紧停下来,几乎得出手抵住他的胸膛才没直接撞上。这个人是杜格尔·麦肯锡。
“搞什么鬼……”他才一开口,就看到我身后的追兵。他把我拉到身后,对着追来的人以盖尔语咆哮了几句,他们也以盖尔语回嘴。经过简短如狼吼的交涉之后,这群人放弃了。他们转身走开,去找更有趣的乐子。
“谢谢你。”我有点晕眩地说着,“谢谢,我不应该在这里的。那……那我走了。”杜格尔目光低垂地看着我,握住我的手臂,把我拉了过去,两人直直相对。他的衣发凌乱,显然也加入了大厅里的狂欢。
“说得对,你不该在这里。要是继续待着,可要付出代价。”杜格尔低声说着,他的双眼在半明半暗中闪着精光。毫无预兆地,杜格尔把我用力拉向他的身体,吻了我。
他落吻的力道之重,足以弄伤我的唇,逼得我分启双唇。他的舌抽弹着我的舌,我口中感受到鲜明浓烈的威士忌滋味。他的手紧紧抓住我的臀部,并用力顶向他。即使隔着层层的裙布衬衣,我还是能感到他格纹裙下有块直挺坚硬之物。
一如突然抓住我,他又突然将我松开。他点点头,手朝着大厅示意,呼吸有点不稳。一缕赤褐色的头发垂在他额前,他单手将垂发拨了回去。
“姑娘,在付出更大的代价之前,快走吧。”
我赤着脚离开。
***
由于前夜举行了活动,我本以为理士城堡内的多数居民隔天会晚点起床,也许会在日上三竿之际为了想喝杯醒脑的麦酒才爬起来。但是这苏格兰高地的麦肯锡族人比我认知的更勇猛,在天光亮起之前,堡内走廊上上下下已是人声鼎沸,武器撞击声不绝于耳,还有众人出发狩猎前靴鞋发出的踢踏声。
这天的天气寒冷、多雾,不过我在前往大厅路上遇到的鲁珀特却说,这是猎野猪的最佳时机。
“这禽兽毛皮很厚,天气冷对它们没有影响,而且周围这么浓的大雾让它们看不见走来的人,觉得自己很安全。”鲁珀特边奋力用脚踏磨刀轮磨着刀锋,边解释道。
但这也代表人猪正面交锋之前,猎者同样看不到靠近过来的野猪啊。但我忍住没说出口。
当太阳开始为浓雾缀着红金光条时,猎猪队伍已在前庭集合完毕。他们的目光因为期待而闪烁着,也因为雾中湿气而闪着光。我很高兴看到女人不用参与猎猪行动,她们心满意足地为即将出发的英雄准备燕麦饼和麦酒。看着出发前往东边林地的勇士——他们全副武装,带着斧刀、箭弓和匕首——我不禁替野猪难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