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荒野侦探 1976—1996(第24/110页)
西蒙娜·达里欧,小马厩街,巴黎,1977年9月。
他从来没有找过任何哪怕有些微类似工作的活。说实话,我不知道他靠什么生活。他到这儿的时候就有钱,我知道这是真的。我们最初几次见面,总是他付钱买咖啡、苹果白兰地酒、葡萄酒,但很快他就把钱花光了,据我所知,他没有收入来源。
有一次他告诉我在街上捡到一张五千法郎的钞票,他说,从那以后他走路时眼睛老喜欢盯着地面。
没过多久,他又捡到一张钱。
几个秘鲁朋友偶尔给他点活干,那是一群秘鲁诗人,也许只是空有诗人的名头,因为谁都知道,巴黎的生活会把你磨下去的,把你的情趣销蚀掉,如果你那情趣不是铁甲做成的话。这样的生活会让你变得粗糙,会把你逼得湮没无闻。至少我认识的许多拉美人难逃此劫。我不想说乌里塞斯同样如此,但对那些秘鲁人来说绝对千真万确。他们有个做保洁的集体组织。他们给办公室地板打蜡、清洗窗户,干些这种活,这伙人中谁生病了或者离开这个城市时,乌里塞斯就会帮他们干点活。大多数时候,是某人生病时他才来代劳,因为这些秘鲁人并不怎么出去旅行,不过夏季的时候有些人会去胡西雍收葡萄,三五成群地离开,有时仅一人孤单前往,走之前声称去科斯塔布拉瓦休假。我看见过他们三次。他们都是些苦命人。这伙人中不止一个想弄我上床。
有一次我问乌里塞斯,你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几乎从不饿肚子。你怎么想去以色列呢?有段时间了,他说,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谈到钱。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很难说我们都谈了什么。跟阿图罗谈了些什么从来都清清楚楚(我们基本上以谈论文学和性为主),跟乌里塞斯的谈话界限却很模糊。也许因为我们彼此见面不多(但以他自己的方式忠实着我们的友谊,忠实着我们的电话号码)。也许因为他貌似或者本来就是一个要求不高的人。
索菲娅·佩列格里尼,坐在特洛卡德罗花园,巴黎,1977年9月。
他们管他叫伊奥克斯街上的基督,所有的人都拿他取笑,连罗伯托·罗萨斯也不例外,后者声称是利马在巴黎最好的朋友。大伙嘲笑他,是因为他基本上是个傻子,至少他们是这样说的。他们只说他是个十足的低能儿,居然让波利托·加尔塞斯骗了三回,但却忘了波利托也骗过他们。伊奥克斯大街上的这位基督。没有,我从来没有去过他的住处。我知道大家都说那里太恐怖了,说那里是个腌臜的洞穴,说那里堆积着巴黎最烂的垃圾:废品、杂志、报纸,他从书店偷来的书,那些东西很快就开始散发出他住处的味道,开始腐烂、风化,变成各种令人发疯的颜色。他们说他可以整整好几天不吃东西,好几个月不去公共澡堂,但我表示怀疑,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显得特别脏的时候。总之,我不是很了解他,我不是他的朋友,但有一天他上我们住的帕西街的阁楼来了,家里没有人,只有我,我的状态很差,我很沮丧,我一直跟男朋友吵架,我的日子过得不好,他来的时候我正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哭,别人都去电影协会或者参加某个政治会议了(他们全是活动分子和政治活跃者),乌里塞斯·利马走进过道,没有敲任何一家的门,好像他早就知道一个人都没有,他直接向我的房间走来,我正坐在床边,盯着墙壁,他走进来(他身上很干净,味道挺好闻),站在我身边,不说一句话,他只说了句你好,索菲娅,就一直那样站着等到我不哭了。所以我记忆中的他很温柔。
西蒙娜·达里欧,小马厩街,巴黎,1977年9月。
乌里塞斯·利马经常上我家来洗澡。我一点都不觉得兴奋。我不喜欢用别人用过的毛巾,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如果我们在肉体上甚至情感上并不亲密的话,但我还是让他用了我的淋浴器,用完后我就把毛巾都收起来放进洗衣机。这样能让他尽量在我的房间保持干净。他也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去做,这是值得肯定的。我冲完澡后要好好擦洗一番浴盆,把排水道里的毛发都捡出来。这样的毛发也许微不足道,可是却能把我逼疯。我讨厌看到发团堵住水道,尤其是如果这头发不是我的。然后我收起自己用过的毛巾,叠好,放在坐浴盆上等有时间再放进洗衣机里。最初几次他甚至自带肥皂,但我告诉他不必这样,可以随便用我的肥皂和洗发水,但千万别想碰我的海绵。
他总是一本正经。他总是提前一天打电话问过来是否合适,想证实一下我没有客人或者活动安排,然后我们再确定好时间,第二天他会直接过来,我们聊一会儿,他就走进卫生间。然后不知再过多少天我才会又听到他的声音,有时是一个星期,有时两个甚至三个星期。这期间他肯定去公共澡堂洗澡了。
有一回,在拉鲁纳街的那家酒吧里,他告诉我喜欢上外国人常去的公共澡堂,从讲法语的非洲国家和北非马格里布地区来的黑人。我说穷学生也经常上那儿去。他说,没错,不过主要还是外国人。我记得,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去过墨西哥的公共澡堂。我当然没去过了。那可是好货色啊,他说。有桑拿、土耳其浴、蒸浴。我告诉他,个别东西这儿也有,可是太贵了。他说,在墨西哥可不贵,在墨西哥这些服务挺便宜的。说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墨西哥的公共澡堂。别说你经常去这些地方洗澡,我说。没有,其实并不常去,他说。只去过一两次。
他是个怪人。他经常在书页边上写东西。我很不乐意给他借任何书。为什么?我不喜欢别人在我的书上涂画。你可能不相信,他常常拿着一本书去冲澡。我发誓。他常常在淋浴的时候读书。我怎么知道的?很简单。他的书几乎全都是湿的。起先我以为被雨淋过。乌里塞斯是个步行家。他几乎从不乘地铁。在整个巴黎徒步穿来穿去,天下雨后会淋得湿透,因为他从不停下来等天晴了再走。所以,他的那些书,至少他经常看的那些书,总是有些翅卷,有些僵硬,我想就是因为淋了雨的缘故。可是,有一天,我注意到他带着一本干燥的书走进卫生间,等出来时那本书已经湿了。那天,我的好奇心开始作祟。我走到他跟前,把书抽过来。不仅封面湿了,有几页内容也湿了,包括页边上写的批注,有些甚至都是在喷头下面写的,水把墨汁弄得四处乱流,这时我就说,看在上帝的分上,我真难以置信,你居然在洗澡的时候读书!你疯了吗?他说就是抑制不住,但至少他只读诗(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只读诗,当时不了解,但是现在知道了:他说他只读两三页,不是整本书),然后我开始笑起来,顺势倒在沙发上,笑得直打滚,他也笑了,我们都不知道笑了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