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第17/47页)
但如果你的视点足够近,就会发现在针尖上跳舞只有一个困难,就是电子间那些大沟壑。
对具有天使血统或是恶魔血脉的存在来说,形状、大小和成分都可以随意变换。
克鲁利现在正以不可想象的速度沿着电话线移动。
丁零零。
克鲁利以近乎光线的速度通过两部电话交换机。哈斯塔紧追其后,距离也就四五英寸,不过考虑到他们现在的大小,应该说克鲁利领先了很多。当然,等他从另一头出去时,这一差距就会消失。
他们体型太小,无法发出声音,但恶魔进行交流并不需要声音。克鲁利可以听到哈斯塔在他身后声嘶力竭地叫喊:“你这杂种!我会抓到你!你别想逃出我的手心!”
丁零零。
“不论你从哪里出去,我也会跟出去!你跑不掉!”
克鲁利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穿越了二十英里缆线。
哈斯塔咬得很紧。克鲁利必须把时机拿捏得特别特别特别准确。
丁零零。
这是第三次铃响。好吧,克鲁利心想,反正也不可能更糟了。他突然停住,眼看着哈斯塔从身边蹿了过去。那位地狱公爵转过身……
丁零零。
克鲁利蹿出电话线,在塑料护套里快速移动,然后具象成原来的大小,喘着粗气出现在他家休息室中。
咔嗒。
电话答录机中预先录好的磁带开始转动。接着在“嘀”的一声后,留言磁带跟着转动,扬声器中一个声音高叫着:“哈!什么?……你这条该死的蛇!”
小小的红色信号灯不住闪烁。
明暗,明暗,就像颗愤怒的红色小眼睛。
克鲁利真希望还有些圣水,以及把磁带放进去等到溶化的时间。但储存那些为利古尔提供最后一次洗浴服务的圣水已经够危险了,这东西克鲁利存放了很多年,以备不时之需。只要一想到它在这间屋子里,克鲁利就浑身不舒服。或者……或者也许……是的,如果把磁带放进车里会怎么样?他可以一遍又一遍地播放哈斯塔,直到他变成皇后乐队主唱弗雷迪·墨丘利。不。就算他是个杂种,你也不能这么狠。
一阵雷声从远方传来。
他已经没有时间。
他也无处可去。
但克鲁利还是出发了。他跑向自己的宾利车,迅速向伦敦西区驶去,就好像地狱中的所有恶魔都在身后追赶。
这差不多是真的。
特蕾西夫人听到沙德维尔先生慢慢走上楼梯。比平时慢很多,而且每隔两三步就要停顿一下。他平常上楼时,就好像对每级楼梯都恨之入骨。
特蕾西夫人打开房门。中士正靠着楼梯平台的墙壁上。
“怎么回事,沙德维尔先生。”她说,“你把自己的手怎么了?”
“离我远点儿,女人。”沙德维尔呻吟道,“俺完全不晓得自己的能耐!”
“你干吗老这么伸着手?”
沙德维尔试图往墙壁里靠。
“退后,俺都说了!俺控制不了它!”
“真见鬼,你到底撞见什么东西了,沙德维尔先生?”特蕾西夫人说着试图握住他的手。
“见鬼了!见鬼了!”
特蕾西夫人设法抓住他的胳膊。而他,邪恶克星沙德维尔,无力抗拒被她拉进房间的命运。
中士过去从没见过这里的样子,至少醒的时候没见过。他在梦中为这间屋子装饰上华贵的丝质幔帐,还有他自认为是香膏的东西。必须承认,通往厨房的门洞上的确挂着一面珠帘,还有个用葡萄酒瓶做成的简陋灯盏。跟亚茨拉菲尔一样,特蕾西夫人对“别致”这个概念的理解还停留在1953年。房间中央有张桌子,上面铺着天鹅绒桌布,桌布上摆着个水晶球。这东西在特蕾西夫人的谋生手段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我想你应该好好躺一下,沙德维尔先生。”她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与此同时把中士领进卧室。沙德维尔此时完全不知所措,甚至没有反抗。
“但小牛顿还在塔德菲尔德。”沙德维尔嘟囔道,“被异教狂热和诡秘阴谋折磨。”
“我敢肯定,他知道该怎么对付。”特蕾西夫人笃定地说。跟沙德维尔相比,她想象中牛顿的经历倒更接近现实。“而且我敢说他绝不希望你激动成这个样子。你就乖乖躺好,我会给咱们沏杯茶。”
她说完就消失在噼啪作响的珠帘后面。
突然间,屋里只剩沙德维尔独自一人。透过支离破碎的神经系统残骸,他只能想起这是一张罪恶温床。而且此时此刻,他完全无力判断,跟不是独自一人躺在罪恶温床上相比,眼下的情况是好是坏。他转了转脑袋,观察周围的环境。
特蕾西夫人脑海中的情色概念来源于很久以前。当时的年轻人还以为女人身体前面都牢牢固定着两个沙滩气球。你可以称碧姬·芭铎为性感小猫,而不会被别人耻笑。而且真有那种名叫“女孩,嬉笑和吊带袜”的杂志。她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大熔炉中获取了一个概念:卧室中的毛绒玩具可以创造一种私密妖娆的氛围。
沙德维尔盯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大泰迪熊看了半天,这东西已经缺了一只眼睛,少了半个耳朵,很可能拥有类似巴金斯先生之类的姓名。
中士又把头转到另一个方向。他的视线被一个动物形状的睡裤箱挡住。它脸上挂着快乐的笑容,可能是狗,但也可能是臭鼬。
“呃。”他说。
回忆纷至沓来。他的确办到了。就沙德维尔所知,猎巫军中还没人成功驱退过魔鬼。霍普金斯没有,希夫廷斯没有,戴斯曼也没有。可能连猎巫军准尉纳克都没有,此人至今还保持着发现巫师数目最多的纪录。
(在帝国扩张主义时期,猎巫军曾有过一段复兴。英国军队在永无止境的小规模冲突中,经常会面对巫医、灵媒、萨满和其他拥有超自然能力的敌人。这正是派猎巫军准尉纳克上场的最佳时机。此人身高两米,体重一百三十公斤,每到上阵之时,就会昂首阔步,高声咆哮,手里抓着钢板书、八磅重的铃铛和特别加固的蜡烛,消灭敌军的速度比一挺格特林机枪还快。塞希尔·罗德斯曾这样写道:“某些偏远的部落将他视若神明。在纳克准尉冲锋时,只有特别勇敢或是特别愚蠢的巫医才会与他对抗。有此人在我们一方,比两个军的尼泊尔士兵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