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5/9页)
“你的猪鼻子居然还能用,真是个奇迹,对吧?”一个佣兵大笑着说,“我们正在接近营地。冬天时,那里驻扎着几千人的部队,而部队总得吃喝拉撒,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那么多屎总得有地方放。就像那边那些坑,他们会在离开前用土埋上。在冬天,泥土都是冻上的,所以还没那么不能忍,可到了春天……呸!”
“你听到嗡嗡声了吗?”另一个佣兵吸了吸鼻子,“那是成群的苍蝇,等到春天,那副光景会让你们大开眼界的。尽可能遮住你们的脸,因为苍蝇会拼命往嘴巴和眼睛里钻。加快脚步吧,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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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战壕甩在身后,却甩不掉那股味道。恰恰相反,雅尔敢用脑袋打赌,越靠近城市,气味就越难闻。而且气味的种类也更丰富了。城市周围散发着军队营地与帐篷的臭味,以及医院的味道。繁忙的广场和街道上充斥着人群的体味,城市高处的城墙也散发着恶臭。幸运的是,他的鼻孔很快就习惯了这一切,开始无法分辨粪便、腐肉、猫尿与酒馆的味道了。
苍蝇无处不在,像老兵的唠叨一样嗡鸣不止,还一个劲儿地往嘴巴、鼻孔、眼睛和耳孔里钻。这些害虫赶都赶不走,把它们碾碎在脸上反而轻松些。
他们走出城门下的阴影,雅尔的目光落在一张巨大的招贴画上:画上是位用手指着他的骑士。骑士下方有行粗体字:那你呢?你入伍了吗?
“入了,入了。”雇佣步兵嘀咕道,“太不幸了。”
类似的招贴画还有很多,几乎贴在每一面墙壁上。其中大都是那位抬起手指的骑士,但也有许多画上是位灰发随风飘动、神情悲哀的母亲,她身后是燃烧的村庄,以及被尼弗迦德人的尖桩刺穿的婴儿。另一个流行主题则是手持染血匕首、牙齿滴落鲜血的精灵。
雅尔转过身去,突然发现周围只剩他们——两位雇佣步兵、商人和他自己。派克、奥库尔提克、科拉普洛斯、梅尔菲和那些乡下出身的新兵消失得无影无踪。
“哎呀哎呀。”雇佣步兵好奇地张望一番,确认了他的猜想,“如我所料,你的同伴一找到机会就溜走了,那些无赖。但小伙子,你知道我要说什么吗?你该庆幸你们分道扬镳了。最好祈祷你们永远不用再见面。”
“我真为梅尔菲遗憾。”雅尔喃喃道,“他不是坏人。”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自己选择的。跟我们走吧。我们会带你去征兵处。”
他们走进一片中央有石制平台的广场,平台上竖着一具颈手枷,周围聚集着市民和士兵。一名罪犯脸上沾着烂泥,口中流涎,满脸是泪。人群在大笑,在叫骂。
“哇哦!”雇佣步兵惊呼道,“看看被锁在上面的是谁?那是福森!我很好奇,他怎么在那儿?”
“因为播种。”一个身穿狼皮外衣、头戴毡帽的胖市民解释道。
“因为什么?”
“播种。”胖子重复一遍,还加强了语气,“还到处散播。”
“啊!抱歉,我还以为你口齿不清呢。”雇佣步兵大笑起来,“但这没道理啊,我认识福森很多年了。他是个鞋匠。他家祖祖辈辈都是鞋匠。他这辈子从没干过耕地、播种或收割之类的事。你这狗屁不通的说法是从哪儿听来的?”
“法官读过判决书了。”那人气愤地说,“法官说,这个罪犯会在颈手枷上示众到明天早上,因为他听从尼弗迦德人的命令,种植了某种异国的奇怪药草。恐怕还是有毒的……等等,我记得是……哦!失败主义毒草![3]”
“没错,没错!”商人叫了起来,“我听说过。尼弗迦德密探和精灵确实在散播流行病,还把各种有毒物质——比如毒芹、伤寒病菌和失败主义毒草——投进井水、泉水和溪水里。
“没错,”戴毡帽的胖男人说,“昨天在广场上,他们吊死了两个精灵。肯定也是因为他们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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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的拐角,”雇佣步兵指了指,“有家酒馆,征兵处就在那里。那儿有张很大的招贴画,上面画着泰莫利亚的百合花。当然,你一看就晓得了,对你来说轻而易举。祝你好运,孩子,或许诸神会让我们在更好的时代再次碰面。还有你,商人先生,再会了。”
商人清了清嗓子。
“好心的先生们,”商人在他货车上的大小箱子里翻找起来,“感谢你们的帮助……为了表示感激……”
“不用麻烦了,好乡亲,”雇佣步兵笑了笑,“这事就别提了。”
“能躲避箭矢的魔法油膏怎么样?”老商人在一口箱子里翻腾着,“或者能治疗哮喘、痛风、瘫痪,外加去除头屑的多功能用具?能治疗蜜蜂蜇伤,外加疯狗、毒蛇和吸血鬼咬伤的香膏?或者能对抗邪眼的护身符?”
“如果吃坏了肚子,”另一个佣兵用认真的语气问道,“你有没有什么特效药?”
“有!”商人高声道,“在这里,用魔法树根、香料和药草制成的最有效的解毒剂。每次用餐后服用三滴即可。请收下吧,可敬的大人们。”
“谢谢你。再会了,先生。还有你,小伙子。”
“诚实又正派的先生,”等两位佣兵消失在人群里,商人说,“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你也一样,年轻的先生!我能给你什么呢?防护闪电的护符?牛黄?能有效对抗魅惑咒语的龟形卵石?啊哈!我甚至还有颗吊死者的牙齿,以及一块魔鬼屎……”
雅尔努力将目光从一群人身上移开——他们正气势汹汹地用油漆在一栋屋子的墙上写字:跟战争一起见鬼去吧!
“没这个必要,”他说,“我该去……”
“哈!”商人大喊一声,抽出一块心形的黄铜徽章,“这东西最适合年轻男人了。它很稀罕,我也只有这么一条。这是魔法护身符,能让佩戴者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爱人,无论他们相隔的时间与距离有多远。你看,里面有张纸莎草纸,只要用我这里的魔法红墨水写上你所爱之人的名字,她就永远不会忘记你,也不会背叛你。你觉得如何?”
“唔……”雅尔涨红了脸,“我不知道……”
“你要写的名字是?”商人用羽毛笔蘸了蘸他的魔法墨水。
“希瑞。我是说,希瑞菈。”
“写好了。给你。”
“雅尔!活见鬼!你在这里做什么?”
雅尔猛转过身。我本以为能抛下过去,迎接崭新的一切,他心想,可我总能撞见以前的熟人。
“丹尼斯·克莱默!”
一个矮人,身穿厚重的皮外套和钢制铠甲,戴着护手和狐皮帽,帽子后边还有条小尾巴。他看看雅尔,看看商人,又看看雅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