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自共何人笑,枉破阳城十万家(第7/11页)

我一直被江琴按着,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实际上从徐庆春进来到现在也就是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每次这种惊心动魄的时候秒针都走得很慢,好像存了心思把每个镜头放慢摊到你面前让你看个一清二楚似的。我浑身发麻,挣扎着要站起身来,想要去帮他们点儿什么忙,去帮着递个纸巾也好,但我已经没劲儿站起来了,甩脱了江琴之后就崴了脚,被自己的鞋带绊倒在地上。我心里把这双帆布坡跟鞋骂了个遍,狼狈不堪地想要爬起来,那桌上刚刚还目瞪口呆的众人转过身来,看到我了,有几个人痴痴地笑了起来,顾惊云想要走过来,想要帮忙,他好像是刚刚从沼泽里被捞出来一样疲惫,身上还黏着水草和鱼的尸体,红色的火锅汤啪嗒啪嗒地流到地上。他慢慢停下了,污浊的液体不停地流到他的眼角里去,让他的眼眶红肿,渐渐流下眼泪来。

然后张伊泽站起来,走过来了,朝着地上的我伸出手,他戴着爵士帽,眼睛里还带着笑,酒店里一直在放音乐,放到一首意大利哀伤的旋律,好像是《教父》的主题曲那样。他妈的,这个时候我怎么还能想到教父呢。我看了看张伊泽,他像一个三十年代好莱坞电影里轻浮优雅的男主角。“原来你一直在这儿啊,”他漫不经心地开着玩笑,对我行了一个骑士的致意礼,“快起来吧,苏爷。”

我被张伊泽拉起来,往那张桌子上走过去,就像一个回到祖国的可耻的逃兵。梁超和林家鸿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围着徐庆春和顾惊云劝和,徐庆春好像一个被拔掉了开关的木头人一样,目光涣散,毫无表情,手里提的铜锅还在往下滴着油,我的嘴里发甜,是那种腥甜的味道,刚才摔倒的时候不知道咬到了哪块肉。顾惊云在桌上捡了块纸巾,徒劳无功地擦着自己的头发,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我感觉到江琴从我背后朝我走过来了,“苏鹿,”徐庆春忽然叫我的名字,“去给我拿一沓餐巾纸过来。”

我像个跑堂小妹一样忙不迭地把餐巾纸送过来,我能怎么办呢。所有的人都在劝徐庆春和顾惊云,没有人理会满脸是伤瑟瑟发抖的简意澄,好像他本来就应该那样,他是个摆在店里的装置。我走到顾惊云身后,没看他俩,搬了张椅子让简意澄坐下,他一直双臂抱着自己,“苏鹿,”他眼里含着泪水,声音怯生生的,头发被抓乱了,眼角眉梢都在往下滴着血,“我冷。”

我顺手抓过林家鸿的大衣为他披上,他把头埋在椅子背里。徐庆春拿过纸巾,认真地抬起头,旁若无人地擦着顾惊云脸上滴下来的火锅汤,他漂亮的脸蛋被烫伤了,红红的一片。徐庆春的眼神就像四处流淌的霞光一样,哀伤而柔情万种。“顾惊云,你真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她一边一点一点地把纸巾擦过顾惊云的脸,一边像是说情话一样,温柔地看着他的眼睛,“这三年我就当给红十字会献爱心了。×你妈。”

纸巾用完了,她抬起手,又放下,凝视了顾惊云几秒钟,好像要把他脸上的所有细节都扫描下来一样,然后转过身去提起包,像顶着旗帜一样顶着一身花花绿绿的毛衣,昂首挺胸地走出了店门,高跟鞋一步步踩着来自出口碎了一地的光线,像个四分五裂的玻璃人。她知道今天在座的所有人,她都一个也见不到了,再也不会见到了。她世俗,干脆,活得鲜血淋漓,乱七八糟,她像一只困兽一样拼尽全力地挣扎。她的敌人是谁呢?不该是简意澄,也不该是我吧,我没搞懂,到现在也不明白。

顾惊云颓然地坐在椅子上,“顾爷,你不去追她?”梁超试探着问。“我够了,我他妈的够了。”顾惊云摇摇头,“就算是我欠她的吧,也总有个还清的一天。”对,你还清了。我脑子里一团混乱,眼前只有简意澄像一个没被阳光照耀到的黑影一样。我把他拉起来,“走,我带你去医院。”说着我给贺锦帆打了电话,说不上为什么,现在在座的这些人我一个也不想看到了,我就想逃开这儿,越快越好。“去医院?”他怯怯地问,“我想回家洗个澡——”

“不能洗澡,伤口会感染。”外面的阳光照得人眼睛发花,好像是天上撒网撒下的刀子。我没有说出口另外一句话。一切都够了。对简意澄的歧视我受够了,顾惊云的不解释我受够了,那种“原配打小三理所当然”的眼神我也他妈受够了。这个可怜的家伙变成了一个替罪羊,一个还债的筹码。凭什么我们没有力气,凭什么我们就不能看得更远,凭什么我们就只配在爱情里攻城略地,凭什么表面再强的女人也只能对和我们一样的人下手,结个破婚,生个破孩子,安安稳稳,灶边炉台,把一辈子葬送进坟墓里,这就是你们拼将一生求之不得的东西是吗?男人可以拥抱我们,可以决定我们谁该在什么位置,可以把我们捏在手心里看着我们挣扎,可以看着我们为了本来就少得可怜的东西挥舞着尖利的牙齿和爪子互相想要致对方于死地,然后再斟一壶酒上几碟小菜就像是看戏。凭什么,凭什么,我不要和你们站在同一个竞技场上了,我不是个奴隶,我希望你也能明白你不是一只兽。我退出,我退出。

【江琴】,2014

我再看到苏鹿的时候,她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剪得比我还短。美国的理发店水平不行,她剪成了那种毛毛躁躁的男孩儿头,多出来的几撮发丝尖的扎手。剪了头发之后,她看起来完全变了个人,以前的那种明目张胆的妩媚劲儿全都没有了,像个从明信片上走下来的小男孩儿。

我们坐在屋顶上,喝着啤酒,聊着天,实际上我们这个小区是不允许人坐在屋顶上的。她从来都不管这个,两条腿晃晃悠悠的,拿着一罐啤酒,“我妈让我订婚了,”我看着钢笔水一样硬朗的天空,喝一口酒,我得和人谈谈这个,最好是和这个自行殒落了的party女王。没落的贵族和迟暮的红颜说的话都比别人好玩儿,剩下仅存的自尊,玩世不恭,固执傲慢。这件事憋在我心里太久了,久得都快长毛发霉了。“我今年22,我觉得不着急,她说女孩儿还是快点稳定下来好。”

“不结,小哥,结什么婚啊,才这么小。”我就猜到她会是这种回答,我可能是需要这种回答来给我一点鼓励吧。我在美国,毕业遥遥无期,但我想我总得变成个更强大的人才能应付回国之后的所有“他们”。他们让我找个稳定的工作,他们让我相亲,他们让我结婚,让我生个孩子,住在一个巨大的蜂巢里,和所有人争抢着被压缩得可怜的生存空间,一辈子就在他们嘈杂的声音里过去了,如果我没那么强大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