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5/9页)

“这么近吗?”

“嗯。我一直在离你很近的地方。”

“那是哪里呢?”

“我在你心里。正如你在我心里一样。”

荃笑得很灿烂,很少看见她这么笑。

我和柏森被解雇后一个半月,秀枝学姐决定回新竹的中学任教。

“我家在新竹,也该回家工作了。而且……”

秀枝学姐看了一眼子尧兄以前的房间,缓缓地说:

“已经过了半年了,他还没回来。我等了他半年,也该够了。”

虽然舍不得,我还是安静地帮秀枝学姐打包行李。

“菜虫,休息一下吧。我切点水果给你吃。”“谢谢。”我喘口气,擦了擦汗。秀枝学姐切了一盘水果,一半是白色的梨,另一半是浅黄色的苹果。我拿起叉子,插起一片梨,送入口中。“菜虫,你知道吗?这苹果一斤100元,梨子一斤才60元。”

“哦。”我又插起了第二片梨。“我再说一次。苹果一斤100元,梨子一斤才60元。苹果比较贵。”“嗯,我知道。可是我比较喜欢吃梨子啊。”“菜虫……”秀枝学姐看了看我,呼出一口气,“我可以放心了。”“放心?”第三片梨子刚放进口中,我停止咀嚼,很疑惑。

“本来我是没立场说话的,因为我是明菁的学姐。但若站在我是你多年室友的角度,我也该出点声音。”“学姐……”秀枝学姐竟然知道我的情况,我很困窘,耳根发热。“不用不好意思。我留意你很久,早就知道了。”“学姐,对不起。我……”“先别自责,感情的事本来就不该勉强。原先我担心你是因为无法知道你喜欢的人是谁,所以才会犹豫。如今我放心了,我想你一定知道,你喜欢谁。”秀枝学姐走到子尧兄送的陶盆面前,小心翼翼地拂去灰尘。

“菜虫,那你知道,谁是苹果?谁又是梨子了吗?”

“我知道。”

“苹果再贵,你还是比较喜欢吃梨子的。对吗?”

“嗯。”

“个人口味的好恶,并没有对与错。明白吗?”

“嗯。”

“学姐没别的问题了。你继续吃梨子吧。”

“那苹果怎么办?”“喜欢吃苹果的,大有人在。你别吃着梨子,又霸着苹果不放。”“嗯。”我点点头。“我明天才走,今晚我们和李柏森与明菁,好好吃顿饭吧。”秀枝学姐仔细地包装好陶盆,对我笑了一笑。

荃是梨子,明菁是苹果。明菁再怎么好,我还是比较喜欢荃。秀枝学姐说得没错,喜欢什么水果,只是个人口味的问题,并没有“对”与“错”。可是,为什么我会喜欢梨子?而不是苹果呢?毕竟苹果比较贵啊。

我对荃,是有“感觉”的。而明菁对我,则让我“感动”。只可惜决定一段感情的发生,是“感觉”,而不是“感动”。是这样的原因吧?

子尧兄走后,秀枝学姐不再咆哮,我一直很不习惯这种安静。如今秀枝学姐也要走了,她势必将带走这里所有的声音。我摸了摸客厅的落地窗,第一次看见秀枝学姐时,她曾将它卸了下来。

想到那时害怕秀枝学姐的情景,不禁笑了出来。“你别吃着梨子,又霸着苹果不放。”我会记住秀枝学姐的叮咛。于是秀枝学姐成了第三棵离开我的寄主植物。我的寄主植物,只剩柏森和明菁了。

送走秀枝学姐后,柏森更安静了。有天晚上,柏森突然心血来潮,买了几瓶啤酒,叫我陪他到以前住的宿舍走走。我们敲了1013室的门,表明了来意,里面的学弟一脸惊讶。摸摸以前睡过的床沿和念书时的书桌后,我们便上了顶楼。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躺了下来,像以前练习土风舞时的情景。“可惜今晚没有星星。”柏森说。“你喝了酒之后,就会有很多星星了。”我笑着说。

“菜虫,我决定到美国念博士了。”柏森看着夜空,突然开口说。“嗯……”我想了一下,“我祝福你。”“谢谢。”柏森笑了笑,翻了身,朝向我。“菜虫,你还记不记得拿到橄榄球冠军的那晚,我问你,我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这件事。”“我当然记得。事实上你问过好多次了。”“那时你回答: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柏森叹了一口气,“菜虫,真的谢谢你。”“都那么久以前的事了,还谢我干吗。”

“受到父亲的影响,我一直很想要出人头地。”柏森又转头向夜空,“从小到大,无论我做什么事,我都会要求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强些。”柏森加强了语气,“我一定,一定得出人头地。”我没答话,只是陪着柏森望着夜空,仔细聆听。柏森想与众不同,我却想和大家一样,我们有着不同的情结。因为认识明菁,所以我比较幸运,可以摆脱情结。而柏森就没这么幸运了,只能无止境地,不断往上爬。突然从空中坠落,柏森的心里,一定很难受。“柏森,出去飞吧。你一定会比别人飞得更高。”我叹口气说。

“呼……”过了很久,柏森呼出一口长气,笑了笑,“心情好多了。”“那就好。”我也放心了。“菜虫,可以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吗?”

“方荃。”

“为什么不是林明菁?”

“我也不知道。可能我失去理性,疯了吧。”

“你为什么说自己疯了?”

“因为我无法证明自己为什么会喜欢方荃啊。”

“菜虫啊,念工学院这么多年,我们证明过的东西,难道还不够多吗?你竟连爱情也想证明?你难道忘了以前的辩论比赛?”“嗯?”“我们以前不是辩论过,‘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对啊。”“你答辩时,不是说过:‘如果白与黑之间,大家都选白,只有一个人选黑。只能说他不正常,不能说不理性。正不正常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理不理性无关’?”

没错啊,我为什么一直想证明我喜欢荃,而不是明菁呢?我心里知道,我喜欢荃,就够了啊。很多东西需要证明的理由,不是因为被相信,而是因为被怀疑。对于喜欢荃这件事而言,我始终不怀疑,又何必非得证明它是对的呢?就像我内心相信太阳是从东边出来,却不必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去证明。我终于恍然大悟。

我决定不再犹豫。

只是对我而言,告诉一个爱自己的人不爱她,会比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说爱她,还要困难得多。

所以我还需要最后的一点勇气。

柏森要离开台湾那天,我陪他到机场,办好登机手续后,他突然问我:

“菜虫,请你告诉我。你技师考落榜那晚,我们一起吃火锅时,你说:‘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那到底是什么意思?”柏森的表情很认真,似乎这是困扰他多年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