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8页)

【四】

一切都来得太突然,被激活的记忆像漫山遍野的尘土朝我扑面而来,将我埋葬。我试着把时间往前推一点点,回到2011年3月份。

我进入星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两个月前。

当时我已经躲在周小野的公寓里小半年了,我每天在房间里给各种期刊杂志写稿,青春、悬疑、科幻、武侠,只要有稿费我什么都写。我透支着自己单薄的阅历以及贫乏的想象力,换成薄薄的人民币,用来支付我的生活费和房租。

回想起来,虽然辍学这件事我做得相当潇洒,并且顺势隐姓埋名,但我那神通广大的老妈还是以不亚于FBI的侦查速度找到了我,感谢她考虑到儿子的自尊心从没找上门来,只是每个月偷偷往我的银行卡里汇钱。但她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比直接上门来扇我一个耳光还叫我难受。

我们同在星城,一个河东一个河西,相隔三环,地铁二十一站,车程一个小时二十六分钟,但就连2010年的大年夜,我也没有回去过。

当然我并不寂寞,有周小野和任南希陪我一起守夜。

那晚三个回不了家的青年窝在沙发上看春晚,顺便吐槽人生。

周小野和我情况相似,他跟家里也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他的爸妈都是工行经理,舅舅是工行VIP客户服务部经理,而他的爷爷更是市区某间分行前前前任的行长。所以他注定逃不开去银行上班然后一不小心升职再一不小心娶个同行老婆最后一不小心平步青云却又无聊一生的命运,可周小野不干。当然,更现实的原因是他对数学的深恶痛绝。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哥高数挂科的次数都快赶上咱们系系花换男朋友的次数了。为了不让这个数据打破学校纪录成为不朽传说,哥心一横,就决定远走高飞了。离开那所北京三流大学时,我还在琢磨自己这几年到底学了什么,后来一翻行李才发现,除了几张忒2B的天安门合照还真没什么能带回家。”

但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后来“高数没过拿不到毕业证”成为了他拒绝去银行工作的挡箭牌。

为了向父母证明就算不端铁饭碗也能活得很好,他开始了他的奋斗。

一年来他的奋斗成果非常傲人:60多G的AV收藏,9张AKB48亲笔签名写真照,组建了《穿越火线》的王牌战队,DOTA圈里的东方不败,低价收留了两个在外漂泊的苦逼青年……当他还要继续例举时,我和任南希狠狠地鄙视了他一眼。

但鄙视仅仅是鄙视,任南希说:“像你这种住家里房、开家里车,底子这么好的人我羡慕还来不及呢,你要知足啊。”

南希确实应该羡慕,相比之下他不回家过年的理由则纯朴得多——车票太贵。

他来自北方的一个小县城,提起自己的家乡时几句话就能概括:“一年四季沙尘暴,春天出门打个酱油回家就可以抖下两斤黄土。前两天我爸给我打电话,问我今年能不能在星城买房了,他说我妈哮喘越来越厉害,再不来星城休养就活不了几年了。他们把我养到这么大,供我读书,骂我到头来连爹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实现不了。”

南希举起手中的啤酒瓶跟我们碰杯,自嘲地笑了,“不管我怎么说他们都不会明白,在星城买房是个多么可怕的愿望啊,我宁愿去跟杨利伟到太空造基地。”

南希的声音里透着一股苍凉与无奈,我很想说些“哥们好好努力,房子车子票子都是会有”的安慰话,可最终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一个劲地喝酒。很多时候,有些话总是介于“不说憋屈”和“说了矫情”之间。

而同样作为一个迷茫的失志青年,我唯一能支持他的事,就是跟他一起喝个烂醉。

2011年3月,我清楚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在家陪周小野打PS2,在我即将一击必杀把BOSS的腰部斩断时,任南希打来了电话。电话里他很激动地告诉我,最近很红的一位青春作家要在解放路的大型书吧召开作者签售会,他可以帮我免费入场,运气好还能引荐下。

“他很红的,要是能认识认识,到时候陈默你的新书让他帮忙写个推荐,起码多卖几万本啊。”

“他叫什么名字。”

“吴彦尊,认识吗?”

“认识。”

我当然认识这个新近大红的作家,不仅认识,还在新浪微博悄悄关注了他。传说中的才情美男作家,在微博PO的那些照片也很符合他的名字——非常像吴彦祖和吴尊的结合版,他每条微博下面都有一群小女生粉丝奋力尖叫,“我爱你”后面加上一大排感叹号。他的书我也看过一些,平心而论确实不错。

任南希的热情让我很是感动,再者我还从来没见过活的美男作家呢!当下二话不说扔掉游戏手柄,穿出衣柜里唯一一件拿得出手的风衣出门了,周小野立即跟上来。

“你干吗?”

“我说陈默你好歹也是有头有脸一青年作家,排场不能少吧,哥今天就做你的经纪人!”面对他强大的理由我直接扶墙了,“我只是个三流小作者,经纪人这种大阵势就免了,到时候我拜托你能切换回地球人模式我就谢天谢地了。”

“你放心,有哥在,神挡日神佛挡操佛!”

“……”看来他完全没搞清重点。

说起今年春天,简直是天生异象,中国南方城市大都阴雨连绵,有一阵微博疯传是白娘子回来了,水淹江南要找回她的许仙。可许仙似乎爱上法海了,躲了整整一个月都没出来。

星城的三月自然也是一场无休止的潮湿梦魇。永远阴霾的铅灰色调,延绵的雨水夹杂着水雾一阵一阵地拍打着这座城市的钢筋水泥,像是拍打着一个楞角分明的巨人的背脊,一下又一下,竭力要让他弯腰。

那晚我蜷缩在出租车上,望着外面那大片被雨水晕染开的霓红灯光。很多时候,这大千世界的繁华总会提醒我的渺小和一事无成。

“到了。”司机的声音疲倦而冷漠。

“啊,好。”有那么一恍惚,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因为没带伞,我跟周小野被淋湿了大半,非常狼狈。走进电梯时我一边甩着袖子上的雨水,一边深呼吸按捺狂跳不已的心脏。我努力镇定,内心又忍不住虚荣地想:万一到时候有读者认出我了该怎样面对呢?万一他们还吵着要我签名该怎么办呢?我是不是应该折回去先买支名贵点的钢笔啊。

但事实证明,我傻逼了。

书吧早已人山人海,很多人都捧着书在入口处排队,大部分是些花痴的小女生,她们三五成群地议论着,兴奋雀跃满脸泛光,压根没注意到我。短短三秒钟,我便尴尬地接受了身为三流作者的自己根本就是路人甲这一事实。我在心底暗骂了自己一声“白痴”,但还是保留着一个同行最后的骨气,尽量大方得体地走出了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