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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人的眼睛是自有道理的,在心灵的指引下,它会主动追寻那值得一看的事物,而把心灵不关心的东西忽略过去,透过包房里的微弱的灯光,我发现,我的眼睛已在不受控制地转来转去了,我知道,它自己在寻找它的目标,右旋安非他明在我体内起了作用,看样子并没有过期,借助两根大麻,我主动诱使自己沉入一种意识轻浮的状态,我发现,我的目光在包房里扫视几下,停在荣容身上,她的移动能够牵动我的目光,如果她站在某处不动,我的目光就停在某处,她要是走来走去,我的目光就会跟随着她,我发现,她明显与这里的其他姑娘不同,但我说不出不同在哪里,我放弃掉头脑中要写的小说,干脆踏踏实实地观察她。

我发现,她十分灵巧,在灯光下显得很好看,更重要的,她脸上没有常人所有的那种愚蠢的淡漠,而是有一种高兴,这种高兴随着音乐,或者与她一起跳舞的伙伴而显示出不同的层次,但看起来都很令人愉快,有些人就是这样,会长出一副令人愉快的模样,具有这种模样的人并不是很多,即使在很多美女身上,令人愉快的表情也是一闪即逝,通常独自一人的时候,人的脸部是呆滞的,而在有人在的时候,多数人脸上会出那种所谓客气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十分虚假,是被社会长期训练出来的,因此,没有任何不敬的含义在内,为的是大家在彼此看来看去的时候,不使别人感到难堪,也就是说,人的表情难得有生动的一刻,但凡生动,必然含有某种内容,或仇恨,或温柔,或关心,或激动,只有那种表情之下,人才略显自然,而自然中最自然的,就是我所称之为高兴的表情,它源于内心的某种快感,一旦那种表情浮上面颊,人的表情自己就会焕发出光彩――现在,在节奏急促的音乐中,在人们伸出的手臂与摆动的身躯之间,我看到荣容的表情就在焕发出光彩,令我看起来感到十分愉快,她并没有笑,但分明有一丝笑意在她脸上荡漾,就像她对所有见到的东西都有好感一样――现在,她就是这样,又好看,又高兴,就像一个奇迹,而奇迹总是显得那么不真实,带着这种表情,我想,她就是当即死去也会回来,她就是回来,也不会比一个幻影更真实。

如果能够,我想我应该在那一刻告诉她这些,如果她爱听,我还要告诉你,在每分钟180拍的trance及黑暗的光影中,她显得又纤细又可爱,又白皙又灵巧,她舞动在我的幻觉中,而且,愈来愈真实,就像根据我的想像生长出来的幻影渐渐获得了生命一样。

我确定,她就是那种姑娘,最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有型,我的意思是说,从她的身上,你一眼就可看出有关她的内容,而且,她是一类人中最突出的――她有一种百无聊赖、无所用心的小混混所特有的那种型,无论她怎样表现,这种型都跟随着她的身体而不会丢失遗落,然而,她并不为此而烦恼,她走到哪儿是哪儿,只专注于离她最近的情感,此外,别的东西很难引起她的注意――我不由得叹道,真是一个神奇的小混混――当然,神奇之处,还在于看起来始终令人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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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里,大家跳舞跳得十分开心,临近散场,还跑到包房外面的舞池里去跳,天明时分,包房里混满了不请自来的生客,一些相互熟悉的人只好走上露台,朝阳升起,文学前辈也在其中,他与失恋导演是朋友,两人讲着在刚刚一夜中所获得的感受,我不时插嘴与他们闲聊,皮皮坐在我对面,显得很爽快,她不时拿出一个装着大麻的小烟具,给愿意吸的人吸上一口,我见到荣容也站在一边,被汗水冲过的脸上,眼睛眨来眨去,始终流露出一种高兴,她的短发并不伏贴,于是她就时常抖一抖,使短发显得散乱有致,她的肥大T恤看起来十分洋气,像是从哥哥的衣柜里随手拿出穿在身上的,裤子中段的拉链打开,露出一段膝盖,她听别人谈话,很明显,不是那种漫不经心地一听,而是随着讲话人的话语有所反应,尽管玩了一夜所有人都很累,脸上都有一种无法掩饰的疲倦,但她夹杂其中,仍显得十分清新,事实上,即使是像她一样年轻的姑娘也很难在玩了一夜之后而保持住那种清新,她并不漂亮,而只是好看而已,但却比千篇一律的漂亮更具性格,我认为她十分出色,还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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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她要了电话,并问她有没有人送她回家,她说没有,我说我愿意送她,她答应了,于是,在大家纷纷回家之际,我趁机送了她两本我写的书,让她坐上我几周未洗,垃圾箱一样的汽车,当然,还有跟她一起来的两个小伙伴,一个眉清目秀,一个平平常常,两人坐在我的汽车后座上,很乖的样子,并不惹人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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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我没话找话地与荣容闲聊,具体内容忘记了,只给我留下一种印像,那就是她表现出与她年龄并不相符的一种骄傲,我猜想她大概因为家境不错,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事实上,送她到家,验证了我的感觉,她家住在一套相对比较贵的住宅小区内,位于四环边上,但我由于一向开车不记路,并未明确知道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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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容那种小混混的样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个结果,就是皮皮再一次叫我去"布娜娜"玩的时候,我恨不得抢在她还未叫我之前就答应,对着电话,我甚至点了点头,你可知道那是一幅什么样子?事实上,我的头脑中出现一种预感,算了,还是不谈愚蠢的预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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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我回家看望父母,与他们吃了一顿便宜的苏联饭,晚上八点多,送他们回家,然后我给约好晚上一同消磨时光的老颓打了个电话,老颓没在服务区,于是给皮皮打电话,皮皮说她正在华侨大厦的老窦酒吧看拍戏,于是我就去找她,她介绍她的发小儿老金给我,老金与我一见如故,他比我大两岁,但比我混得时间长多了,连群奸群宿都混过,他大学在北建工学建筑,也不知北建工的课程中有没有淫窝设计专业,不然老金定会发愤苦读,现在他开了一个装修公司,他本人未发福前长得像偶像明星金城武,但没有金城武那种装纯的蠢劲,他年纪轻得似乎称不上老花贼,但性阅历老得似乎惟有叫老花贼更合适,总之,他是个昔日帅哥,我想姑娘很难抵抗他的长相,更无法抵挡他的宝马车,我们聊天,我发现他也在想形而上的问题,生死――关于人生的意义――关于人生的更高目标――等等,我们还约好,如果我有一天厌烦了北京的一切,上路远行,他与我一同去,我写作,而他则在每一个城市嗅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