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底层(第5/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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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理解诸如此类犯罪的方式,是去考察那些纵容这些犯罪的说辞。关于荣誉,在库尔德语里有两种表达:阿拉伯词语“sharaf”,指的是一种“男子气概”和自我价值;以及来源于希腊语的“namus”,特指女性的纯洁与礼仪得体。而这种区分本身便隐藏着危险:如果他失去了对家里女人的行为控制,男人的“sharaf”就会招致不可挽回的破坏。他的荣誉也就不可避免地与潜在的耻辱发生联结。对于这两个方面,研究者詹姆斯·布兰登和萨拉姆·哈菲兹又增加了一个来自阿拉伯语的词“I'rid”,表明女性的贞洁是与生俱来的,而一旦破坏就不可能再得到修复(与它相同的词是印度语中的“maryada”,乌尔都语与普什图语中的“ghairat”)。因此,荣誉虽然在女人名下,但却是男人的财产。“女人不可能拥有荣誉,”人类学家萨拉·海利(Sha-la Haeri)在讨论巴基斯坦语中的荣誉“izzat”时表示。“她们自己就是荣誉本身。”荣誉是基本的东西,就像面包一样。爱莎·欧瓦曾采访一个由于杀死自己怀孕的姐姐而入狱的男人,他表示,他的生命里“荣誉、尊严才是日常的食粮”。但布兰登和哈菲兹也发现,这里面也有一些难以捉摸并且持续不断的威胁,“一种依赖于社群观念的无形资产”。男人把自己的荣誉捆绑在女人身上,依赖于女人的性本能,这本身无疑是一种冒险。1996年,拉玛·阿布巫达在她那篇在阿拉伯世界引起轩然大波的有关荣誉谋杀的批评文章里写道:“在阿拉伯文化里,谈论或标榜自己姐妹的贞操对于男人们而言,是社会交际的一方面。”吉迪恩·克莱采尔(Gideon Kressel)则认为,“在阿拉伯——穆斯林文化中,父系群体的荣誉,和自己女儿的性器官紧密相连。”(词语“I'rid”则概括了这两个方面。)阿布巫达同时也指出,男人们公开定下协议,避免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姐妹相互“接触”,但私底下又以“友情”的名义,默许了这种接触。女人必须放弃婚前的性行为,“还有任何可能导致性行为的举动,还有任何牵强地与性行为加以关联的动作。”女权主义者指出,长期以来,对女性身体理想化的要求,隐含着一种露骨的憎恨(正如梦露的遭遇所体现的),因为理想化意味着人们随时准备着对“堕落者”和“失败者”加以践踏。在“荣誉”方面,这种裂痕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正面临的是一种恶毒的禁断,就像是西绪弗斯众所周知的任务[3]。你的每一根骨头都背负着家族的荣誉,每一分钟都不可以松懈。因为作为女人——你是唯一携带毁灭种子的家族成员。
即便女人们生而纯洁,但自打她们降生,便一定会成为被审判的对象。爱莎·欧瓦的另一位受访者穆罕穆德·麦兹拉(Mehmet Mezra)教导他的女儿——他最后还是杀了她——家族的荣誉就在“你的身体里”,但她却无法理解做一个女孩是“耻辱的”这样基本的事实。该怎样理解这自相矛盾的训诫呢?一个人的荣誉是怎样跑到了“耻辱的东西”里面呢?在欧瓦的另一个事例里,一个父亲在女儿出生时砍倒了一棵树(这是表达有关即将到来的危险的一种简单方式)。而在他八个儿子出生时,他给他们每个人都种了一棵树。在《古兰经》里,一个脸色发黑的异教徒因为生了个女儿而感到羞耻,只得把她藏起来:“他应当忍受屈辱留她一命,还是把她埋到土里呢?”欧瓦写道,在今天,“土耳其的村庄里,人们仍然把诞下女孩这件事看成厄运的象征。”
土耳其人有自己的理论来描述这种有关荣誉的风险。"Namusa lefgelmek“意味着其他人关于一个女人的贞洁的流言蜚语,"namusa kirlenmek"是说某个人的贞洁被玷污了,"namusunu temizlemek"则是说男人负有净化的责任。“荣誉”是一种可被玷污和损害的品质,甚至是物品。1999年8月,禁欲者阿卜杜勒·拉迪夫(Abdul Latif Zuhd)曾就一起荣誉谋杀事件在约旦报纸《阿拉伯今日》上撰文道,“在一个女孩的脸被涂满泥巴之后,她的父亲还要怎样照顾她呢?”这意味着荣誉提供给人们一种病症或是强迫,就像是一种必须要承担的家务。一个女人因为结束了她糟糕的婚姻而回到了娘家,紧接着就被家人杀死了,对此欧瓦写道:“扎赫拉(这个女人的名字)是洁净的,她一到家,就把夫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尽到了一个媳妇的本分。然后,她却被以不洁的名义,由于那些她被强加却不得不忍耐的东西遭到‘净化’,失去了生命。”一个鼓励自己的儿子杀死自己女儿的母亲,在女儿死后把家里的墙刷得雪白,来表明自家的荣誉已经被洗刷干净。一个死在整个家族的灾难降临之前的父亲断言,“我的女儿是无比洁净的”(他的话来自于自己儿子的转述。他因为捍卫自己的女儿而被自己的儿子杀害)。
贞操必然是耀眼的。女人的责任不只是让家变得“干净”,而是让整个世界都“闪耀着清白”。她随时都要准备好,由于未来的不名誉,她可能会像污渍一样被抹除。她随时都可能像自己日后遇害时的血迹一样,轻易就会被冲洗干净。在萨西达给瑞典国会的信里,她不遗余力地表达自己对自己家庭的看法:“我的行为必然会招致惩罚,我的罪只有用我的血才能洗刷干净。”英国犯罪检察机关的首席负责人纳齐尔·阿夫扎尔在采访过一个年轻人后表示,他并不相信这样的状况会在阿拉伯新一代年轻人中得到改观。那个年轻人把男人比作金条,把女人比作一条白色的丝绸:“如果金条脏了,还可以擦干净;如果白绸脏了,擦干净它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你只能把它丢掉。”
这样的体系是天衣无缝的,女人无从反抗,更无从逃脱。但就其逻辑性而言,它在自身内部便具有自我颠覆的空间。丧心病狂的强迫手段显示了这种忧虑的阴暗面。萨拉·海利的原则“荣誉就是男人拥有的、女人所代表的东西”和拉康学说中的“阳物权力”(phallic power)异曲同工:有关阳物,“‘她’是没有它的生物,而‘他’不是没有它的生物”。这是反直观的判断,但根据句法学的原则,这条准则所呈现的含义,是由于“没有”,“她”才存在(她是);而同时,“他”所谓的拥有,在核心上其实是一种倒空的存在(他不是)。早在1980年,在《黑夜的另一张脸》(The Hidden Face of Eve)中,纳瓦尔·萨达维(Nawal Sa’dawi)描述了阿拉伯男人(尽管她很乐意把自己的学说推广到所有男人身上)并不能忍受一个聪明的女人,因为“她会看穿男人主宰一切的男子气概并不真实,也不是基本的真理”。荣誉谋杀者是一个跟踪狂,他标记出自己的领地,然后对自己区域内任何他无法信赖的“绯闻”进行监控。而在女性的不名誉事件中,男人的动摇也会随之显露,男女之间深深的纠缠也愈加明显——他的“男子气概”会被她攥在手里。这反倒表现出了男人对女人深深的依赖。这种从属关系挫败了男子气概刚直、自恃的想象,而这恰恰是男人的荣誉基础。在实施行动之前,荣誉谋杀者实际上总是自以为给他的被害人让渡了太多权力。拉玛·阿布巫达写道:“荣誉并不只是女人要保持原样才能活命的东西,同时也是男人着力捍卫,以免在女人面前减少的东西。”在巴勒斯坦的一次法庭审判中,一个男人被赦免了罪行。他杀死了他的姐姐,只因为“她污辱了他的男子气概”。“我们是男人,”阿斯拉姆的《失落情人的地图》中的一个凶手表示,“但她的无视,把我们贬损成了阉人。”通过谋杀可以恢复他们的男性身份,或者就像他们所坚持的,“我们的身份决定了我们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