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9(第5/6页)
我睁开眼睛寻找这声音的来源,发现不是如我想象的从下面的大街上传出的,而是来自对面的建筑。对面的那一排房子曾经暗淡而空旷,和我房东家所在的舒适排屋形成鲜明对比。工人在对面装修了一个多月,我并没有怎么留意他们靠着梯子敲敲打打的作业。现在那栋房子修好了,变得干净整齐。我在格林街的时间里,对面的房子窗户里一直都是没有光亮的,而今天晚上,窗子打开了,窗帘也敞开着。美妙的旋律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打开的窗帘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一睹屋内景象。
我现在看清楚了,那乐器是曼陀林。演奏乐器的是一个俊俏的女人,穿着一件裁剪得当的外套,一件白衬衫,戴着眼镜。我顿时以为她是个女文员或者大学生。她唱歌时微笑着,唱不上高音时,便笑出声来。她在曼陀林的琴颈上系了一束丝带,每弹奏一下丝带就会随之晃动。
然而听她唱歌的几个人却没有那么高的兴致。一个男人穿着粗糙的西装坐在她身边,随着音乐点头,脸上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他膝上坐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穿着打补丁的裙子,围着围裙,他抓着她的小手,跟着音乐打着拍子。他的肩膀上靠着一个男孩,头发剃到细细的脖子和红红的大耳朵那里。他身后是一个看起来面色疲惫的女人,绷着脸——我猜是这个男人的妻子——她无精打采地把另一个婴儿抱在胸前。这群人中的最后一个是一个健壮结实的女孩,穿着时髦的外套,她在窗帘的边上,所以看不清楚。她的脸隐在窗帘后面,但我可以看到她的手——非常纤细苍白——看得异常清楚,她拿着一张卡片,或者一本小册子,像扇子一样不停地扇着,驱赶着热气。
这些人都聚在一张桌旁,桌上摆着一罐不太精神的小雏菊,以及一顿朴素晚餐的残羹:茶和可可,冷肉和咸菜,还有一块蛋糕。虽然他们兴致不高,笑容勉强,但这个场景似乎是在庆祝些什么。我猜应该是个暖房派对,尽管我不确定这位演奏曼陀林的女士和这个毫无生气的贫困家庭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那个双手细白的女孩到底是和曼陀林女士一起的,还是这个家的一员。
旋律变了,我感觉到这家人变得不耐烦起来。我点燃一根烟,仔细观察着这幕场景,觉得值得一看。最后窗帘后面的女孩停止扇风,站了起来,轻轻走过这家人,站到窗边,也和我一样打开了小阳台,站了上去,打了个哈欠,看着脚下安静的街道。
我们之间不过十米的距离,视线几乎是平行的,但是正如我方才所想,我只是黑暗室内的一个影子,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我也没有看见她的脸。她正处于背光的位置,和窗户及窗帘一起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光束穿过了她的头发,她的秀发如螺旋形红酒开瓶器一样弯曲,形成一圈耀眼的光环,就像教堂里的圣人。然而她的脸依然隐在黑暗中。我注视着她。音乐停止后,传来一些稀稀拉拉的掌声、一阵交头接耳声,但是她仍旧在阳台上,没有回头看。
我的烟快抽完了,差点烧到我的手指,我把烟蒂扔到下面的街上。她看到了我的动作,吓了一跳,斜眼看了看我,然后愣住了。透过黑暗,我从她的耳根看出她脸红了——她的困惑让我感到不安,直到我想起自己穿着男装。她是把我当成傲慢的偷窥狂了!这想法给了我一种奇妙含混的感觉,虽然既耻辱又尴尬,但我必须承认,还有快感。我摘下草帽,礼貌地扬了扬。
“晚上好,亲爱的。”我用低沉而慵懒的声音说。这是街上的粗人——譬如小贩和修路工人对路过的女士们经常说的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会想模仿他们。
这个女孩又吓了一跳,然后张开嘴,好像要说出什么生涩的回答,然而这时她的朋友靠近窗边,她已经戴上帽子,正要戴上手套。她说:“我们得走了,弗洛伦丝”——这个名字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听起来十分浪漫,“孩子们该上床睡觉了。马森先生说他会送我们,陪我们走到国王十字车站。”
女孩没有再朝我这边看,迅速进了屋里。她亲了亲孩子们,和孩子的母亲握了握手,然后礼貌地离开。我在阳台上看到了她、她的朋友,还有马森先生,从房子里走出来,朝格雷律师学院路走去。我在想她会不会回头看我是否还在注视着她,但是她没有。为什么我要在意这些呢?当灯光再一次打在她脸上的时候,我发现,她一点也不俊俏。
如果不是过了两个星期我又看到了她,我可能就把她忘了。这次不是在黑暗中,而是在白昼。
那是又一个温暖和煦的日子,我醒得很早。米尔恩太太和格蕾西出门去了,我刚好无所事事,只能自娱自乐。我趁钱花光之前给自己买了几件体面的女装,那天穿的就是其中一件。我还戴上了过去的假发,在黑色草帽的硬帽檐下看起来非常自然。我打算去哪个公园转转,比如海德公园或者肯辛顿花园。我知道男人会一路跟我搭讪,但是我发现公园里都是女人,有好多推着摇篮的女佣,带着孩子的女家庭教师,还有在草地上吃午餐的商场女售货员。我想,其中任何人都会愿意和穿着漂亮衣服、面带微笑的女孩聊聊天,而且那天我突然幻想——古怪的幻想——想要女人的陪伴。
我带着这种想法和计划,穿着那件衣服,看到了弗洛伦丝。
我立刻就认出了她,尽管之前只见过她一次。我刚出门,在台阶的最后一级站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她从格林街另一头走来,沐浴着阳光,出现在我视平线的左下方。她穿着一件外套,一条棕黄色的裙子——就是那在阳光下显得耀眼夺目的颜色吸引了我的视线。她和我一样,也停下来,手里拿着一张纸,似乎在找什么地方。这条路是通往那栋公寓的,我猜她是要去上次开派对的屋子。我懒懒地想着她会去哪里。如果她朝国王十字车站的方向去,我就会错过她了。
最后她把这张纸塞进胸前的一个小背包,向左转身,面向我。我站在台阶上,和以往一样注视着她。她仍然和我在同一视平线,我们之间只有一街之宽的距离。我看到她的目光突然看向我,然后又移开,随后又感觉到我一直注视着她。她放慢脚步,不安地朝我笑了笑。但是我可以看出她根本不记得我了。我不能错失良机。我看她依然和蔼而好奇地看着我,便抬起手,扬起帽子,用上次那种低声说:“早上好!”
像上次那样,她吓了一跳。然后朝我头上的阳台看了看,脸红了,“哦,上次,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