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5(第10/11页)
人在这种环境下的想法,真是千奇百怪。我又看了她一分钟,然后走到了门边。我慢慢地,慢慢地把钥匙插进锁里,转动。“上帝啊,求您保佑,”我悄悄念叨着,“亲爱的上帝,我发誓,我会好好做人,这一辈子我一定会诚实本分,我发誓——”钥匙卡住了,“操!操!”我说。钥齿卡住了,我仿得不够精准,钥匙在锁孔里,进不去也退不出来。“操!操他奶奶的!”我把钥匙握得更紧,又试了一下——还是不行——最后,我放了手。我静静地溜回床边,拿起培根护士那罐药膏,又回到门口,在锁上抹了点油膏,用嘴吹进去。然后满心恐惧地再次握住钥匙,这次,这次能行了。
在这之后,还有三道门要开。每一次,钥匙都犯同样的毛病——卡住,上油。每一次,我都战战兢兢地听着锁里的声响,然后行动得比上一次更快。没有人醒来。走廊安静闷热,楼梯和大厅也很安静。大门上了门闩,不需要钥匙。我开了门,并没有在身后关上。这跟上次我和莫德离开布莱尔时一样简单,只是,在穿过院子时我受了点儿惊吓,在走过沙石地时,我听到脚步声,然后有人声,有人轻轻叫了一声“喂!”——我听到这声叫,差点被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叫我。然后有个女的笑了一声,我看到了人影: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我觉得是贝茨先生,还有一个护士,那是斜眼的福鲁护士。“你会把你的——”一个男的说道。我只听到这半句。他们经过院子另一边的灌木丛,福鲁护士又笑了一声,这笑声被堵住了,然后就一片安静。
我没有停留,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跑了,开始脚步很轻,经过沙石地后,我甩开大步在草地上跑了起来。我没有回头看。我没有再想那里面睡着的女人们。我也想说,我把钥匙扔进了小花园,让她们能捡到,但我没那么做。我只救了我自己,我太害怕了。我找到了最高的那棵树,用了半个小时才踩着树干上的疙瘩爬上去——我爬上去,跌下来,再爬——跌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终于爬上了最低的那根枝丫,然后再往上爬——然后,踩着吱吱作响的树枝,摸到墙头……上帝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干成了。“查尔斯!查尔斯!”我在墙头上叫。没有回答。我也不等了,跳了下去。我落到地上,听到一声大喊,那是他。他等了太久,撑不住睡着了,我差点压死了他。
他的喊声引来了宅子里的一声狗叫,然后另一条狗也叫了起来,查尔斯用手蒙住了嘴。
我拉住他的胳膊,我们离开院墙,一路狂奔。
我们跑过草地,跑过灌木丛,夜很黑,路也看不见。刚开始我太害怕,不敢花时间找路。查尔斯东踩一脚西绊一脚,或者慢下来两手叉腰在那儿喘气。我会侧耳听听动静,但是除了风声、鸟叫还有蹿过的老鼠,什么都听不到。很快,天开始发白,我们看到了一条小路。“该走哪条路啊?”查尔斯问,我不知道。我有多少个月没有站在路口,选择过道路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显得格外巨大,格外让人恐惧。然后,我看到查尔斯在看着我,等着我,我想到了伦敦。“走这边。”我说。我迈出了脚步,恐惧从心里退去。
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当我们来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我就站在原地,努力地想伦敦,我就会像迪克·惠廷顿45一样,道路选择的答案会自动出现在我心中。天更亮了一些,我们开始听到马蹄声和车轮滚动声。我们也愿意搭个便车,但我每次都怕那车是疯人院派出来捉拿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农民老头驾着一辆驴车,我才敢肯定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派来的人。我们拦了他的车,他让我们上了车,坐在他身边走了一个钟头。我把头上的辫子和线都拆了,头发乱七八糟,脑袋就像个椰子壳。我没有帽子,就用查尔斯的手帕包着头。我说我们是两姐弟,在姑姑家住了一段日子,现在回伦敦。
“伦敦啊?”那老农说,“他们说在伦敦,一个人可以住四十年都不认识自己的邻居,是这样的吗?”
他在一个镇子边上把我们放下,给我们指了接下来的路。我估计我们走了九到十英里的路。到伦敦还有四十英里要走。现在还是清晨,我们走进一个面包店买了面包。店里那个女人打量着我的头发,衣服和胶鞋,眼神非常奇怪,我真恨进了她的店,就算饿着肚子没面包吃,也好过被她这么看。我们走进一座教堂的院子,坐在草地上,背靠着石块。教堂的钟声敲响了,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
“七点了,”我说,突然觉得有些灰心丧气,我看着培根护士的梳子,“她们现在该起床了,也该发现我的床空了,要是她们没有早点发现的话。”
“魏先生现在该在擦靴子了。”查尔斯说,他的嘴唇又开始发抖。
“你就想想里弗斯先生的靴子,”我很快接口说,“它们也该擦擦了吧。伦敦可费鞋子了。”
“是吗?”
这使他高兴了一点儿。我们吃完面包,站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有个男的扛着一把铲子经过,他看我们的眼光跟刚才面包店的女人一样。
“他以为我们是流浪汉。”我们看着他走远时,查尔斯说。
但我想象着疯人院派了好些人出来,正到处追查身穿格子粗呢裙子、脚穿胶靴的姑娘。“我们走吧。”我说。我们离开大路,走了一条穿过田野的僻静小路。我们一路尽量躲在树篱后面走,虽然这里的草很高,没法走得太快。
太阳出来使空气变暖了,蝴蝶和蜜蜂也飞了出来。我不时停下来,解开头上的手帕,擦擦脸。我一辈子都没走过这么远、这么辛苦的路!过去这三个月,我走路的范围就没出过疯人院围墙里的那个小花园。我脚上打起了水泡,有一先令钱币那么大。我想,“我们永远到不了伦敦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萨克斯比大娘,我就想,当我再次出现在兰特街她的大门前,她脸上会有怎样的表情。然后我想到莫德,我想象她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但是,她的脸变得模糊了。这让我心烦意乱。我说:
“查尔斯,你告诉我,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棕色,还是蓝色?”
他有些奇怪地看着我。
“我觉得是棕色吧,小姐。”
“你肯定?”
“我觉得是的,小姐。”
“我也觉得是。”
但我不能肯定。我加快了脚步,查尔斯喘着气,跟在我身边跑着。
快到中午时,我们到了一个村子,路边有一排矮小的农舍。我叫查尔斯停下来,我们站在篱笆外面。我看着那些门和窗。在一座农舍里,有个姑娘在抖衣服,不一会儿她就进到里屋去了,关上了窗子。另外一座农舍里,一个女人提着个桶走来走去,也没看外面。其他农舍都关着窗子,里面黑乎乎的。我想,那些里面肯定有值钱的东西,怕被人偷。我想去敲门,如果没人来开门,我就去撬锁。正当我站在那儿给自己打气时,最后一座农舍里传出了声音,我看过去,在那个院子里有个女人和两个小孩。那女人正戴上帽子,跟两个小孩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