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失乐园(第22/31页)

李国华问她,今天没课,我们去逛街好不好?为什么?妳不是欠一双鞋子吗?我可以先穿怡婷的。逛也不一定要买。思琪没说话,跟着他上了计程车。思琪看着涮过去的大马路,心想,台北什么都没有,就是很多百货公司。他们踏进以平底鞋闻名的专柜,思琪一向都穿这家的鞋子,也不好开口问他他怎么认得。思琪坐在李国华旁边试鞋子,店员殷勤到五官都有点脱序,思琪马上看出什么,觉得自己也像是漂漂亮亮浴着卤素灯被陈列在那里。李国华也看出来了,小小声说,「精品店最喜欢我这种带漂亮小姐的老头子。」思琪不可思议地看着他。马上说,我们走吧。他说,不不不,拿了鞋,便结帐。思琪觉得心里有什么被打破了,碎渣刺得她心痛痛的。思琪隔天回到她和怡婷的家,才发现他直接把那叠钱塞进她的书包。马上想到,这人倒是很爱随便把东西塞到别人里面,还要别人表现得欢天喜地。她充满痛楚,快乐地笑了。

从百货公司回到小公寓,思琪还在赌气。老师问她,别生气了好吗?干嘛跟漂亮东西过不去?我说了,那不是钱,那也不是鞋子,那是我的爱。礼物不就是这样美丽的一件事吗?礼物不就是把抽象的爱捧在手上送给喜欢的人吗?他半蹲半跪,做出捧奉的手势。思琪心想,就好像是古代跟着皇帝跳祈雨舞的小太监,更像在乞讨。讨什么?讨她吗?

他的小公寓在淡水河离了喧嚣的这岸。夏天太阳晚归,欲夕的时候从金色变成橘色。思琪被他压在玻璃窗上,眼前的风景被自己的喘息雾了又晴,晴了又雾。她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太阳像颗饱满的蛋黄,快要被刺破了,即将整个地流淌出来,烧伤整个城市。

她穿衣服的时候他又悠哉地躺在床上,他问,「夕阳好看吗?」「很漂亮。」漂亮中有一种暴力,忍住没有说出口。他閑散地说,「漂亮,我不喜欢这个词,太俗气了。」思琪扣好最后一颗釦子,缓缓地转过去,看着他坦着身体自信到像个站在广场已有百年的雕像,她说,「是吗?那老师为什么老说我漂亮呢?」他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扬起语气说,「要是能一个月不上课跟妳厮混多好。」「那你会腻。」他招招手把她招到床边,牵起她的小手,在掌心上写了:「是溺水的溺。」

大起胆子问他:「做的时候你最喜欢我什么?」他只答了四个字:「娇喘微微。」思琪很惊诧。知道是红楼梦里形容黛玉初登场的句子。她几乎要哭了,问他:「红楼梦对老师来说就是这样吗?」他毫不迟疑:「红楼梦,楚辞,史记,庄子,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这四个字。」一剎那,她对这段关係的贪婪,嚷闹,亦生亦灭,亦垢亦净,梦幻与诅咒,就全部了然了。

不知不觉已经天黑了,从淡水河的这岸,望过去熙攘的那岸,关渡大桥随着视线由胖而瘦,像个穿着红色丝袜的轻艳女子从这里伸出整只腿,而脚趾轻轻蘸在那端市区的边际。入夜了,红色丝袜又织进金线。外面正下着大雨,像有个天神用盆地舀水洗身子。泼到了彼岸的黑夜画布上就成了丛丛灯花,灯花垂直着女子的红脚,沿着淡水河一路开花下去。真美,思琪心想,要是伊纹姊姊不知道会怎样形容这画面。又想到,也没办法在电话里跟伊纹姊姊分享。这美真孤独。美丽总之是孤独。在这爱里她找不到自己。她的孤独不是一个人的孤独,是根本没有人的孤独。

思琪在想,如果把我跟老师的故事拍成电影,导演也会为场景的单调愁破头。小公寓或是小旅馆,黑夜把五官压在窗上,压出失怙的表情,老师总是关灯直到只剩下小夜灯,关灯的一瞬间,黑夜立刻伸手游进来,填满了房间。黑夜蹲下来,双手围着小夜灯,像是欲扑灭而不能,也像是在烤暖。又不是色情片,从头到尾就一个男人在女孩身上进进出出,也根本无所谓情节。她存在而仅仅占了空间,活得像死。又想到老师最喜欢幻想拍电影,感觉到老师在她体内长的多深邃的根。

老师从来不会说爱她,只有讲电话到最后,他才会说「我爱妳」。于那三个字有一种汙烂的怅惘。她知道他说爱是为了挂电话。后来,思琪每次在她和怡婷的公寓的鞋柜上看到那双在百货公司买的白鞋,总觉得它们依旧是被四只脚褪在床沿的样子。

自从张太太她们那次之后,伊纹就没有来过毛毛先生的店里。毛毛先生每天在心里撕日曆,像撕死皮一样,每一个见不到妳的日子都只是从腌渍已久的罐子里再拿出一个,时间不新鲜了。整个蝉叫得像电钻螺丝钉的夏天,伊纹都没有出现。柠檬蛋糕还是永永远远的,毛毛先生也一样。

那天毛毛先生在店门口讲手机,突然伊纹从远处大马路斑马线上跳进他的眼眶,他马上把电话切断,小跑步起来。白上衣白长裤,一定是妳,不是也要追追看。第一次觉得街道无止尽地长。钱太太!钱太太!她像是听很久才听懂那名衔是在喊她,迟迟地转过来。这一幕像慢动作一样。是妳。伊纹戴着漆黑的墨镜,不能确定是不是看着毛毛。他在伊纹面前停下来,喘了一下,钱太太,好久不见。啊,毛先生,你好。钱太太怎么会路过这边呢?啊,咦,我忘记自己要干嘛了。伊纹笑了,皱出她那双可爱的小酒涡,可是此时酒涡却有一种待填补的表情。我可以陪妳走一段吗?啊?我可以开车载妳,我车子就停在那边,手长长指出去,那个停车场。好吧。两个人沉默地低头走路的时候,我很难不去看白长裤在妳小小的膝盖上一皱一皱地,像潮汐一样。很难不去看妳靠近我的这只手用力地握了起来,握出手背上一根一根骨头,像是怕我会情不自禁去牵妳。我也无法不去想像妳的墨镜下拳头的痕迹。

毛毛帮伊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好险天气已经凉了,否则车给太阳晒得。毛毛坐上驾驶座。妳要去哪呢?我真的忘记了。伊纹抱歉地笑了一下之后,把下唇的唇蜜咬掉。两个人没有一个要先繫上安全带。「钱太太。」「叫我许小姐,拜託。」「伊纹。」毛毛念伊纹这两个字,就好像他从刚出生以来就有人反覆教他这个词,刻骨铭心地。毛毛看见她的墨镜下流出了眼泪,伊纹马上摘了墨镜,别过头去擦眼泪,毛毛一瞬间看见她的眼睛不是给打的,只是哭肿了,但是那血脉的颜色彷彿比乌云颜色的瘀青看了更叫人心惊。

毛毛开始说话,彷彿是自言自语,又温柔得像新拆封的一包面纸,伊纹从没有听过他一次说那么多话:「伊纹,妳已经忘记妳第一次见到我的情景,可是我没有忘记。有点蠢,三十几岁的人在这边讲一见锺情。我不是贪心的人,可是愈认识妳我想知道的愈多,深夜回到家我会对自己背诵妳说的话。其实我第一次见到妳是在妳的婚礼上,大概妳那时也没有看见我。我回想起那天,交换誓词的时候,妳看着──钱先生──的眼神,我真的愿意牺牲我拥有的一切去换取妳用那样的表情看我一眼。」毛毛停顿一下,继续说:「有时候我会想,或许我真的就不是妳喜欢的型,我身上没有那种昂贵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