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惜别:竹叶青(第2/5页)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一句“我言秋日胜春朝”总显得没那么多说服力,想想还是聂鲁达说得最好:“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引秋意却不含悲,不带怨。

再众多关于秋的诗词中,我一直最心仪王夫之那句“梧桐暗认一痕秋”,有段时间,一直念叨着这句诗当做安眠曲。若论全诗,则最喜欢李白这首《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秋天的风总是如此的萧索凄清,秋天的月却又总是如此的清明高远。叶子飘然落下,纵使相聚也要被风儿吹离散,而寒鸦在树上栖息却又不是要被人惊吓飞走。

想当初我们彼此相爱相守,便以为会是天长地久,可是分开后却再难得知何日能够再此相聚。如今,我站在这秋风秋月的夜里,往事历历在目,让孤单的我情何以堪?

一旦走进相思之门,识得相思之味,就必然要尝到那相思之苦,我本以为,只有永远的相思不得、永远的回忆才是痛苦的,磨人的,谁知这短暂的相思也是无止境,难穷极的。

早知今日,相思会在心中如此难缠地牵绊,还不如你我当初不要相识,不要相爱,更不要相许。

喜欢它却不是因为李白写秋的笔力如何,仅仅是因为那句“何如当初莫相识”。每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心中多少都会存着些足够下酒的往事,平时不与示人,却会在某个时刻,人事浮现,弄得自己的内心狼狈不堪,却只能自怨自苦。

为爱受苦,是任何人都不能免俗的。正如杜鲁门·卡波特所说:“头脑可以接受劝告,但是心却不能;而爱,因为没学地理,所以不识边界。”相思和爱注定是无指望停歇的,唯有内心带着无限的悔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那个一生为情、为佛两相撕扯的仓央嘉措,以有情人,以修道者之身这样劝告世人: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想到萧亚轩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刚出道时的歌,那时她还没成为所谓天后,眉目尚清淡,声音中花哨也不多,才能将一曲悲伤的歌唱得这么好。

“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今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激动的灵魂/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沉沦。”

也许还是收出初见时怒放的心花最好,那样才能耐得住终老的寂寞,不会任自己一味在爱里沉沦;也许还是压根就没遇见过最好,省得自己被情思萦绕;也许还是做个不熟的陌生人最好,便不会向如今这般心思颠倒。这些想来也不过是些赌气的话,但凡在爱里走过一遭的人又怎会轻易舍了爱?

高中时,痴迷于简桢的文字,如今对她虽早已淡然,却仍对《四月裂帛》中的一句记忆尤深: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想忘于世,总在山穷水尽处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

若一人曾投石,打破那一池春水,如何还能回到最初的无绪无波?要与深爱的人相忘于江湖,注定是说得出,做不出的憾事。

当我猜到关于爱情的谜底时,才发现一切都已过去,而岁月早已换了谜题。既然如此,你就趁着秋天过去,冬日将至,把我冰封在冬天里吧。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自在地宽慰自己:不去爱、不去感觉、不去了解;让一切可能从不发生;拒绝生命中的危险、想像、开闯、创伤、希望与失望,并时时对自己说:自此,你要为自己事事周全,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你要的安心稳妥。

我们受的教育是: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纵使人生也是一雨成秋,转眼即物换星移,缀满凄凉,我们也不会容许自己如一个灰头土脸的弃妇。人世迢迢无尽,纵使枯枝上仅剩落叶几枚,我们依然要眉目飞扬。

“如果某一天,当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疼痛,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微微地发抖,更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自己的行程,那么,我们的情感现实正在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也就是冷漠和遗忘。到那时,我们周身不会有任何的伤口和血迹,而爱情就这样消逝了。”这是那位鼎鼎大名的普鲁斯特写下的,看着这段话,我想他一定也目送爱情离开过。

只怕水远山遥,梦来都阻——李商隐《无题》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

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蜡照半笼金翡翠,麝薰微度绣芙蓉。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血里带风的,总要不时地离开,到处地漂泊,难安于一座城的风景。这些年来,不断地在和他人告别,曾经的玩伴,知心的老友、拳拳的亲人。然而浸淫在古书中日久,心中总有遗憾:离别应当有柳,有酒,有人为我高歌击筑,有萧瑟的风或缠绵的雨,在凄寒的水旁,或驿路的断桥边上,如今,却在这聒噪蝉声都不响,只有大太阳的钢铁丛林中,离别就这么轻易地上演了。

爱因斯坦曾慨叹现代科技唯一值得称颂的就是现代的交通技术,它让思念的距离变得更短了。但是我依然怀念古时那跨越云山几重的绵长思念。在古代,我们不发短信,用黑色的墨、蝇头小楷、薛涛笺慢慢写一封手书;在古代,我们不视频网聊,想你时用记在脑中的模样画一幅你的像,日日相对便是相见。在古代我们不坐飞机漂洋过海,不会在见你时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行尽江南,翻过两座山、走几十里路,牵着马走过你的馆楼,去牵你的手。我最喜欢翟永明那首《在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