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十三章 论经验(第7/19页)

帝王哲人大便,女士们也大便。公众生活当然应该合乎礼法,但我的生活纯属个人,而且默默无闻,所以享有礼法豁免权;军人和加斯科尼人的素质也偏于鲁莽。对此项活动我要谈如下几点:有必要把大便推迟到夜晚某个规定的时刻,要强迫自己养成习惯;要像我过去那样加以控制,而不要像如今我逐渐衰老时这样屈从自己,比如操心大小便必须在特别舒适的地方和特别舒适的便桶上进行;也不要大便的时间太长,懒懒散散从而妨碍别人。话又说回来,要求最脏的例行事务进行得更妥贴更清洁难道就不可能得到原谅?“人天生是清洁讲究的生物[78]。”在人类所有天然活动中,我最难忍受的是大便被打断。我见过一些军人为自己肚子的不规则而烦恼;我的肚子和我自己倒从未误过规定的时间,即下床的那一刻——只要没有什么急事或急病打扰我们。

我曾说过,我不对“病人只有安安静静继续按他们惯常的生活方式生活才能更安全”这点进行审判。无论什么样的变动都会惊吓人伤害人。你们去让佩里古人或吕克人相信栗子对他们有害,让山民相信奶和奶酪对他们有害!你们去命他们过一种全新的而且与他们一贯的生活方式背道而驰的生活!这样的变化连圣人都难以忍受。你们去吩咐七十岁的布列塔尼人喝水,去把海员关进一间蒸汽浴室,去禁止巴斯克仆人溜达:你们剥夺他们活动的权利,其实就是剥夺他们的空气和阳光。

生活的价值竞如此之大[79]?

我们被迫放弃自己习惯之日

便是活着不再为了生活之时。

糟践呼吸的空气引路的阳光的人,

我是否该把他们看成活人[80]?

——高卢

如果说医生没有作别的好事,他们起码作了这件好事:使病人作好了死亡的思想准备并逐渐破坏以至取消他们的生活习惯。

无论健康或生病,我都乐意满足折磨我的食欲。我把大权授予我的欲望和癖好。我不喜欢以病治病。我憎恶比疾病更令人烦恼的药物。易患腹泻同放弃吃牡蛎的快乐,两者的损失无异于半斤八两。疾病从一边刺痛我们,清规戒律从另一边刺痛我们。我们既然任随自己受骗,那就不如快活过后再去冒险。天下人向来违背常理,认为天下事凡不困难者皆无用,轻而易举之事皆可疑。幸而我对许多东西的食欲都天生与我的胃的健康协调一致。在我年轻时,火辣辣的刺激性调味汁十分合我的口味;后来我的胃不喜欢此类调味汁了,我的口味紧随其后,也不喜欢了。酒对病人有害,我的嘴憎恶的第一件东西便是酒,而且憎恶之情再也无法克服。我接受得不愉快的东西对我皆有害,而我如饥似渴十分乐意接受的东西绝不会危害我;我从未接受过使我感到愉快但又对我有害的活动。因此我总让医学结论为我的快乐作大量让步。在我年少时,

那时闪闪发光的丘比特在我周围飞舞,

他在藏红花色袍子中显得光彩夺目[81]。

——卡图鲁斯

我跟别人一样随意控制着我的欲望,又放肆又轻率。

我不无光荣地战斗了[82],

——贺拉斯

不过,与其说是跳跃式的战斗,不如说是长期的持续的战斗:

我勉强记得去了那里六次[83]。

——奥维德

的确,坦白承认我在怎样脆弱的年龄首次不期然被欲望征服,这是不幸也是奇迹。确实是不期然的遭遇,因为这发生在有选择自由有理解力的年龄之前很久。我已记不清我经历的如此久远的事了。大家可以把我的境遇和卡尔蒂亚的境遇联系起来,卡尔蒂亚就记不起来她当姑娘时的情况[84]。

我在年少时腋下长毛嘴上长胡须,

使母亲大为惊奇[85]。

——马提亚尔

通常,出于实利,医生会让他的规定顺从病人突如其来的强烈愿望;想象不出此种强烈欲望会与人的体质格格不入到难以驾驭的程度。再说,满足奇想又能花费多少?依我之见,这一点关系重大,至少超过其他所有问题。损害最大也最常见的毛病莫过于想象出来的毛病。我从多方面喜爱西班牙人常说的这句话:“愿上帝保佑我抵御我自己。”在我生病时不曾有什么欲望足以使我感受满足欲望的高兴心情,我为此颇感遗憾。如真有,医药是很难让我放弃这种欲望的。同时,我还可以使这种欲望变得合理:因为我看不出这种欲望会超出希望和愿望。衰弱到只能有心愿已够可怜了。

医术并不会不通融到使我们无论做什么都没有自主权的地步;医术随气候、随月份改变,也随法奈尔[86]和埃斯卡拉[87]改变。如果你的医生认为你睡觉、喝酒或吃什么肉不合适,你别管他:我还要为你找些别的他不同意的东西呢。医疗论据和医疗见解的分歧表现在各个方面。我见过一个可怜的病人,他为了治病弄得自己九死一生,另一名医生却嘲笑他,说那种疗法十分有害;那疗法岂非狠狠利用了他的痛苦?前不久石料业死了一个男人,他曾利用过分节制饮食的办法治病。他的同伴们说,禁食反而把他煎熬干了,禁食还在他的肾脏里焙烧结石。

我发觉,如我在伤痛和生病时说话,这与我的生活无序同样刺激我,伤害我。出声说话消耗精力,使我疲惫不堪,因为我说话嗓音高,而且很用劲;所以每逢我同大人物交谈举足轻重的事情时,我往往敦请他们注意提醒我说话小声些。下面这个小故事值得我乐意一提:某个希腊学校里有一个人说话声音很高[88],跟我一样。一次,司仪命他说话小声些,他回答说:“我生就这副嗓子便这么说话。”司仪反驳他说,他讲话的声调应由听话人的耳朵来决定。司仪言之有理,但这要看讲话人自己是否能听见自己的声音:“你说话要看你和听话者之间有什么事。”原因在于,倘若司仪的建议意味着:“对方听得见就够了,”或:“由对方决定你的声音,”我认为这就言之无理了。声调和嗓子的动作包含着表情和我自己感觉到的意义,应由我自己支配它们以表现我自己。有教育人的声音,有阿谀奉承的声音,也有训斥人的声音。我愿意我的声音不仅能被对方听见,而且最好能震动他,能对他产生穿透力。我责备仆人时声音又尖又刺耳,他最好能走过来对我说:“主人,小声点,我听得很清楚。”“有一种嗓音很受听,不是音域宽,而是音色嘹亮[89]。”说话一半为说话人,一半为听话人。听话人应看说话人一开始用何种语调再决定如何接受。正如玩网球,接球人的步伐和准备都取决于他看见发球人如何动作,发球的方式如何[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