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波罗蜜(第15/16页)
二十几年前的乡下没有什么音乐环境,乡下人知道的音乐大概不离歌仔戏、南北管,或者是一些国、台语的老歌,最前进的人也只知道钢琴和小提琴。
我也蛮喜欢钢琴和小提琴音乐,却不喜欢演奏时的样子。拉小提琴的人总是歪着脖子,感觉上不是很轻松自由;弹钢琴的人则是面前一具粗大笨重的大木箱,线条与造型不是很有美感的。
读小学的时候,去看了一场电影,看到一个身穿白袍的少女弹竖琴,琴旁置满了纯白的马蹄莲,那个画面令我为之着迷,那时候也没有听清楚竖琴的声音,但仿佛觉得“演奏音乐就应该像那个样子”,轻柔、舒坦,有一种灵性之美。以后,每看到有竖琴的唱片,就存钱买一张来听,才发现竖琴的声音单纯素朴,好像春天时开放的野百合花,颜色、形状高雅,香气轻淡芬芳。
后来又发现,凡是演奏竖琴的少女都有一种特别的气质,美,以及不凡,给人一种“人琴合一”的觉受。
喜欢法国号则是一个特别的机缘。我读初一时,有一个堂哥在高中的乐队,是吹奏小喇叭的。他每天在阳台上练习,常吹得脸红脖子粗、青筋暴露。当他吹小喇叭时,家里的人总是落荒而逃,只有我每天做忠实的听众,看一个乡下青年借小喇叭吹出他的叛逆心声。
有一天,堂哥不知从何处买来一把法国号,那卷曲的圆形有一点像园子里的蜗牛。堂哥把法国号倒盖在桌上,每天拿出来一再擦拭,感觉就像是虔诚地供养着某种圣物。他拿起法国号时,眼中充溢的光芒与神采,至今回想起来都令我动容。
堂哥仍然在阳台上吹奏小喇叭,吹完了,他就练习法国号。法国号的声音比小喇叭温柔多了,有着一种和平浪漫的气质,像是草原中呼呼抚过的风声,或是山谷中突然升起的一朵白云,真是美极了。
我听的法国号唱片都是堂哥买的,有时在静夜里,我们一起听法国号,心情都会为之迷荡,然后相对地谈论着日后要一起到台北去闯一番天下,赚到钱则买很多很多最好的唱片来听。
堂哥后来并没有到台北来,而是留在乡下做消防队员。有一次我回到乡下,看到他的法国号还在,但他说:“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吹过了。”我看那支仍擦得晶亮,被保存完好的法国号挂在壁上,知道堂哥的梦想已经被现实生活所深埋了。
竖琴,可以说充满了女性的妩媚;法国号,则象征了男人的温柔。都是我心中最美丽的乐器,而由乐器的形状竟爱上了那特别的音乐,想起来,人生的因缘真是不可思议,形状与本质之间也有着超越思维的关联呀!
对于音乐我向来都有着一种神秘的、关于创造力的向往,几乎是可以全盘接受的,像意大利的歌剧、希腊的四弦琴、印度的西塔琴、中国的二胡、欧洲的排箫,乃至乡下的唱大戏、非洲的鼓乐都有令人动容之处。摇滚乐、流行歌、乡村歌谣、黑人灵歌也是这样的。
但是说来说去,最喜欢的还是竖琴与法国号,每次在生命的欢喜与悲情中,在悲欣交集之际,听起来,就感觉到应该珍惜人生,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整个感觉、整个心情都融入音乐,实在是一种幸福,而那样幸福的时刻并不太多呀!

巴黎也有三重埔
一个人能在人生的价值中自在,能创建自己的风格,那并不表示是远离了流行,而是心中常在流行,自己践履一些对流行的定义,那是何等快慰的事!
有几位小学的同学从远地来看我,有的十几年未见,还有的更久,有二十几年没见了,谈起童年的欢乐时光,竟从黄昏谈到第二天的清晨。
我们谈到小学时代的流行,大约在二十几年前,尼龙布料刚刚传到乡下的时候,大家都喜欢穿尼龙的透明布料。在男人中最流行的是,穿一件透明的尼龙衬衫,在口袋里装几张崭新的十元钞票衬底,外面再放一包新乐园的香烟。如果是冬天,则在尼龙衬衫外面罩一件“特多龙”或“太子龙”的西装上衣,衬衫领子翻到上面来,然后把头发涂一层厚厚的、可以粘死苍蝇的发蜡。
这样已经够时髦了,如果在西装上衣放一条红手帕,穿着夹着脚拇指与中指的日本木屐,口嚼槟榔,那就更时髦了。
那时候的女人则流行“玻璃丝袜”、“金牙”与“明星花露水”。玻璃丝袜也是透明的尼龙制品,但太太小姐都很宝爱,即使是种田的妇女也会俭肠聂肚地买来穿,破了舍不得丢弃,还拿去修补,一时之间,小镇竟然有七八家“专修玻璃丝袜”的小摊子,与槟榔摊一样多,蔚为奇观。
流行金牙的时候,稍有“财力”的妇女都去把虎牙拔掉,镶上纯金的牙齿,一开口金光闪闪,以为是人间至美,甚至有特别有钱的女人,整排牙都换成黄金的。即使没有钱镶金牙,或舍不得拔牙的人,牙齿也总有几颗滚了金边。
明星花露水大约是二三十年前乡间唯一的香水品牌,女人都很喜欢,可惜涂的机会不多,只有到农会、电影院,或去参加庙会、看野台戏时有机会,常常到处都是明星花露水味,让人喘不过气来。
二三十年前的流行,想起来令人莞尔。当时还有一件印象至深的流行,就是味素刚流行的时候,在乡下的名字叫“鸡粉”。许多外务人员到乡下推广味素,口号是“清水变鸡汤”,使得家家户户都用味素。送礼的时候,最好的礼就是送一包八两装的味素。面摊上加味素加得越重的,大家就认为越好吃。
谈到从前乡下的流行,使我们都感到趣味盎然,但不管是尼龙衬衫、玻璃丝袜、金牙、味素都是很不健康的,现在再也没有人喜欢那样的流行了。时间是流行最好的催化剂,使流行加紧脚步来叩我们的门窗,时间也是流行最好的退烧药,因为有新的流行要来了。我们看:流行感冒、流行肝炎、流行登革热,不也是很流行吗?这几年甚至还流行爱滋病咧!
可见,流行不全是好的,有时流行只是反衬出人们的无知与病态,因为流行有些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他们说今年流行砖红色,市场上就全是砖红色了。流行还有的对巴黎、米兰、纽约、东京等等潮流有一种盲目的崇仰,然而来自大都市的不见得最好。我的一个朋友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巴黎也有三重埔,纽约也有艋舺呀!”流行也有时地的区隔,例如台湾从来没有冷到要穿貂皮大衣,拥有貂皮大衣的人只显得更土、更无知罢了。
因此,一个人在流行中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叫做“觉”,也就是自觉的态度,是适可而止的心情,是不被流行魅惑的自在。特别是一个人到了中年以后,身材与年龄都不适合再跟随流行了,应该有更多的时间想到自己的风格、自己的人生,进而生出一种泰然的态度,是欣赏流行、随喜流行,但不再跟随流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