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爱与死(第2/4页)

16 影的话

于是,有《影的告别》:

朋友,时候近了。

我将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

你还想我的赠品。我能献你什么呢?无已,则仍是黑暗和虚空而已。但是,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

我愿意这样,朋友——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17 他和她

爱有一种偶然性。爱是瞬间的发现。

在人生的某一个驿站,正当潮流汹涌的时刻,他和她突然相遇——相爱了。

18 两位女性

在女师大,他遭遇过一位年轻的女性许羡苏。大约他们是亲密的罢,所以曹聚仁在一部关于他的评传里,称她为他的“爱人”。因为她,他写了《头发的故事》;她对他的生活——其实是生命的相当重要的部分——表现过女性特有的关怀;在他逃难期间,也是看望最殷的一个。后来,他偕同另一位女性,她的同学许广平离京南下,每到一处,必有明星片报告行止;除了通过她报告母亲,其间,想必还受了一种近于赎罪的心情的支配的罢?但无论如何,他已经决定同后者比翼南飞了。

感情这东西是无法分析的。他所以最终选择了后者,自然有着种种因由;但是,可以肯定其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她是一匹烈性的“害马”。

19 选择

“害马”以身相许,在给他带来无比的欣慰的同时,也带来了无穷的忧虑。

从为“害马”剪去鬃毛的那天夜里开始,他就紧张地思考着面临的问题:是同“害马”结合呢,抑或做一个婚姻形式主义者,继续过一种独身生活?他同时写了两个小说:《孤独者》和《伤逝》,可见过分焦虑的灼痕。如果拒绝“害马”,自己将要成为魏连殳,最后弄到无人送殓的地步;如果生活在一起,则势必不但连累“害马”做牺牲,而且自己也会像涓生似地变得一无所有,唯存永生的悔恨与悲哀。

离京前,他将司马相如的《大人赋》书赠川岛,结句是:“必长生若此而不死兮,虽济万世不足以喜。”仙乡是不足留恋的,他决心走出禁欲主义的境地。即使时已至此,他仍然瞻前顾后,犹疑不决。在厦门和广州之间,两地传书,也还有过将近一个月的关于“牺牲”的讨论。

爱一个人是艰难的。对于爱情,他原来便很自卑,由于年龄和健康的缘故,怕因此“辱没了对手”;再者,是对于地位的考虑,在他看来,这同经济生活是颇有些关联的;最后便是“遗产”问题了。其实,所有这些,都经不住“害马”的一一冲决。“不要认真”,她告诉他说,“而且,你敢说天下间就没有一个人矢忠尽诚对你吗?有一个人,你说可以自慰了……”。在他摸索异日的道路而需要“一条光”时,她给了他“一条光”。

20 宣言

“我先前偶一想到爱,总立刻自己惭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爱某一个人,但看清了他们的言行思想的内幕,便使我自信我决不是必须自己贬抑到那么样的人,我可以爱!”

他终于说了。

21 一种战胜

“我可以爱。”在这里,爱是一种权利。“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说的,同样是爱的权利。五四时代的著名的题目:“娜拉走后怎样?”说到底还是爱的权利问题。

没有权利观念的爱情,其能否存在是可疑的。

为了争取爱的权利,而终于背叛了婚姻;对于他,可谓个人主义对人道主义的战胜。

22 冲突

两人结合之后的第一次冲突,即关于害马的职业问题。

她要到社会做事,应友人之邀去编辑一份杂志,不要像子君那样“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过日子,实在很有点“新女性”的气魄;作为五四战斗过来的老战士,本当表示欣赏的,至少应当尊重她的选择,然而竟不然。

他并不赞成两个人分开工作,倘使如此,岂不是又要回到从前独战的境地中去了?于是他替她预备了一个计划,就是从他学日语,以便将来从事世界最新思潮的译介工作(当时,社会科学一类书籍多从日本方面转译而来)。这是极有益于中国的。可是,如此终极性目标,岂是一般人所可抵达的?即便计划是万分完满的罢,也当由本人作出,无须乎从外部施加压力的。

最后,她屈服了。

在职业问题上,他的谋虑是广大深远的,但又明显带有自私性。或许,爱情正好因为自私而不同于人类其他的社会行为。没有哪一位伦理学家主张爱情是完全为他的。倘不需要接受对方的任何东西,大约自己也决不会将所有这一切给予对方。

23 返回

致命的是婚姻。

《伤逝》怀着深隐的恐惧言明婚姻的束缚性、权威性,言明爱与死的二律背反。然而身不由己,他已经落入网中。

本来,选定“同居”的现代形式,是最适宜于爱情的自由栖留的。可是在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却不可避免地婚姻化、家庭化。特别的“报应”,是多出了孩子,这就益增了传统家庭的稳定性。

24 结婚答卷

同居半年,他就“结婚然否问题”复信李秉中,答道:“结婚之后,也有大苦,有大累,怨天尤人,往往不免。”稍后又说:“结婚之后……理想与现实,一定要冲突。”

25 歧异

在害马给他“一条光”时,他说:“置首一人之足下,甘心十倍于戴王冠。”

其实他是不甘心的。

爱情的健康发展,决非造就其中任何个人的僭主地位。如果要穿越婚姻这一死亡形式而保持爱的活力,必须承认个性歧异的客观性,在实际生活中,让出个体活动的空间;可是,在害马的职业问题上,他恰恰采取了以共性排除个注的方式。他要成为一个人。

她性格外向,他偏于内倾。她出身学生领袖,重视群体斗争的方式,曾经一度加入国民党;他是一个写作人,自由职业者,所取是典型的个体方式,所谓“散兵战”,所以深畏组织的羁系,反对加入任何党派,更不必说憎恶政客一流了。如果不是在思想倾向一致性的基础上,发展各自的个性,冲突将是难免的。

26 爱是一个过程

为了避免爱为婚姻所葬送,除了获取个性的独立和自由,也即男女双方的平等地位之外,还须把它视作精神的平行发展的一个过程。用《伤逝》的话来说,就是:

“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

“安宁和幸福是要凝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