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7/27页)

虽然他心中满是悲伤,但每次看见美好的事物——飞鸟、绿树,或是路边的野花——他都能感觉到那首歌悄然浮现。

幸亏有松果画的地图,夜幕降临之前,他就找到了“大野林”的入口。他蜷在一棵大树下,蜷缩在毯子里,侧耳倾听。孤零零地待在幽暗的树林里,他听见“黑夜之歌”倾泻而出:蛤蟆和耗子在落叶堆里穿行,鼹鼠在地下打洞,蝙蝠在空中俯冲,还有土拨鼠、刺猬和田鼠——似乎都在呼唤亲人回家,回家,回家……

他在“大野林”里足足走了两天,心里直犯嘀咕,不知能不能走出去。毕竟,松果在旧地图上指给他看的那条路,很可能因为年深日久消失不见了。但到第三天,他看见阳光从林间空隙照进来,终于松了一口气。透过林间空隙,他看见阳光普照的草地中央长着一棵大树。像那样的大树,他以前只见过一次——在医务室里。医务室墙上的版画中,大树枝头挂满了沉甸甸的苹果。这棵树则开满了淡粉色的花朵。

他钻出幽暗的森林,穿过果园,走上大路。正午时分,浑身泥泞、疲惫不堪的亚瑟,终于来到了白色大城光明镇。

大城高高盘踞在小山之巅。

远远望去,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闪闪发亮的白塔和尖顶构成了一幅胜景。很久很久以前,这座城市是用光明石建成的。这种石头洁白无瑕,似乎从内到外发着光。人们相信它是从光明中诞生的,认为它坚不可摧。

亚瑟站在巨大的白色拱门前——那是进城的入口——抬头看着门楣上刻的字:

光明镇

IN LUCUS A NON LUCENDO(1)

城市名称下面的那行小字让他看得云里雾里。他在“家”里没学过拉丁语,只学过“有用”的东西,像是怎么用冰冷的脏水洗干净衣服,怎么迅速算出甲虫的数量,怎么书写重要的词语,比如“驯顺”“肃静”“服从”。说不定别人能向他解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说不定他能在这个奇怪的新地方交到朋友。

他站在拱门下面,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城外,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

在他正前方,大约三十米开外,有一座露天广场。广场中央矗立着一座高耸的白色方尖碑,它的尖顶似乎消失在了云端。碑的基座上雕着一群弯腰驼背的人类、兽类和贱种,看起来像在共同扛起那座丰碑。碑两侧各有一座喷泉,喷泉中央立着雕塑。亚瑟左手边的雕塑描绘的是勇士屠龙,右手边是一个男人弯弓射箭,箭矢直插鹰头狮身有翼兽的心脏。

亚瑟说不清哪个更可怕——是那两个男人,还是那两头怪兽。他开始犯嘀咕,自己跑到这里来是不是疯了。他躲在拱门旁的阴影里,在继续探险之前,先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

广场对面是一条林荫大道,也是光明镇的主干道。光明镇四通八达的大街小巷也是用白色石头铺成的,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令人眼花缭乱。亚瑟不得不抬手遮眼,从指缝间往外看。

林荫大道两旁都是华丽的白色建筑,栋栋都有高耸的尖顶。有些还设有空中花园,露台边垂下鲜艳的红花,楼下雪白的石板路上落英缤纷,宛若点点血迹。

每栋建筑都饰以雕塑,描绘了人兽神祇交战的神话场景。屋檐边立着滴水石像鬼,高高在上扮着鬼脸。这让亚瑟想起了“家”里可怜兮兮、无人关注的石像鬼,想起雨点如泪珠般从它们悲伤的眼眸中滑落。在年轻的狐狸男孩看来,光明镇上闪闪发亮的白色石像鬼既吓人又迷人。他身无分文,孤苦无依,呆呆站在原地,看得入迷。

广场和街边人头攒动,但没有一个是混血种。女士们头戴镶嵌珠宝的发网和造型复杂、饰以鲜花的无边软帽,或是手持遮阳伞,或是推着婴儿车,车里躺着胖乎乎的小宝宝,或是挽着丈夫或朋友的手臂悠然前行。亚瑟发现,有些女士帽子底下戴着精巧的假发。这让他想起了杜疮小姐,不禁打了个寒战。

绅士们则头戴洁白的高礼帽、身穿昂贵的乳白色外套,一面闲庭信步,一面叼着长长的象牙烟嘴吞云吐雾。每位绅士帽顶上都栖着一只小白鸽,一边脚爪上系着细细的金链。从亚瑟站的地方望去,看不清那是真鸟还是假鸟。他马上想到了小可,好希望她在身边。

有些人手里牵着毛色油亮的白猫,猫咪脖子上戴着钻石项圈。那些猫高贵而冷漠,跟它们的人类同伴步调一致。亚瑟试着想象那些猫私底下会怎么聊天。他想,说不定有一天他也能听懂猫说的话,就像他能听懂老鼠和耗子说的话一样。说不定他还能跟猫咪和其他动物聊天呢。他不清楚自己的天赋意味着什么,也不晓得这种天赋以后会不会变,只知道自己注定要弄个明白。

这时,有个男人骑着个怪玩意儿从他身边经过。那是一辆脚踏车——亚瑟以前从来没见过别人骑车。那玩意儿造型古怪,前轮极大,后轮极小。在亚瑟看来,它的样子虽然奇怪,速度却相当了得。接着,他看见一米开外,另一个男人驾驶着一台更奇怪的机器。他的脚踏车后面背着个蒸气发动机。只见他一拉操纵杆,车子就腾空而起。亚瑟敬畏地看着男人越飞越高,从街头漫步的绅士、淑女们头顶掠过,身后留下一道蒸气形成的白烟。

亚瑟深吸一口气,轻轻拍了拍耳朵。他想起松果的建议,便掏出新得来的红帽子,戴在头上。这个天气,戴帽子已经有点热了,但又热又难受总比遇上麻烦好,因为亚瑟确信,就算不顶着毛茸茸的红耳朵招摇过市,自己也会遇上不少麻烦。他早就习惯吃苦了,跟那些糟心事比起来,在闷热的五月天戴羊毛帽根本算不上什么。

亚瑟脱下外套,卷了起来,塞进包袱。他也不知道跨过那扇大门后该去哪里。但他能听见脑海里回荡着小可银铃般的声音,叫他勇敢点儿,那个声音让他安下心来。

他走出藏身之地,竖起衣领,低下脑袋,径直穿过拱门,走进了白色大城光明镇。

他的宿命就藏在这座光明之城里的某个地方。他希望能找到它——而且一切顺利。

亚瑟穿过广场,向北走去,走向城市的心脏。起初,他紧张极了,但奇怪的是,似乎根本没人注意他。仿佛那么多年假装隐形人,他终于成功了。绅士、淑女不是自顾沉思,就是沉浸在客套的寒暄中。孩子们则个个安静乖巧,要么玩气球,要么放风筝,要么舔着比自己脑袋还大的棒棒糖。大家都沿着闪闪发光的道路怡然漫步,神情恍惚,一脸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