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上)(第7/9页)
唐小姐道:「我们配有架子麽?我们是听人家叫来唤去的。就算是请了才来,那有什麽希奇?要请了还不肯去,才够得上伟大呢!」
苏小姐怕她讲出昨天打三次电话的事来,忙勾了她腰,抚慰她道:「瞧你这孩子,讲句笑话,就要认真。」便剥个鸿渐送的桔子,跟她同吃。门房领了个滚圆脸的人进来,说「曹先生」。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位孙太太的孩子怎长得这样大了,险的叫他「孙世兄」。天下竟有如此相像的脸!做诗的人似乎不宜肥头胖耳,诗怕不会好。忽然记起唐朝有名的寒瘦诗人贾岛也是圆脸肥短身材,曹元朗未可貌相。介绍寒暄已毕,曹元朗从公事皮包里拿出一本红木夹板的法帖,郑重递给苏小姐道:「今天特带来请教。」鸿渐才知道不是法贴,是荣宝斋精制蓑衣裱的宣纸手册。苏小姐接过来,翻了翻,说:「曹先生,让我留着细看,下星期奉还,好不好?--鸿渐,你没读过曹先生的大作罢?」
鸿渐正想,什麽好诗,要录在这样讲究的本子上。便恭敬地捧过来,打开看见毛笔写的端端正正细明体字,第一首十四行诗的题目是《拼盘姘伴》,下面小注个「一」字。仔细研究,他才发现第二页有作者自注,这「一」「二」「三」「四」等等是自注的次序。自注「一」是:「Melange adultere」。这诗一起道: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二)
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三)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四)
Jug! Jug!(五)污泥里--E fango e il mondo!(六)--夜莺歌唱(七)…………
鸿渐忙跳看最后一联: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 sind!」(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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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elange adultere-杂拌; Jug! Jug!-T. S. Eliot诗里夜莺的啼声;E fango e il mondo!-世界只是泥淖!;Wir sind!-我们存在着。
诗后细注着字句的出处,什麽李义山、爱利恶德(T.S. Eliot)、拷背延耳(Tristan Corbiere)、来屋拜地(Leopardi)、肥儿飞儿(Franz Werfel)的诗篇都有。鸿渐只注意到「孕妇的肚子」指满月,「逃妇」指嫦娥,「泥里的夜莺」指蛙。他没脾胃更看下去,便把诗稿搁在茶几上,说:「真是无字无来历,跟做旧诗的人所谓『学人之诗』差不多了。这作风是不是新古典主义?」
曹元朗点头,说「新古典的」那个英文字。苏小姐问是什麽一首,便看《拼盘姘伴》一遍,看完说:「这题目就够巧妙了。一结尤其好;『无声的呐喊』五个字真把夏天蠢动怒发的生机全传达出来了。Tout y fourmille de vie,亏曹先生体会得出。」诗人听了,欢喜得圆如太极的肥脸上泛出黄油。鸿渐忽然有个可怕的怀疑,苏小姐是大笨蛋,还是撒谎精。唐小姐也把那诗看了,说:「曹先生,你对我们这种没有学问的读者太残忍了。诗里的外国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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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out y fourmille de vie-一切充满生命。
曹元朗道:「我这首诗的风格,不认识外国字的人愈能欣赏。题目是杂拌儿、十八扯的意思,你只要看忽而用这个人的诗句,忽而用那个人的诗句,中文里夹了西文,自然有一种杂凑乌合的印象。唐小姐,你领略到这个拉杂错综的印象,是不是?」唐小姐只好点头。曹元朗脸上一圈圈的笑痕,像投了石子的水面,说:「那就是捉摸到这诗的精华了,不必去求诗的意义。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
苏小姐道:「对不住,你们坐一会,我去拿件东西来给你们看。」苏小姐转了背,鸿渐道:「曹先生,苏小姐那本《十八家白话诗人》再版的时候,准会添进了你算十九家了。」
曹元朗道:「那决不会,我跟他们那些人太不同了,合不起来。昨天苏小姐就对我说,她为了得学位写那本书,其实她并不瞧得起那些人的诗。」
「真的麽?」
「方先生,你看那本书没有?」
「看过忘了。」鸿渐承苏小姐送了一本,只略翻一下,看十八家是些什麽人。
「她序上明明引着Jules Tellier的比喻,说有个生脱发病的人去理发,那剃头的对他说不用剪发,等不了几天,头毛压根儿全掉光了;大部分现代文学也同样的不值批评。这比喻还算俏皮。」
鸿渐只好说:「我倒没有留心到。」想亏得自己不要娶苏小姐,否则该也把苏小姐的书这样熟读。可惜赵辛楣法文程度不够看书,他要像曹元朗那样,准会得苏小姐欢心。
唐小姐道:「表姐书里讲的诗人是十八根脱下的头发,将来曹先生就像一毛不拔的守财奴的那根毛。」
大家笑着,苏小姐拿了一只紫檀扇匣进来,对唐小姐做个眼色,唐小姐微笑点头。苏小姐抽开匣盖,取出一把雕花沉香骨的女用摺扇,递给曹元朗道:「这上面有首诗,请你看看。」
元朗摊开扇子,高声念了一遍,音调又像和尚施食,又像戏子说白。鸿渐一字没听出来,因为人哼诗跟临死呓语,二者都用乡音。元朗朗诵以后,又猫儿念经的,嘴唇翻拍着默诵一遍,说:「好,好!素朴真挚,有古代民歌的风味。」
苏小姐有忸怩之色,道:「曹先生眼光真厉害,老实说,那诗还过得去麽?」
方鸿渐同时向曹元朗手里接过扇子,一看就心中作恶。好好的飞金扇面上,歪歪斜斜地用紫墨水钢笔写着--
难道我监禁你?
还是你霸占我?
你闯进我的心,
关上门又扭上锁。
丢了锁上的钥匙,
是我,也许你自己。
从此无法开门,
永远,你关在我心里。
诗后小字是:「民国二十六年秋,为文纨小姐录旧作。王尔恺。」这王尔恺是个有名的青年政客,在重庆做着不大不小的官。两位小姐都期望地注视方鸿渐,他放下扇子,撇嘴道:「写这种字就该打手心!我从没看见用钢笔写的摺扇,他倒不写一段洋文!」
苏小姐忙道:「你不要管字的好坏,你看诗怎样?」
鸿渐道:「王尔恺那样热中做官的人还会做好诗麽?我又不向他谋差使,没有恭维歪诗的义务。」他没注意唐小姐向自己皱眉摇头。
苏小姐怒道:「你这人最讨厌,全是偏见,根本不配讲诗。」便把扇子收起来。
鸿渐道:「好,好,让我平心静气再看一遍。」苏小姐虽然噘嘴说:「不要你看了,」仍旧让鸿渐把扇子拿去。鸿渐忽然指着扇子上的诗大叫道:「不得了!这首诗是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