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记(第18/30页)
“是的。我猜那全是因为你的书的缘故。我想你和我们大家一样,也在追求自己的目标。祝你好运。我们没法相互帮忙。人们都不互相帮助,他们最好互不打扰。”
他以突然且短暂的凝视最后提醒她,谈话该结束了,因此,这几句话说完,他便捧起了书。
爱拉独自在家,审察着心中的构思,等待着人物形象的凸现,等待着故事定型。她见到一位年轻的职业军官,他说话口齿不清,很腼腆,又很骄傲。她又见到一位羞怯欢快的年轻妻子。这时候一阵回忆,而不是形象,浮上了表面。她见到了这样的一幕:夜深了,在她的卧室里,她假装睡着了。她的父母站在屋子中央。父亲伸出双臂拥抱母亲,她像小女孩一样羞答答的忸怩不安。他吻她,而后她含着泪急速地跑出了卧室。他独自站着,摸着小胡子,显得很恼火。
他独自待着,不再与妻子作伴,而是隐退进自己的书里,退进多余的、贫乏的梦境里;拥有这些书和梦的人,或许能成为诗人或神秘主义者。果然,他去世之后,在他锁起的抽屉里,发现了他写的日记、诗歌及散文的片段。
爱拉对这个结尾很惊奇。她从未想到过父亲会写诗,会舞文弄墨。她马上又去拜访父亲。
深夜,在那间屋子里,静静的壁炉里缓缓地燃着火,爱拉问道:“爸爸,你写过诗吗?”他手中的书一下子落在瘦瘦的大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你或许写过。”
“我从来没有对人说起过。”
“我能看一看吗?”
他稍停了片刻,捋了一下那讨厌的已经花白的小胡子。然后他站起身来,打开了一只抽屉,取出并递给她一卷诗稿。这些诗写的全是孤寂、迷惘、坚忍,以及对与世隔绝的状态的探索等等。写的差不多都是战士。有T. E. 劳伦斯(11):“瘦弱的人群中,一位消瘦、严峻的人。”隆美尔(12):“夜间,情人们在城外踯躅,那儿,满眼是十字架,遍插在沙地里。”克伦威尔(13):“信念、高山、纪念碑以及岩石……”又是T.E.劳伦斯:“……飞越心灵的悬崖峭壁。”又是T.E.劳伦斯:“那份明净,那些行动以及公正的酬报,承认自己已经垮掉,像一切写作的人一样。”
爱拉把诗稿还给他。激动的老人接过诗稿,又将它们锁进了抽屉。
“你从来没想过发表它们吗?”
“当然没有。为什么要发表?”
“我只是觉得好奇。”
“当然啰,你的情况不一样。你写作是为了发表。嗯,我想人们都是这样。”
“你从来没说起过我的写作。你喜欢我的小说吗?你读过没有?”
“喜欢?写得不错,那类东西。但那个可怜的呆瓜,他为什么要自杀?”
“有自杀的人。”
“什么?在某个时候人人都有自杀的念头。但为什么要写这些呢?”
“或许你说得对。”
“我并没有说我的看法对,那只是我的感觉。那是因为我的命运和你的不一样。”
“什么命运,自杀?”
“不。你希望得到这样的命运。幸福。那类东西。幸福!我记不起是否想到过。你的命运——你似乎认为你应当拥有什么。那是因为共产党的缘故。”
“什么?”爱拉既吃惊又愉快地问。
“是的,你的命运,你们都是赤色分子。”
“但我不是共产党员。你把我和我的朋友朱丽娅混同了,而且连她现在也不是党员了。”
“那还不是一码事?他们已经影响你了。你们觉得自己什么事都能做。”
“是的,我觉得是那么回事——在‘我们的命运’的意识的深处,存在着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的信念。而你似乎满足于这么一丁点儿。”
“满足?满足!这算是个什么字眼?”
“我的意思是,不管结果是好是坏,我们都准备拿自己做试验,要想成为与自己不同的人。但你却只是屈服顺从。”
老人坐在那儿,态度激烈且忿忿不已:“你书中写的那个年轻的傻瓜,他一心只想着自杀。”
“也许是他应得到什么东西,每个人都应得到什么东西,而他却没有得到。”
“也许,你是说?也许?小说既是你写的,你理应知道。”
“也许下一次我会尽量写到这一点——那些有意标新立异的人,想突破他们自己的身份。”
“你说起来好像——人就是人。一个人就是他自己。他不可能成为别的。你没法改变它。”
“嗯,那么,我认为这就是我们之间真正的不同。因为我相信能改变它。”
“那我就不能同意了。我也不想赞同。眼前的事已够难对付了,我不想把事情弄得更复杂。”
和父亲的这次谈话使爱拉产生了新的构思。
现在,在构思故事梗概时,如果一再发现惟有失败、死亡、讽刺,她便审慎地舍弃这样的模式。她努力想采用幸福或简朴的生活模式。但没有成功。
后来她发现自己在想:我不得不接受自知之明的模式,那意味着不幸福,或至少是单调乏味。但我可将它糅合在一起并获得成功,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是的。两人都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由于企图超越自己的极限,两人的人格都分裂了。摆脱了混乱的状态后,他们又有了新的力量。
爱拉内省自己,就像审视一口池塘:她想让故事具象化。但在她脑海中,始终只有一些干巴巴的句子。她等待着,耐心地等待着,等着人物形象的定型,等着他们逐渐栩栩如生起来。
〔在大约十八个月里,蓝色笔记的简短记录,行文风格上不仅与先前的蓝色笔记不同,而且与其余笔记的任何内容都大相径庭。这一部分开始写道:〕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七日:安娜·弗里曼,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日生,弗兰克·弗里曼上校与梅·福蒂斯丘之女;住贝克大街二十三号;曾就读汉普斯特德女子高中;在中非度过六年(一九三九—一九四五);一九四五年与马克斯·沃尔夫结婚;一九四六年生有一女;一九四七年与马克斯·沃尔夫离婚;一九五年参加共产党,一九五四年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