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熊淑娟(第13/13页)

二大大说:“拔熊毛切忌急躁,有人像扯鸡毛似的一把把撕,这法子对熊掌是万万使不得的,文火煮过的鲜掌,皮比纸都软……”二大大将大毛拔完,又让金静换小镊子拔细毛,说自己眼神不济,看不清了。二大大交代,拔完细毛再用手将掌上的一层黑膜轻轻挫掉,煮到微烂时将骨抽掉,将爪尖抽掉,端上桌的时候掌形要完整,颜色要白净,汤要清亮,肉要烂软……

金静拿来个小凳子,坐在门边拔细毛,挫黑膜。拔去毛的熊掌光滑得如同人的脚掌,金静想,人真是个怪东西,飞禽走兽几乎没有不能入口的,吃得越新奇、越不可理喻便也越上档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已变作“食不厌新,脍不厌奇”,只要能往嘴里填,熊的脚与人的脚没什么区别。

蓦地,她的手触到了一个圆圆的肉瘤,那瘤生在掌内侧,鸽蛋般大小。金静意识到什么,她把那掌翻来覆去地仔细看,手渐渐地颤了,心也渐渐地颤了——“淑娟!”她惊叫一声将掌扔回盆内,溅出的水花洇湿了一片地面。

被扔回盆内的已经半熟的熊掌将那惨白的趾爪触目惊心地指向苍天,掌心弯曲,划出一个惊异的问号。这只脚爪曾与一个通人性的牲灵相连着,它无数次地由栏内伸出,向人们传达着它的温情,它的喜悦和它对人的无限依赖与情爱……它何曾料到,它的掌爪还会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滚热的汤锅中,被撤骨拔毛,成为佳肴送入它所爱的人的口中。

领养它的人也是要吃它的人。

金静不再去触摸那只熊掌,她解下围裙默默地来到林尧住的小屋,呆坐在林尧的小床前。林尧的被褥在床上散乱地堆着,她发现那些被褥早已没了林尧的气息,除了一股霉味以外什么也没有了。林売巳经走得远了。

熊掌的后继工作由二大大完成。

那一晚的清炖熊掌烹饪得可谓空前绝后,掌糯味浓,汤鲜爽口,给吃者无不留下深刻印象。以致在以后很长时间里,那晚宴席的参与者再品尝别的美味佳肴时总要摆出一副见过世面的架式说:“这个菜比熊掌的味道差远了。”

淑娟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如此评语,九泉之下也该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