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尔赫斯(第8/17页)

人为了解决自己面临的巨大困难,惟一的办法是“有条不紊地写作”,在写作中超脱。于是人写下的东西取消了人的世俗存在,让人变成了可以同无限结合的幽灵。肉体正在自行消失,心灵的产物——图书馆却永存下去:“光亮、孤单、无限、一动不动、装满着宝贵的书籍,既无用,也不朽,保守着秘密。” 106 此处作者道出了生存的机密:用写作来体验无限,倡导精神,使人虚无化,不断化解无限的宇宙(死的感觉之异化)对人的压力。

作者在故事的末尾提出的解决矛盾的办法并未解决矛盾——这样的矛盾怎能解决?不如说他提出的只是一种信念,这个信念为自己的继续探索提供了勇气,探索本身又会不断地巩固这个信念。每一次的超越,都验证着这个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因此作者不无幽默地总结说:“我的寂寞,由于有了这样美好的希望,竟然变成了快乐。” 107

图书馆的宇宙里有无数的不解之谜,人类每一次向前突进的探索,都会引起更多的谜扑面而来,认识的可能性无穷无尽。但是毕竟,人已经发现了规律,规律对人没有用,但规律将杂乱无章的堆积变成了美的排列,将轮回变成了次序。永不休息的图书馆员将通过创造性的写作进入这个心灵宇宙中去探索,去发现。而最初,又是他的神奇的写作创造了宇宙,创造了规律。虽然他不能马上理解自己的创造物,图书馆的美与不朽却已于不知不觉中将他提升。

对于他,巨大的幸福和绝望总是同时到来。因此可以说,他的郁闷的故事光芒四射。

内部故事

“我”——破译谜中之谜的艺术家,阿伯特的延续。

阿伯特——已实现的“我”,“我”的一部分。

敌国——死神。

上司——命运。

崔朋——先辈艺术家,历史。

“我”怎样进入迷宫中心

《曲径分岔的花园》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关于迷宫的故事。

故事一开头“我”的处境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间谍,受到上司和敌国的双重压力(人的地位的确类似于间谍,人要在这肮脏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断地出卖理想)。但“我”不是为当间谍而当间谍,“我”是被迫的,“我”心里还有个吓人的想法——要在间谍工作中体验终极之谜。“我”的机运终于来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马登上尉)的追击,种种迹象都向“我”表明:这一次,“我”必死无疑。在这样的绝望处境中“我”突然发生了变化。“我”,这个在对称风格的中国花园里长大的孩子,现在已不再怕死,反而开始渴望绞刑架的体验了,这种渴望里头还包含了另外一种渴望,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远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现的命运先生)宣告,这也许会是一次极其壮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战。就这样,“我”出于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宫的旅途。当时“我”深思熟虑地高声说出了“我”的英明决定:“我”要逃走。“我”当然不是消极地逃,而是为了实现那个伟大的计划,即在剩下的最后一点时间里进入迷宫的中心,破译谜中之谜。

“我”是个胆小的人(没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计划的英雄主义成分,还有时间的紧迫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计划登上火车,又一次逃脱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演习,向“我”的命运表明:“我”决不是个被动等死的家伙。“我”在逃离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满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贯是个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赢了,即使这胜利只是短暂的,它也预示着全面的胜利——“我”将抵抗到最后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说明了“我”这个人有活的技巧,前程远大。死神的面貌在历史长河中变得越来越狰狞,人的演习也越来越采取凶残的形式,但人只要敢于确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将迷宫的游戏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渐渐变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这双眼睛录下了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流动,以及那个夜晚的降临。

“我”就要走进“我”这一生中的迷宫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诉“我”,只要抱着信念,就会到达远方的目标。“我”在那条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开始了关于迷宫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国云南的总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他一度辞去官职去写书,并说他要造一座迷宫,让大家在里头迷路。后来的人发现谁也找不到那座迷宫,他写的小说也没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杀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宫里,想要破译曾外公的谜。曾外公的迷宫是消失了的迷宫,“我”要在想像中让它重现:

“我”想像它完好无损,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顶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里,或者淹没在水下;“我”想像它有无限大,已经不是由八角亭和条条曲径构成,而是由河流、省份、王国……“我”想到一座迷宫中的迷宫,想到一座不断扩展、弯弯曲曲、可以

包括过去和未来、以某种方式包括天体的迷宫。 108

想着这一切,世界于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无法最终战胜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时间里不停地搞演习,那种打胜仗的演习,以期体验无数的死或无数的生。“我”也明白了人为什么看不见迷宫,因为迷宫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为了与死对抗而造出来的美丽对称的建筑,它没有出口,人只有消灭了自己的肉体才能打开一个出口。

迷宫中心的风景

黑夜、树林、楼阁、中国音乐、灯笼,这就是迷宫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显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宫里,他是这个迷宫的主人。就像“我”要将他作为替身一样,他也同样要借“我”的手来找到他自己迷宫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当他说出“曲径分岔的花园”这几个字时,“我”马上记起了“我”的历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对称的花园里长大的,现在阿伯特将那花园搬到了这里,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缘关系。阿伯特给“我”的感觉是神甫同海员两种气质的混合,这样的人往往会去造迷宫。“我”在心里计算马登上尉一小时之内还赶不到此地,便镇定地坐下来听阿伯特讲曾外公的事业。“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既是总督,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但是有那么一天,他突然预感到自己会死,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在焦虑中思索起关于死亡的问题来。造迷宫的想法就是在这种情绪中产生的。曾外公妄想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死亡体验。迷宫造起来之后他才发现,体验本身便是无限时间的无限分岔,时间是不可穷尽的,因此迷宫也必须是无限的。这令人绝望的真实使得崔朋写下了那本充满矛盾的、混乱的小说。在书中的第三章里,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还活着。阿伯特由此得到启发:小说本身就是迷宫。这位前辈艺术家还在信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把“我”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留给多种(而不是全部)未来。 109 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的无限,而强调时间的无限就是强调幻想高于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构成无限的迷宫。就这样,曾外公崔朋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现了通向无限和永恒的途径。他那本想像中的书永远写不完,他在书中创造了多种未来、多种时间,那些时间又扩散、分岔,每一种结局都发生了,所有可选择的全部选择了,层次无限丰富,交叉点令人眼花缭乱,一种比喻里暗含了数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种原因导出数不清的结果,那些结果又成为另外的无数事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