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麦卡锡(第2/5页)
琼西怎么也不会想到会真的是一个人。这里是位于兰奇利以北五十英里处的一个非自治市,离这儿最近的猎手都在步行两小时的路程之外,最近的公路——也就是去戈斯林商店时最后要走的那条路——离这儿起码也有十六英 里。
嗯,他想,我好像并没有发过誓似 的。
是的,他并没有发誓。明年十一月来这儿时,他可能会带尼康相机而不是伽兰德猎枪,可现在还不是明年,而猎枪就在手边。他可不想把一头送上门来的鹿白白放走。
琼西拧紧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把杯子放到一边。接着,就像脱掉一只大棉袜似的,他把睡袋从下半身褪下来(因为髋部行动不便不免蹙着眉头),然后拿起猎枪。没有必要加装子弹,以免弄出的响声太大,把鹿吓跑;老习惯真是根深蒂固,他刚刚拉开枪栓,猎枪就已经蓄势待发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稳稳地站在那儿。过去的狂喜不见了,但留下了一点残迹——他的脉搏加快了,他喜欢这种感觉。发生那次事故之后,类似这样的反应他都喜欢,仿佛如今有了两个他,一个是在街上被撞倒之前的他,另一个是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如果可以把那种迟缓和药物作用下的迷糊意识称为苏醒的话——后更为谨慎、更为老成的他。有时候,他仍然听到有个声音——不知道是谁的,但不是他自己的——在那儿喊着请停下来,我受不了啦,快给我打一针,马西在哪儿,我要马西。他觉得那是死神的声音,死神在街上没能抓住他,于是又回到医院来完成使命;死神摇身变成一个痛苦的男人(也可能是一个女人,很难分得清楚),口里叫的是马西,但真正想要的是琼 西。
那个念头过去了——他在医院里时产生过的各种怪念头后来都过去了——但是它留下了残迹。这种残迹就是谨慎。他丝毫不记得亨利曾经打电话来要他在随后的那段时间里留神点儿(亨利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但从那以后,琼西就处处留神。他很小心。因为死神也许还在什么地方,也许什么时候就会喊你的名 字。
但是过去的毕竟过去了。他与死神擦肩而过并幸存下来,而今天早晨,在这里即将死去的不过是一头走错方向的鹿(他希望是一头公 鹿)。
传到他耳中的灌木的沙沙声和树枝的折断声来自西南方向,这就是说,他不需要隔着枫树的树干射击——很好,而且他还处于上风位置——这更好。枫树的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透过纵横交错的树枝,前面的一切不说是一览无余,起码也是比较清楚。琼西抬起枪,把枪托底板顶在肩胛骨上,准备收获一头可资夸口的猎 物。
正是由于琼西对打猎不再着迷,麦卡锡才免于一死——至少是暂时如此。又由于一种被琼西父亲的朋友乔治·基尔罗伊称为“视觉兴奋”的现象,麦卡锡也几乎命归黄泉。基尔罗伊说,“视觉兴奋”是猎手在猎物靠近时情绪兴奋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可能是在打猎中造成意外事故的第二大原因。“第一大原因是酗酒,”乔治·基尔罗伊说,与琼西的父亲一样,基尔罗伊对这个话题也颇有了解,“第一大原因总是酗 酒。”
基尔罗伊说,一旦发现自己射中的是围栏柱子、路过的汽车、马厩的侧墙或一起来打猎的同伴(这位同伴常常是自己的配偶、兄弟或孩子)时,视觉兴奋症患者无一例外地会觉得难以置信。“可我的确看见了!”他们会不服气,根据基尔罗伊的观点,许多人还能通过测谎仪针对这个问题的测试。他们看见了那头鹿或者熊或者狼,或者只是一只扑扇着翅膀从秋天的深草中飞过的松鸡。他们真的看见 了。
根据基尔罗伊的观点,真实的情形是,这些猎手有一种焦虑之感,只想快点开枪,把猎物弄到手,不管是以什么方式。由于这种焦虑过于强烈,为了结束紧张情绪,大脑便让眼睛相信,它看见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这就是“视觉兴奋”。尽管琼西并没有感受到任何的焦虑——刚才在把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拧回到杯口中时,他的手指非常平稳——后来他还是暗暗承认,没错,他可能也患上了这种病。
有那么一瞬间,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头鹿,它就在纵横交错的树枝所形成的甬道的尽头。他看得很清楚,就像以前看见在“墙洞”一带打中的所有那些鹿一样,这些年来他一共打中了十六头(六头公鹿,十头母鹿)。他看见了鹿的褐色脑袋,它的一只眼睛黑得就像珠宝商用来放珠宝的黑金丝绒,他甚至还看见了一部分鹿 角。
快开枪!他身体里有个声音在喊,这是遭遇车祸之前的琼西的声音,是那个完整的琼西的声音。在刚刚过去的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随着他渐渐进入一种神奇状态(那些没有遭遇过车祸的人轻松地称之为“彻底康复”),那个声音对他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大声,这是一道命令,几乎是一声呼 喊。
他的手指真的扣紧了扳机。手指终究没有增加那最后一磅(也许只需要半磅,只需要小小的八盎司)力量,但是的确扣紧了扳机。拦住他的是第二个琼西,那个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的琼西——当时他昏昏沉沉,迷迷糊糊,苦不堪言,对一切都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人要什么东西停下来,有人受不了,得再打一针才行,有人要找马 西。
不,别慌——等一等,再看看,后面这位谨慎的琼西说,他听从了这个声音。他一动不动,身子稍稍前倾,将大部分重量集中在那条没有受伤的左腿上,举着猎枪,枪管呈漂亮的三十五度,指向那个树枝交织而成的有亮光的甬 道。
这时,雪花开始从白色的天空中飘洒下来。透过飞舞的雪花,琼西突然发现,那头鹿的脑袋下面有一道醒目的橘红色竖线,仿佛是雪花引发的幻象。一时间,他失去了感知能力,顺着枪管所看到的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杂碎,犹如各种颜料在画家的调色板上被搅成一团。没有鹿,没有人,甚至树林也不见了,只有一堆令人不解的乱糟糟的黑色、褐色和橘红 色。
接着,橘红色更多了,一个成形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顶帽子,一顶侧檐可以放下来遮住耳朵的帽子。外州人常常花四十四美元在比恩公司买这种帽子,里面有一个印着工会自豪地制造于美国的小标牌。你也可以花上七美元,在戈斯林商店买一顶,那儿的帽子的标牌上,只写着孟加拉国制 造。
这顶帽子的出现让琼西大吃一惊,他的意识也变得清晰起来:哦上帝!太可怕了!他以为那片褐色是鹿头,实际上却是一个人的羊毛外套的前胸,那只黑金丝绒般的鹿眼其实是一颗纽扣,而鹿角则不过是树枝而已——是他自己所待的这棵树上的树枝。这个人实在是不明智(琼西很不愿意使用疯狂这个词),居然在森林里穿着褐色外套,不过琼西还是想不明白,他自己怎么会犯这种可能会导致可怕后果的错误。因为那个人还戴着一顶橘红色帽子,对吧?而且,在那件显然不明智的褐色外套上,他还套着一件醒目的橘红色背心。这家 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