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第6/17页)
杜宾接着讲到了媒体和报纸的问题:“自从命案出现,《星报》从一开始便十分关注此案,其报道中的推论主张让大众中的很多人都觉得非常有道理,而报社自己也觉得自己对命案的分析很有道理,关于此点,《星报》已经直言不讳,比如他们在某天的报道中就有‘今天,已经有几家同行媒体表示《星报》在星期一所刊登的报道对此案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可是这一点我个人是不认同的,就算那篇报道的确有什么‘决定性的意义’,那也最多是撰稿人对此案的极度热忱而已。一般来说,媒体总是希望把话题搞得耸人听闻一点,他们根本不关注真相是什么,他们只关注自己的报纸能不能大卖。就算确实有媒体深入对真相的调查,那也只是为了炒作话题,所谓探寻真相其实只是一个偶然,因此关于媒体在探案中的作用,我们这些人是不用太过在意的。要知道,现在这个时代是需要一些有冲击力的读物的,假如报纸的观点平淡乏味,即便它说的是高尚的真理,即便它的观点有着坚实的立论基础,那也无法吸引别人的眼球,让人对它感兴趣。因为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有刺激性的立论,喜欢一直纠结的不断出现的矛盾,好像不这样就不是一篇深入的报道一样。在很多人看来,对于一件事情的推理就应该像文学创作一样,要不断地给人制造悬念,不断地充斥着似是而非,否则,人们就不能普遍地接受。但是,我们应该是清楚的,不管多么精彩刺激,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对于找到最终的真相,还原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根本没有好的作用,你说是这样吗?”
从对媒体的意见引出了杜宾对本案案情的分析,他说:“所以,照我看,《星报》非常高调地宣扬‘玛丽·罗杰仍然还活着’的猜测,根本就是为了勾起人们的好奇心,满足人们喜欢猎奇的古怪癖好。而他们这样说,也正好可以安慰一下那些对这个女孩抱着深深同情的人,让他们对自己希望发生的事情还抱有希望。但这完全没有顾及真相,完全抛弃了现实的残酷性。你可以把《星报》对本案的几篇报道中的观点摘出来分析一下,就能发现不少问题。”
这是杜宾的长项,《星报》的各种有关观点都被他拿了出来一一剖析:“你看这篇报道,其撰稿人一开始想传达出来的信息就是‘被发现的尸体不可能是已经失踪的玛丽’,其根据是从玛丽失踪直到发现浮尸,期间最多只有三天的时间,所以死者一定是另外一个不为人所知者。他还假设了凶手的作案、弃尸时间,因为这样从最极端的情况推论都无法满足“尸体五天之后才能浮出水面”的经验原理,所以他的推论就显得更加合理。由于在最开始他就有这样的主旨,因此在以后对案情的分析上他也显得十分轻率。在报纸上他说‘那么,首先,杀害玛丽·罗杰的凶手就必须在白天作案,并在作案当天的午夜之前进行弃尸。这显然是没有可能的。’他的这个观点完全没有说服力,因为我们很自然地会追问一句‘为什么不可能?’或许女孩是在刚刚离家五分钟就被谋杀了呢?或许她是在一天中的其他时间被人谋杀的呢?被害人随时都可能被人谋害!女孩有可能是在星期天早上九点钟之后到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这段时间被人杀害的,因为这样凶手就有时间将尸体于午夜前丢进河里。但不管怎么说,《星报》所有的推论都是倾向于案发时间不会在星期天当天,因为他们认为这段可能作案的时间不足以让凶手完成这次谋杀和弃尸,于是,他们的结论就是发现的尸体不是玛丽。对我们来说,我们不能轻易地认同类似《星报》这种有嫌乱猜的观点,不然以后媒体还不知道能有多么嚣张的报道。报纸上说的是‘这显然是没有可能的’,很可能撰稿人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撰稿人还有另外一个假设,他说‘虽然我知道这个假设不太可能是事实,但反正都是假设,所以有必要也说明一下,即假如凶手的确是在午夜之前杀了人,那他是不是一定要在午夜之后才将尸体丢进河里掩人耳目呢?’其实这个假设也很可笑,这很不合理,不过比起报上的那段还是要好多了。”
杜宾根据自己的推测说报纸撰稿人还有另一个假设,这一点我更倾向于相信杜宾的推测是正确的,因为我非常清楚杜宾的推测能力,并亲自验证过。杜宾继续说:“我们的任务不是为了驳斥《星报》的论点,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必再在这个案子上花更多的心思。我们要找到事实的真相。《星报》总的结论就是,不管怎么样凶手都不可能在星期天午夜之前杀人然后弃尸。这一点是站不住脚的。可是我们应该注意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撰稿人为什么觉得不管死者是死于什么时间,尸体都不会在午夜前被丢进河里?出现这个错误结论的原因是撰稿人对命案的假设。他认为命案肯定是首先在某种情况下的某个地方发生的,杀完人之后尸体又被运到了河岸然后丢弃在河里。可是,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命案就是在河岸或河上发生的,如果是这样就不存在《星报》撰稿人一直认为存在的时间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命案,尸体都可能是立刻就被丢到了河里,而且这也是处理尸体最快捷、最方便的方法。我虽然这么说,但这并不证明我的这个意见就更正确,其实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真正开始调查这个命案!我只想让你注意,不要让《星报》的观点给束缚住,因为我们的专业是不应该在最初便被媒体的片面之词所影响的。”
除此之外,杜宾还分析了一下本篇报道中他们的其他推论:“《星报》假设尸体不会在星期天当天的午夜之前被丢进河里,这一点是因为他们预设了一个时间差。而且他们还假设,尸体若真的是玛丽本人,那么玛丽被弃尸在河里的时间是非常短的。报道中普及了一个所谓的真理,即一具尸体浸在水中至少要五天之后才能浮出水面。关于这个观点除了一家叫《箴言报》的媒体不认同之外,巴黎其他的媒体看上去对这个观点都是赞同的。《箴言报》在有关尸体最少需要多长时间才会浮到水面上的问题上有一个不同的意见,它还用了五六个案例证明,尸体未必像《星报》说的至少在五至六天之后才会浮出水面。可是说实话,《箴言报》的案例一点也不高明,因为它们都是一些非常特殊的例子,用这个来反驳《星报》所表述的一般常例,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如果《星报》自己所说的这个通则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就算《箴言报》再举出五十个这样的‘特例’也难以对《星报》的推论构成威胁。其实,《箴言报》根本不是不认同《星报》的观点,不过它希望自己的观点显现出特立独行,因此才有这样的分歧。在这件事中我们需要弄清楚的唯一问题是,尸体可不可能在两三天之内便浮出水面。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箴言报》那些试图推翻《星报》‘常则’的案例,你甚至会发现在‘尸体到底至少需要多少时间才会浮出水面’上的争议,竟然更有利于《星报》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