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第8/17页)

杜宾再次引用了《星报》的一些观点:“《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道:‘如果玛丽·罗杰并不是在离家三小时后被害的,那么其被害的时间更加往后,也就是说其尸体在河中待的时间将更短,比如是直到星期二深夜以后才被弃尸河里,那么就更不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出现浮尸的情况。况且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也更可能被警方发现。’最初,我并没有理解这位撰稿人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推论,因为这种推论的潜台词似乎是‘当死者的尸体还没有被丢进河里时,尸体的分解速度自然要比在水中的分解速度更快,弃尸河中将会更容易让尸体漂浮在河面上。于是才可能出现星期二午夜弃尸,星期三便发现了这具河中的浮尸’从这个角度看,撰稿人似乎是故意让人对他的观点提出异议,让人意识到这具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就浮到水面上的尸体根本不是玛丽。为了让‘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推论变得更加完满,撰稿人又进一步深入了自己的推论:‘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他的逻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尸体在岸上的时间很长所以就可能留下不少形迹线索。但是这一点,恐怕还不好做出判断。”

杜宾继续分析道:“《星报》还说:‘再说,一个如此凶残并能够实施如此恶行的罪犯,怎么会连在尸体上绑上重物而不让尸体浮出水面的办法都想不到?这实在让人想不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他们的思维逻辑是多么混乱和可笑!在死者身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被人施暴的痕迹,也是根据这个,不管是《星报》或者其他的媒体基本上有一个相同的观点,即死者必然是先被谋杀的,然后才被弃尸河中。《星报》的报道其实主要就是要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但是从《星报》所做的推论中我们发现他们不仅没有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这个观点,反而证明了‘并没有人被谋杀’这个观点,这恐怕也不是《星报》的撰稿人所希望得到的结果,他其实已经被自己筑起的推论死胡同给困住了。我猜想其荒谬的推论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在河中竟然发现了一具没有在尸体上绑着重物的浮尸,如果这具浮尸是作案凶手丢弃的,他怎么连在尸体上加一个重物而防止尸体浮出水面这样简单的想法都没想到呢?看来尸体肯定不是杀人凶手丢弃的!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凶手丢弃的,岂不是说明有关玛丽的这一谋杀根本就不存在吗?’你看《星报》是不是在用自己那混乱的逻辑打自己的耳光?他们推论了半天,其实根本就与‘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的观点没有关系!比这更早一点儿,《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从发现的尸体情况来看,很明显地,死者一定是在生前即被人杀害。’这还是他们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杜宾似乎揪住了《星报》的低级失误不放,这大概是因为他根本无法容忍任何对严谨的心智思维和逻辑推理的亵渎的关系。他说:“《星报》的撰稿人甚至连开始建构‘死者根本就不是玛丽’这个论点时的工作都没有做好,在他混乱和瞎猜的推理中,自然不自然地出现了非常多的与他自己的论点矛盾的推论。我已经说过了,他的主要观点就是自始至终认定已经发现的这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非玛丽,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只有不到三天或者说最多三天,因此在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差是对不上的,所以死者不是玛丽,而另有其人。要想沿着这个相对非常明确的推论目标推论下去,其逻辑应该是将那个时间差尽可能地缩到最短,即将凶手作案、弃尸和尸体被发现的发生时间全部缩短,只有这样推论下去,我们才能得出所发现的尸体并非玛丽的论点。在这一点上,撰稿人先生确实是考虑到了,花了不少精力来说明玛丽离家开始,便再没有什么人见到过她,他说我们至少能够肯定的是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九点钟的时候时仍然是活着的。当然这句话是对的,可是撰稿人先生的假设是在太过理想化,而他之所以这么设想其实好像就是为了证明玛丽仍然还活着。对我们专门研究过推理以及受到过正规训练的人来说,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条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如果要从这种思维方向去进行推论,何必这么费劲?只要假设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时候有人曾经见到过玛丽不更简单吗?因为这样的话女孩被害到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更加短了,这个时间差就更加被证明无法说得通了,因此玛丽被杀的可能性就更加降低了。总之,《星报》那些冠冕堂皇的推论或许能够让他的部分读者感到满意和欣慰,但是其片面的时间点思维方向,让其撰稿人先生‘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观点显得非常无稽可笑。现在,让我们再看看《星报》有关柏维先生对尸体身份指认时的报道吧。《星报》质疑柏维先生,认为柏维先生发现死者手臂汗毛这件事并不可信。为什么不可信?因为他们必须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因此,我非常怀疑他们片面扭曲了或者曲解了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证词。难道柏维先生是个笨蛋吗?他指认死者的身份就靠看到了死者手臂上有没有汗毛?仅凭这个就把死者的身份指认出来,我相信连一个上小学的孩子都不会这么草率。我猜想,柏维先生的证词中一定是提到了在尸体的手臂上汗毛存在着非常不寻常的地方,显然这个不寻常的特征只有玛丽具备,它或许是说颜色,或许是说数量、长度等等,然后才确认了玛丽的身份。”

“《星报》对柏维先生的质疑是全面的,他们还否认了柏维先生在指认死者身份时的其他细节之事,这实在有些离谱。其报道说:‘被发现的死者的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和其他女性的基本一样,所以这根本不能成为指认的标志;而死者脚上所穿的吊袜带同样难以成为死者身份的标志,因为这些都是大批量制造和出售的,如果不同的人穿着同样的袜子,也实在没什么奇怪;除此之外还有死者身上发现的饰花女用帽,这也是大工业商品的产物,同样不能作为一项切实的证据;最后,柏维先生在指认身份时以死者身上的吊袜带扣合的特别方式作为自己的根据,并说玛丽一项是用钩环反扣回来,然后将自己的一截丝袜卷起,使得丝袜看上去有些短;但这根本什么也证明不了,因为几乎大多数女性都会在镜子面前自己穿戴,而那些并不熟悉钩环使用的人编制好反手自己扣了,只是这一点其他外人并不能全部了解而已。’这段文字无法让我感受到《星报》这位撰稿人推敲案情的诚意,他所有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而已。从相反的角度来考虑一下,如果柏维先生确实发现了一具与玛丽身体情况非常吻合的尸体,而柏维先生又没有考虑尸体身上的衣物等其他因素,这说明柏维先生当时一定是已经断定了这具尸体的身份便是玛丽。我们再假设如果这具尸体除了在容貌、体型与玛丽都非常相似之外,其手臂上的汗毛特征竟然也与玛丽的非常相像,那么当时的柏维先生肯定会更加确定这具尸体就是玛丽。我们按照媒体的说法再进行假设,假如玛丽自己的脚是非常娇小的,尸体同样有这个特征,如果我们把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像数学一样交互运算,综合考虑,那么死者身份为玛丽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就如数学中不单只是加减法而是通过等比级数运算后得出来的结果,简单的结论背后是复杂的运算!假如又发现尸体身上的鞋正是当天玛丽失踪时所穿的鞋子的款式——当然,鞋子的款式能够相同,与此款鞋子在市场上有大量的销售有关系——那么,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尸体的身份一定是玛丽!我们从中能够得到什么启示?往往那些并不起眼,也没有什么特色的证据却正是做出正确判断的最重要根据。只要这些证据被我们放在了合适的地方,真相便可以大白于世人。不要以为重要的证据就一定是一些特别的、神秘的证据。紧接着,假如尸体身上的女式帽子,有着与玛丽所拥有的帽子一样的花饰,那么,我们就实在不用再去找其他证据了。可是假如这个帽子的花式是非常复杂的样式,比如其花饰有两朵,三朵,乃至更多……这并不影响证据的可信性,其每增加一朵吻合的花饰,证据的可信度就增加了数百倍、数千倍。继续,如果死者身上的吊袜带同样与玛丽生前所穿的一样,到这里已经不用再去寻找别的证据了。另外在死者身上发现的吊袜带扣合方式也是非常特殊的,但巧合的是这也和玛丽生前习惯的方法是一样的,都是用钩环反扣然后将丝袜卷起一截,让丝袜变短。所有这些,我们实在没有其他的理由再怀疑死者的身份了,假如仍然有人抱着不相信的态度,那么他肯定是脑子本身就不清楚的,不然只能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的找碴儿。《星报》却在自己的报道中说死者的扣吊袜带的方式根本不值得注意,这已经充分证明了撰稿人自己的思维是多么固执。要知道吊袜带钩环基本上是带弹性的,而死者的习惯是用钩环的弹性回卷丝袜让丝袜的长度变短,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习惯。丝袜本身同样非常有弹性,假如不是自己去卷的,一般根本不需要外力对丝袜的调整。我想玛丽这种特别扣法必然有其自己的道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调整自己的丝袜的,将这一特征与吊袜带扣合的特征结合起来,足以在对于尸体的身份的判断上给出有力的支持。当然,我并不是说,判断一个死者的身份只是凭尸体上的吊袜带、鞋子、帽子、帽子上的花饰、小脚特征、手臂上的特殊印记、体型和容貌等等任何一个证据单独地下结论,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证据必须在整体集合起来之后,再通过严密的分析才能得出判断。到此,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所以我觉得虽然《星报》的撰稿人表示对死者的精神状况有疑虑,但这个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就算真的调查了,我们又能从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之所以他有这种疑虑,大概是因为与他私底下的律师朋友们聊天时聊到的,或许他的律师朋友们又非常鼓励他这种奇怪的想法,于是他便以为这一想法是非常可信和合理的。提到这点,我想说明我个人的一个看法。通过我的观察,许多被法官所拒绝接受的证据恰好常常可以给心智推理能力非常卓越的人以启发,对这些人来说,这些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证据都是非常珍贵的破案线索。法官与很多警察一样,往往跳不出自己的习惯思维,只能接受一些一般性的证据,对于那些特别的少见的证据往往采取了排斥和不采纳的态度。他们总是死守着已经用旧了的常规,思维僵化,完全无视一些可能出现的矛盾或例外。当然,必须承认这些常规是多少年才积累起来的重要经验,凭借它们,很多并不复杂的案情是可以被理清的。总之,这种保守换来的是一种很安全和不走极端的正常做法。它们非常有价值,可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思维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案子,还是存在着一些因为这些思维的限制而被误判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