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8/10页)

啊,那还不算太坏,沃尔登心想,这一点我们也许可以做到。

他大大地松了口气,决定先探一探亚历克斯的决心,再结束这番商谈。于是他说:“我们当然可以答应在那一地区支持你们,而不是奥地利或奥斯曼帝国。”

亚历克斯摇摇头,坚定地说:“我们要的不只是这些。”

做此尝试也算值得。亚历克斯年轻而腼腆,但他断然不肯任人摆布。真不走运。

眼下沃尔登需要些时间好好想一想:若英国按照俄国的意愿行事,国际结盟形势将会产生重大的变动,而这种变动就像地壳运动一样,将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引发地震。

“或许在我们进行进一步商谈之前,您应该跟丘吉尔谈一谈。”亚历克斯微微一笑,说道。

你心里一清二楚我会这样做,沃尔登心想。他突然意识到亚历克斯处理这番谈话的手段十分老练:他首先提出一个纯属狮子大开口的要求,让沃尔登乱了阵脚;接下来,等他提出自己真正的要求时,如释重负的沃尔登自然乐于接受。

我原以为自己能占亚历克斯的上风呢,但一番商谈过后,却被他占了上风。

沃尔登笑了,他说:“我为你感到自豪,我的孩子。”

那天早上,费利克斯想清楚了自己该在何时何地、如何动手杀死奥尔洛夫亲王。

这一计划在他头脑中逐渐成形,是他在裘比利街俱乐部图书室读《泰晤士报》的时候。他之所以产生这个想法,是受到了“宫廷公报”专栏刊登的一段文字的启发:

阿列克谢·安德烈耶维奇·奥尔洛夫亲王昨日由圣彼得堡抵英,他将作为沃尔登伯爵及其夫人的贵宾参加伦敦的社交季。奥尔洛夫亲王将于六月四日星期四入宫觐见国王与王后陛下。

这样一来费利克斯便知道,奥尔洛夫将在某天的某个时刻出现在某地。这样的消息对于一场精心策划的暗杀来说至关重要。费利克斯先前以为,若要获得这样的信息,自己必须与沃尔登府的佣人攀谈,或通过盯奥尔洛夫的梢来判断他经常出没的场所。这样一来他便不必冒险接近佣人或者跟踪他了。他不禁暗想奥尔洛夫究竟知不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见报,这样简直是故意在给行刺者提供方便。真是典型的英国做法,他想。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接近奥尔洛夫,以便将他杀死。即便是费利克斯,混进皇家宫廷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然而《泰晤士报》也已经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就在“宫廷公报”专栏所在的页面,有段文字被巴利夫人举办的舞会与最近公布的遗嘱详细内容夹在当中:

王宫

车辆安排

为方便进入白金汉宫觐见国王和王后陛下的来宾传唤其马车,经要求,本报特作如下说明:凡是拥有通过皮姆利柯入口“自由入宫”特权的来宾,其车夫前来迎接主人时,均应在大门左侧的警卫处留下卡片,并清晰地写明车辆所属的夫人或先生的名字;其他来宾的车辆在主要入口迎接主人时,也应将类似的卡片交给警卫。警卫的岗哨位于四方形宫殿围院入口处拱门的左侧。

为使来宾得以享受此项安排带来的便利,每辆马车均应配有一名男仆,在门口处等候,将主人姓名通告男仆后,由其负责传唤车辆前来接回主人。宫廷各门将于8:30开放接待来宾。

费利克斯将通告反复读了几遍:不知为什么,《泰晤士报》的行文风格总是令人极难读懂。但他至少看懂了客人离开王宫时会派男仆跑去传唤马车,在此之前马车将停在别处。

他心想,我一定能想出办法在沃尔登府的马车回到王宫接人之前钻进车厢,或者爬到车上。

但他仍有一大难题亟待解决——他没有枪。

他在日内瓦毫不费力就能搞到一把枪,可是带枪跨越国境的风险太大了——如果有人检查他的行李,他很可能会被英国拒绝入境。

想来要在伦敦搞一把枪也难不到哪里去,只是他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又极不愿公然打听这种事情。他已暗中观察过伦敦西区的枪支商店,发现其中出入的顾客无一不是上层社会的打扮,即便费利克斯有足够的钱去买那里出售的外观精美、做工精密的枪支,他们也不会接待他的。他也曾去过底层人士才去的酒吧,他原以为这种酒吧里一定有犯罪分子搞武器交易,可他至今还没看见过这种事,这倒也不足为奇。他唯一的希望便落在了无政府主义者身上。他曾与那些人之中他认为很“严肃”的人搭过话,可是他们从不谈及武器,这无疑是因为有费利克斯在场。麻烦之处就在于他初来乍到,这些人对他尚不信任。无政府主义者小组中常有警方的眼线,尽管这并没有打消无政府主义者接纳新人的热情,但是会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

眼下已经没有时间暗中进行调查了,他不得不直截了当地向人打听如何才能搞到枪支。处理这种事要慎之又慎,问完之后,他必须立即与裘比利街断绝一切联系,搬到伦敦的其他地区居住,以免有人追查到自己的踪迹。

他想到了裘比利街上的那些年轻的犹太小混混,那些小伙子个个满腔怒火、争强斗狠。他们与父母那一辈人不同,他们拒绝在伦敦东区的血汗工厂里做奴隶似的工作,为贵族老爷缝制在萨维尔街[10]裁缝店里订购的西装。他们与父母那一辈人不同,拉比[11]那一套保守的说教他们全然置之不理。然而他们还没有拿定主意: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究竟应该靠政治变革还是靠暴力犯罪。

费利克斯打定了主意,他的最佳人选是内森·萨别林斯基。他二十来岁,相貌英俊,眉眼间带些斯拉夫人的特征,衬衣上总戴着又高又硬的衬领,身穿一件黄色马甲。费利克斯曾见过他在商业路[12]附近与赌徒为伍:看来他既拿得出钱买衣服,又拿得出钱去赌博。

费利克斯环视图书室,其他读者包括一位正在打瞌睡的老人、一个边读德语版的《资本论》边做笔记的衣着厚重的女人、一个举着放大镜凑近查看俄语报纸的立陶宛犹太人。费利克斯走出房间下了楼,他既没看见内森也没看见他的朋友。对他来说时辰尚早,费利克斯心想,若他有工作的话,一定是上夜班的。

费利克斯回到了邓斯坦公寓。他把剃刀、干净的内衣和换洗衬衫装进纸板糊的手提箱里,对鲁道夫·洛克尔的妻子米莉说:“我已经找到房子了。我今晚会回来向鲁道夫当面道谢。”他把手提箱绑在自行车后座上,骑车向西往伦敦市中心去,然后向北拐,朝卡姆登区骑去。他在那里找到了一条两侧尽是高庭阔院的街道,那些房子是为自命不凡的中产阶级家庭建造的,曾经富丽堂皇。新的铁路路线修建之后,那些家庭便搬到了终点站附近的市郊。在其中一幢房子里,费利克斯从一个名叫布丽吉特的爱尔兰女人那里租了一个幽暗破旧的房间。他向她预付了两个星期的租金,共十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