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父亲的选择(第5/7页)

一个少女,十七岁,扎着乌黑的马尾,穿着九十年代的运动服,走出地下室。

她是魔女。

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铅笔盒,上面是蜡笔小新的装饰,打开有个布娃娃,还有两块黑色石头。她坐在大雨中,衣服头发全被淋湿。她用力碰撞两块陨石般的石头,嘴里念着无人能懂的咒语(也许是她妈妈的母语)……

突然,沼泽般的废墟瓦砾间,冒出许多泥泞的人。他们从地底下钻出来,像溺死的人刚得救。最年轻的十七八岁,最年长的不过三四十岁,大部分是男人,也有几个姑娘。

三十九个人。

不用数,她知道——这一夜,他们全部复活,阿努比斯守护着他们的灵魂,以及在图坦卡蒙的金字塔里的木乃伊。

欧阳小枝微笑着,美得让高原崩塌,让云层坠落,让北冰洋融化。她带着三十九个人,走向被暴雨毁灭的世界……那里有新的大地,新的天空,还有新的海洋。

最后一个人,也从泥泞中爬出来,全身黑色淤泥,让人无法看清他的脸。

但他是第四十个人。

他蹒跚着走向盛夏,手捧一枝枯萎的玫瑰。密集的雨点如同瀑布,冲刷掉他脸上的污垢,露出一张怪物中的怪物的脸。

怪物中的怪物。

这张脸既像胡狼,又像大象,又像鳄鱼,更像乌贼……不,同时集合了胡狼、大象、鳄鱼、乌贼,还有其他N种动物的特征,好像地球上所有物种,通过杂交产生的一个“超级混血杂种”。

怪物将玫瑰献给红头发的少女,单腿下跪,发出含混而可怜的声音——

“魔女,你愿意做我的新娘吗?”

她尖叫。

她逃跑,但四周全是废墟,无处躲藏。她在暴雨中狂奔。穿过笔直的马路,她跑啊跑啊,来不及回头。雨点打湿她的嘴唇和眼睛,红头发贴着眼皮,鲜血似的滴落。

她看到一栋建筑,挂着巨大的红十字。空旷的医院门诊大厅,既没半个病人,更见不到护士和医生。与其说是医院,不如说像太平间。怪物还在追赶,她慌忙跑上楼梯,推开一扇又一扇房门……有个女人躺在床上,两条腿抬起,周围几个穿着白大褂的,有助产士还有医生,正在忙碌地接生。这是产房。

她凑近了去看产妇的脸。她认识这张脸,还能叫出名字:连夜雪。

妈妈。

她听到自己的哭声,1999年8月13日刚出生的盛夏的哭声。助产士将浑身血污的女婴,交到连夜雪手里。产妇来不及亲吻女儿,发出痛苦的尖叫。有经验的老医生说:“还有一个!”

双胞胎。

我还有个弟弟或妹妹?盛夏惶恐地站在时光另一端。她看到助产士们又开始忙活,妈妈进入下一轮痛苦。刚出生的自己,被放在一个小箱子里。

终于,一浪高过一浪的喊叫声中,血淋淋的新生儿,连夜雪的第二个孩子,连着脐带来到这个并不欢迎他的世界。

妈妈休克了,助产士尖叫着晕倒,医生也震惊,所有人都被这个新生儿吓得精神衰竭。

弟弟是个怪胎。

怪胎中的怪胎,怪物中的怪物,畸形儿中的畸形儿——只能如此形容。

不可思议的先天畸形,怪得超出一切医生与专家的想象力,只能从古希腊或古印度的神话传说中找到一点点的近似。胡狼、大象、鳄鱼、乌贼,还有其他许多动物,只要你有想象力,只要你是《动物世界》的忠实观众,就可以不断地排列下去……

这男孩不会哭,也睁不开眼睛,弱小得像只剥了皮的猫,命悬一线。这对孪生姐弟,犹如微缩版的美女与野兽,并排放在两个育婴箱里,沉沉地睡去。

盛夏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双胞胎弟弟。

七天后,健康正常的她被妈妈抱回家,怪物弟弟却被爸爸遗弃在南明路的工厂废墟中。

小怪物很幸运,没被野狗吃掉,一个姓田的老警察捡到他送去福利机构。没人认为他能活下来,但他仿佛集合了四种动物的力量,野兽般长大,七岁已如成年人般强壮。他忍受不了所有人管他叫怪物,独自逃跑。他知道自己是弃婴,在南明路的废墟里被发现,决定落叶归根。

那一年,失乐园还没造,医药化工厂残存的大烟囱,仍是南明路上最醒目地标。他在大烟囱底下的窝棚里,认识了一条黑色母狗。一个男孩,一条母狗,在此相依为命,去垃圾堆里捡吃的,用别人丢弃的玩具游戏,大冬天几乎一丝不挂,只在黑夜行动,避免吓到别人。

2007年,黑色母狗与一条路过的大黑狗交配,怀孕难产而死。小狗们都夭折了,只剩下一个最强壮的。怪物呜咽着将母狗埋葬在大烟囱下。他无法养活幸存的小狗,只能把它放到南明路的桥洞,躲起来等待有人路过。两个小学女生出现,她们很喜欢这条刚出生的小黑狗,将它抱回家收养。

接下来的三年,怪物暗暗跟踪她们,保护她们,赶走尾随女孩的流浪汉和变态们。他也记住了这两个女孩的名字,一个叫盛夏,一个叫霍小倩。

有天暴雨的黄昏,他戴着大口罩和帽子,暗暗护送盛夏回家,却被一个女人抓住。连夜雪以为有变态跟踪女儿,当场扯下他的口罩,发现一个难以形容的怪物……短暂的尖叫过后,她认出了这张脸。

十一年过去,无论孩子变化有多大,妈妈永远记得他。

这种畸形太特别了,全世界不可能有第二例,从婴儿期直到成年老死,都不会再被搞混。还有母子之间,无法言说的心灵感应,怪物男孩安静下来,伸出正常人的手,抚摩妈妈的头发。

母子相认。连夜雪抱着他大哭一场,她本以为儿子早就死了。但她不敢把孩子领回家,担心会被丈夫打死——十一年前他会狠心弃婴,十一年后仍然做得出这种事。她只能在南明路附近,租了一间破屋子,把儿子安顿在里面。连夜雪常给他送食物送衣服,让他第一次吃到妈妈亲手做的菜,躺在妈妈的怀抱里熟睡,像所有男孩那样。连夜雪发现他很聪明,自己学会了汉字、算术,甚至少量的英文。她把女儿不用的课本,全都送给了儿子……

第二年,秘密被连夜雪的丈夫发现了,这个男人跟踪尾随妻子,以为她在外面搞野男人,原来竟是被自己遗弃的怪胎儿子。丈夫狠狠地揍了老婆一顿。果不其然,他要用棍子打死这个怪物。于是,儿子逃跑了,再没回来过。

怪物四处流浪,蝼蚁般活在世上。他去过中国很多地方,有时扒火车或长途货车,有时干脆步行。他在松花江的冰面上走过,穿行过新疆的戈壁滩,去过云南的高黎贡山,又从重庆爬上一艘集装箱货轮,沿着长江顺流而下两千公里,欣赏无边无际的瑰丽之地。他被打过很多次,被野狗甚至狼咬伤过差点死掉,但他从没去过医院,也没有找过警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