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权(第4/6页)
他在希思大街的街角上找到了警察,是一个年轻人,正无所事事地享受着周末上午的清新和安宁。
“警官,”查德威克走到他面前说,“你最好跟我来。本地的一位住户遭到了袭击。”
年轻警察来了精神。“袭击,先生?”他问道,“在哪里?”
“只隔了两条街,”查德威克说,“请跟我来。”
不等警察多问什么,他用食指示意让警察跟上,随即转身沿原路轻快地走了回去。他听到身后的警察对着领口无线电说话的声音和靴子走路时的敲地声。
警官在布伦特居住的那条街的拐角处追上了查德威克。为了制止警察的疑问,查德威克依然快步行走,同时告诉警察:“就是这里,警官,三十二号。”
他们抵达时,房门依然关着。查德威克比了个手势。
“这里。”他说。
那警察停下来,疑惑地看了一眼查德威克,然后踏上台阶,按响门铃。查德威克也跨上台阶,与警察站在一起。门开了,布伦特夫人小心翼翼地从门后露出脸,看到查德威克后,她的眼睛睁大了。没等警察开口,查德威克就抢先说话了。
“布伦特夫人,这位警官可以与你丈夫说句话吗?”
布伦特夫人点点头,飞快地跑回屋里去,两位来访者可以听到从屋内传出的嘀嘀咕咕的耳语声。“警察”和“那个人”的词语依稀可辨。过了一会儿,盖洛德・布伦特出现在门口。他左手拿着一块湿漉漉的洗碗布捂住鼻子。在洗碗布的后面,他不断发出抽鼻子的声音。
“什么事?”他说道。
“这是盖洛德・布伦特先生。”查德威克说。
“你是盖洛德・布伦特先生吗?”警官问道。
“是的。”盖洛德・布伦特说。
“几分钟以前,”查德威克说,“布伦特先生的鼻子被人故意打了一拳。”
“这是真的吗?”警察问布伦特。
“是的。”布伦特点点头,眼睛从洗碗布上方瞪向查德威克。
“我明白了。”警官说,实际上他并不明白,“那么,是谁干的?”
“我干的。”查德威克在他身边说。
警察转向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你说什么?”他问。
“我干的。我打了他的鼻子。一次普通的袭击,对吗?”
“真的吗?”警察问布伦特。
洗碗布后面的那颗脑袋点了点。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警察问查德威克。
“这个嘛,”查德威克说,“等我到警署后,才能解释。”
警察看上去有点不知所措。最后他说:“好吧,先生,那么,你得跟我去警署。”
这时,一辆巡逻警车来到希思大街,正是这位警察五分钟前呼叫的。警察与车内两个穿制服的人简单交流了一下,然后和查德威克一起爬进了汽车后座。不到两分钟,警车就把他们送到了当地警署。查德威克被交到一位值班的警长手里。他静静地站在原地,听年轻的警察向警长解释发生的事情。警长是个中年人,有经验、有耐心,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查德威克。
“你打的那个人是谁?”他终于开口问道。
“盖洛德・布伦特先生。”查德威克说。
“不喜欢他,对吧?”值班警官问。
“是的。”查德威克说。
“为什么找这位警察自首呢?”警长问道。
查德威克耸耸肩。“这是法律,对不对?发生了一件触犯法律的事情,得报告警察。”
“说得对。”警长表示赞同,又转向那位警察,“布伦特先生伤得重吗?”
“看上去不重,”年轻的警察说,“只是鼻子被轻轻撞击了一下。”
警长叹了一口气。“地址。”他说。警察把地址给他。“在这里等着。”警长说。
他退回里屋去了。电话簿上没有登记盖洛德・布伦特的家庭号码,但警长还是查到了。他拨打那个号码,又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
“盖洛德・布伦特先生看来不想告你。”他说。
“问题不在这里,”查德威克说,“告不告由不得布伦特先生,这里不是美国。事实是,显然已经发生了一起袭击事件,触犯了国家法律,该由警方来决定是否起诉。”
警长厌恶地看了他一眼。
“哦,你还懂点法律呢,先生?”他说。
“学过一点。”查德威克说。
“你觉得我们都不懂吗?”警长叹了一口气,“嗯,警方也许决定不予起诉。”
“如果那样的话,我别无选择。我得说,如果你们不起诉,我就去那里再打他一次。”查德威克说。
警长慢吞吞地把一份起诉表格朝他推了过去。
“那就起诉吧。”他说,“姓名?”
比尔・查德威克报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并被带进看守室。他拒绝陈述,只表示要在适当的时候向治安推事解释他的行为。他的话经由打字员记录下来,他在上面签了名。他被正式起诉了,并且自己缴纳了一百英镑保释金,由警长保释,第二天上午要去北伦敦的治安推事那里。然后他被允许离开。
第二天,他以还押的身份出现。听证会进行了两分钟。他拒绝进行抗辩,因为他知道这种拒绝会被法庭理解为在适当的时候请求作无罪判决。他被还押两周,又交了一百英镑的保释金。由于只是一次还押听证,盖洛德・布伦特先生没有到庭。本次还押是基于普通的袭击起诉,因此,地方报纸上的报道只是一块豆腐干那么大的篇幅。比尔・查德威克居住的那个小区,谁也不看那份报纸,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在案子审理的前一周,有几通匿名电话打给了弗利特街及其周边的主要日报、晚报和星期日报纸的新闻编辑。
在每通电话中,致电者都向新闻编辑透露,《星期日信使报》的明星调查记者盖洛德・布伦特因卷入一起袭击案,将于下周一在北伦敦法院出庭;该案由警方起诉查德威克,比起报业协会的法律报道组,若是派出自己的记者将会大有收获。
大多数编辑都去核查了该法院当天的庭审清单,查德威克的名字确实在上面,于是安排了自己的记者。尽管谁都一头雾水,但他们都抱有最大的期望。如同工会运动中缺乏真挚的团结精神一样,弗利特街的行业友谊也早就名存实亡。
比尔・查德威克的保释在上午十点整期满,他在法庭等候传唤。庭审于十一点一刻开始,步入被告席时,他快速扫了一眼记者席,确认那里已坐得满满当当。他注意到作为证人而被召来的盖洛德・布伦特坐在法庭外大厅里的一张长凳上。按照英国法律,证人在被传唤作证之前是不能进入法庭的,只有作证完毕后才可以坐到法庭后部,旁听剩余的审讯。所以查德威克对此略感惊讶。他决定采用不服罪的办法来摆脱这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