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4页)

失踪日期:五月十二日

失踪地点: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

穿着:红色条纹上衣,蓝色牛仔短裤

联系电话:588-7377

我满怀希望地走进警察局,盼望他们告诉我娜塔莉已经找到了,毫发无伤,可能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或是扭伤了脚踝,或者是离家出走,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总之没有采访的必要,我大可安心跳上车开回芝加哥。

没想到,大街上空无一人,因为警方带着半数居民到北林寻人去了。接待小姐说我可以在局里坐一下,警长比尔·维克里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吃午饭。接待室走的是居家风,就像牙科诊所一样,感觉居家得很虚假。我坐在橘色的长椅上,翻阅女性生活杂志。旁边的插座上插着一瓶室内芳香剂,包装上写着田园清风,但我却只闻到塑料的恶臭。三十分钟后,我翻完三本杂志,闻塑料臭味闻到反胃,这时,维克里警长终于回来了。接待小姐用下巴冲着我,迫不及待地从嘴角挤出气音,语带鄙夷地吐出两个字:“媒体。”

维克里警长大概五十出头,身材精瘦结实。他满身大汗,制服湿透了,上衣紧贴在胸膛上,臀部的布料皱成一团。

“媒体?”他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向我,“哪儿来的媒体?”

“维克里警长您好,我是芝加哥《每日邮报》的卡蜜儿。”

“芝加哥?你从芝加哥来这儿干吗?”

“我想跟你谈一谈娜塔莉的事,还有去年那桩谋杀案。”

“哎哟,连芝加哥那边都知道啦?我的老天啊。”

他看一看接待小姐,又转过来看一看我,好像我们串通好了一样。他示意我跟他走。“电话进来先帮我挡一挡啊,鲁思。”接待小姐翻了个白眼。

比尔·维克里带我走过一条走廊,走廊两边贴着木板,挂着廉价的相框,展示着野马、鳟鱼等照片。我们转进他的办公室,里面没有窗户,格局方正,小小一间,墙壁四面立着一排一排的档案柜。他坐下来,点了根烟,没问我要不要来一根。

“小妞,你听着,我不希望走漏风声,也不想被媒体报道出来。”

“维克里警长,你恐怕没有选择的余地。歹徒盯上孩子,社会大众有权利知道。”我这次开车南下,一路上都在默念这句台词。把矛头指向伟大的民众肯定没错。

“你管那么多干啥?他们又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风谷镇的孩子。”他说着说着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了下去,顺手整理了一下桌上的文件。“我敢说芝加哥那边从来就没关心过我们风谷镇的孩子。”他说到最后语带哽咽,吸了一口烟,转动手上厚实的粉红金戒指,迅速眨了几下眼。该不会是要哭了吧。

“你说得对。芝加哥的人确实漠不关心。但我不是来这里炒新闻的。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如果能让你好过点,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是在风谷镇长大的。”看到了吧,柯瑞,我很努力。

他抬头看着我,端详我的五官。

“你叫什么名字?”

“卡蜜儿·卜蕾。”

“我怎么没听过?”

“因为我从不闯祸,警长大人。”我挤出一丝微笑。

“你们家姓卜蕾?”

“我妈二十五年前再婚,嫁给亚伦·克莱林,现在随夫姓叫爱多拉·克莱林。”

“哦,我知道他们。”大家都知道他们。有钱人在风谷镇很少见,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钱。“不过,卜蕾小姐,我还是不希望你待在这儿。要是这桩案子被报道出来,以后大家提到我们风谷镇,会马上联想到……这桩案子。”

“说不定报道有助于破案,”我提议道,“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破的。”维克里沉默了一秒,对着桌角皱成一团的纸袋沉思,纸袋里是他的午餐,闻起来像烟熏香肠。他呢喃着:“那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的案子[3]怎么说?报道了十年都还没破呢。”接着低声咒骂了几句。

“感谢你的好意,卜蕾小姐,不过不用麻烦了。对于这桩案子,我不做任何表态;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度,我也无可奉告。你就这样写吧。”

“嗯……可是我有权利赖在这里不走。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僵。你透露一点消息给我,随便什么都好。一旦消息到手,我就让你耳根清净一阵子。我也不想打扰你们工作,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这番说辞是我开到圣路易市附近时想到的。

我离开警察局,手里多了一份风谷镇的影印地图,维克里警长在上面画了一个叉,是去年寻获尸体的地点。

安·纳什,九岁,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发现尸体。瀑布溪贯穿北林中部,河床崎岖不平,水声嘈嘈。二十六日晚间,安失踪,警方派出搜救队日夜搜查北林。二十七日清晨五点,一群猎人发现了安的尸体。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两圈晒衣绳,推测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后弃尸。当时是夏天,久旱不雨,瀑布溪水位下降,晒衣绳被大石头缠住,尸体在缓慢流动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第二天打捞上岸后即入殓下葬。维克里只肯告诉我这么多。盘问了一个小时,才打探到这么一点而已。

我利用图书馆的公共电话,拨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位老妇人,说“这里是娜塔莉专线”,但我分明听到洗碗机的声音。老妇人告诉我说,据她所知,搜救队还在北林搜索,想加入请自备开水,到主要联络处报到,还提醒我今天气温可能会创新高。

我走到北林,遇到四个金发小女生,她们在地上铺了一张野餐垫,拘谨地坐在阳光下野餐。她们给我指了一条小径,说直直往前走,就会碰到搜救队的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其中最漂亮的一个问我。她的脸红通通圆滚滚的,看起来还不满十岁,头发中分,编了两条辫子,尾端用缎带绑上蝴蝶结,但她的胸脯,却像熟女一样巍然挺立,不是随随便便的熟女,而是那种天之骄女。她得意扬扬地挺着巨乳冲着我笑,好像认识我一样。这不可能啊,我上次来风谷镇的时候,她都还没有上小学呢。可是好面熟,可能是哪个同学的女儿吧。如果当年高中一毕业就生孩子,小孩差不多也这么大了。很有可能。

“来帮忙。”我回答她。

“哦。”她冷冷一笑,低头去抠脚指甲上剥落的指甲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走过滚烫的石子路,进入森林里,没想到林子里温度更高,跟丛林一样又闷又湿。我的脚踝擦过鲜黄的秋麒麟草和艳红的五味子,毛茸茸的白杨絮四处飘散,飘进我的嘴巴里,粘在我的手臂上。我突然想到,我们小时候都说棉絮是仙女的舞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