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斯佩德的人(第10/11页)

邓迪皱起眉。“所以呢?”

“克鲁格不在办公室。”

邓迪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克鲁格是谁?”

“我不知道。”斯佩德温和地说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他从口袋里取出烟草和卷烟用的纸。“好了,布利斯,你的抓痕在哪里?”

西奥多·布利斯说道:“什么?”其他人茫然地看着斯佩德。

“你的抓痕。”斯佩德重复道,声音冷静而耐心。他的注意力放在他正在卷的烟上。“当你掐死你兄弟的时候,他的领带夹剐到你身上哪里了?”

“你疯了吗?”布利斯质问道,“我——”

“啊哈,他被杀的时候你正在举行婚礼。你没有。”斯佩德舔湿了卷烟纸的边缘,用他的食指抹平卷烟纸。

布利斯太太此时开口了,有些结巴:“但是他——但是马克斯·布利斯打了电话——”

“谁说马克斯·布利斯打了电话给我?”斯佩德问道,“我并不知道;我不知道他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我所知道的只是有个男人打了电话给我,说他是马克斯·布利斯。任何人都可以这样说。”

“但是这里的电话记录说明电话是从这里打出去的。”她抗议道。

他摇摇头,微笑着。“记录说明有人从这里打电话给我,而我接到了,但不是那个电话。我告诉过你有人在那个所谓的马克斯·布利斯打电话给我之前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找一位克鲁格先生。”他朝西奥多·布利斯点点头,“他很聪明,知道在他出发去见你之前需要从这个公寓打个电话到我的办公室去。”

她的蓝眼睛从斯佩德挪到她丈夫身上,已经惊呆了。

她丈夫轻声说道:“亲爱的,这都是胡说八道。你知道——”

斯佩德没让他说完。“你知道他在等法官的时候去走廊里抽了一根烟,而他知道走廊里有电话亭。他只需要一分钟。”他点起烟,把打火机放回口袋里。

布利斯说道:“胡说八道!”他的声音愈发尖锐,“我为什么要杀马克斯?”他转而望着他妻子惊恐的眼睛,安抚地微笑了,“别听他的,亲爱的。警察做事有时候——”

“好吧。”斯佩德说道,“让我们来检查一下你身上的刮伤吧。”

布利斯立刻转头看他,速度更快了。“该死的,你敢!”他背过一只手。

一脸木然、眸子蒙眬的斯佩德走上前。

电报山的朱莉叶城堡饭店里,斯佩德和艾菲·佩林坐在一张小桌子前。从他们身旁的窗户看过去,可以看见渡船在这里和港口的另一端载着城市的灯火来来回回。

“……没有去那里杀他,是凑巧。”斯佩德正在说话,“只是想从他身上勒索更多钱;但是他们打起来之后,他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了,我想他心里的妒忌怨恨太过强烈,所以直到马克斯死了,他才把手拿开。我认为,我只是把证据给的线索、他妻子的话和他吐露的那点事实放在一起而已。”

艾菲点头。“她是个忠诚的好妻子。”

斯佩德喝了口咖啡,耸耸肩。“为什么而忠诚呢?她现在知道了,他在她面前的表演只是因为她是马克斯的秘书。她知道两个星期前他拿出结婚许可,只是为了把她和自己拴在一起,好让她为他拿到能把马克斯和格雷斯顿借贷公司欺诈案绑起来的那些资料的复印件。她知道——好吧,她知道她不只是在帮一个受伤的无辜者澄清他的名声。”

他又啜了口咖啡。“所以他今天下午打电话给他兄弟,想拿圣昆汀的事件再做一次交易。然后他们打了起来,他杀了马克斯。在扼死马克斯的时候,他的手腕被领带夹剐伤了。领带上的血迹、他手腕上的伤痕——这可不成。他从尸体上拿走了领带,找来了另一条,因为领带消失的话会让警察注意到。他在这里露出了破绽:马克斯的新领带放在行李架正前方,而他抓走了他看到的第一条。好了。现在他要把这条领带戴在死者的脖子上——等等——他有了个更好的点子。他一起脱掉了其他的衣服,以此来迷惑警察。如果衬衫也脱掉了的话,领带是系着还是脱掉,都不令人怀疑了。而当他脱掉了马克斯的衣服,就想到了另一个主意。他要让警察为其他事再发发愁,所以他在死者的胸口画了他在某个地方看到的神秘签名图案。”

斯佩德喝完咖啡,搁下杯子,继续说道:“到此,他在迷惑警察上已经完全是个高手了。一封恐吓信,签上马克斯胸口上的签名。那份下午到达的信件就放在写字台上。再来一个信封吧,只要信封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上面还没有回信地址,事情一样很完美。法国的来信会让事件和国外扯上关系,所以他拿出了原来那封信,放进了那封恐吓信。发现了吗,他现在做过头了。他给了我们太多错误信息,我们不得不怀疑那些看起来很正常的东西——比方说,电话。

“好了,现在他已准备好了电话——他的不在场证据。他在电话簿的私家侦探一栏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玩了克鲁格先生的把戏;但在那之前,他打电话给金发的伊莉斯,告诉她不仅他们的婚姻障碍已被解决,而且他还找到了一份纽约的工作。他要立刻离开。她能不能在十五分钟之内和他碰面然后结婚?这不只是一个不在场证据。他要让她万分肯定他没有杀死马克斯,因为她知道他不喜欢马克斯,而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只是要拴住她来弄到马克斯的情报,因为她也许会把几件事放在一起想,然后接近真相。

“他做完这些事,就准备好离开。他很大方地走出去,只担心一件事——领带和他口袋里的领带夹。他带走了领带夹,因为他不确定,就算他擦得非常仔细,警察说不定还能在这个饰品的底座上找到血迹。他走出去的时候拿了一张报纸——他在临街的大门那里从报童手里买来的——把领带夹和领带团起来塞在报纸里,然后扔进了角落的垃圾桶。看起来没问题。警察没理由去找那条领带。扫街的人也没理由去翻垃圾桶找一团皱巴巴的报纸,而如果哪件事出了错——那多倒霉啊!——人们会认为是凶手扔在那里的,而他西奥多不可能是凶手,因为他会有一个不在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