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第6/7页)

她笑而不语。一辆沃克斯豪尔在他前面驶离车库,后窗的警示牌上写着“内有婴儿”。这种提示总能让皮尔斯大为光火。他从杂物箱里翻出一张手写卡片,贴在玻璃上:“内有国王。”他挥了挥手,以示告别,然后驾车离开。

凯特站在原地,目送他远去,直到喊出最后一声再见,皮尔斯驶上了主路。现在,一种全然不同的、简单而熟悉的情感占据了她的身心。无论这个非比寻常的夜晚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都只能等到以后再考虑了。某个地方——迄今为止在某个只能想象的地方,一具尸体正笼罩在死亡的冰冷想象中。一群人正等待着警方的到来,其中一些人怀着巨大的悲痛,大多数人则忧心忡忡,那之中一定有人同她一样既兴奋又坚决。这种感觉常常令她十分烦恼,因为在她体会到这种略带负罪感的愉悦之前,必须有人死去。而最令她享受的则是一天的调查结束后小组成员们聚在一起的时刻,亚当·达格利什、她和本顿-史密斯开始分析证据,他们挑拣、丢弃或者让各种线索归回原位,仿佛在拼凑一幅拼图。她知道这种羞愧感源自何处。尽管他们从来没有谈起过,但是她猜达格利什应该也有相同的感觉——因为每一片拼图都代表了一个个男男女女破碎的生命。

三分钟后,提着行李袋、站在公寓外的她看见车子驶上了车道。工作的日子开始了。

3

谢菲德布什西北面,弗朗西斯·本顿-史密斯巡佐独自一人住在一幢战后兴建的大楼的第十六层。楼下的十五层有着一模一样的公寓和一模一样的阳台。每层楼的阳台间几乎不留空隙,邻里之间毫无隐私可言,不过只有他很少受到邻居们的打扰。一方面是因为他只把这里当作一个歇脚处,不常回来住;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从事着一份神秘的工作,即便住在这儿的时候,出门的时间也比其他人早,到了凌晨才轻手轻脚地回家。这幢大楼早先属于地方政府,后来被市政局卖掉了,私营开发商接手后整修了一番,然后重新将其投放市场。尽管门厅修复一新,现代化的电梯完好无损,室内也重新进行了喷涂,但这幢大楼仍旧是一个令人不甚满意的地方。精明的经济规划、市民的自尊心以及对制度的遵从在这里达成了某种妥协,不过至少从建筑本身来讲还说得过去。居然有人不厌其烦地将它重新打理了一番,除了惊讶他也没别的什么情绪了。

即便阳台拥有宽阔的视野也没有什么可值得称道的。本顿极目远眺一派单调的工业化景观,除了黑色就是灰色,放眼望去尽是些直棱直角的高层公寓和毫无特点的工业建筑,顽强幸存下来的19世纪排屋坐落在狭窄的街道两侧,经过精心的改造后被一群有追求的年轻人当作了住处。西路高架桥跨过停满了大篷车的停车场,画出一道优美的曲线,过往的旅客暂时停靠在混凝土立柱下,极少出来走动。远处的院子里,皱巴巴的废弃汽车被堆得老高,这堆锈迹斑斑高耸着的废铜烂铁仿佛彰显着人类生命与希望的脆弱。但是每当夜幕降临,灿烂的霓虹灯又令眼前的景致变得虚无而神秘。交通信号灯规律地变化着,移动的汽车看起来像是漂浮在水面上的自动玩偶,顶着单个顶灯的高大起重机从某个角度看好似螳螂,又似怪诞的独眼巨人矗立在夜色中。飞机悄无声息地穿过深蓝色天空中的点点云团飞往希思罗机场,随着暮色逐渐加深,高层公寓楼像是响应了某种信号,灯光一层接一层地亮了起来。

无论夜晚还是白天,这都算不上是独特的伦敦景致。本顿觉得窗外的风景可以说成是任何一座大城市的。在他面前没有任何熟悉的地标建筑——看不见泰晤士河、灯火通明的大桥、熟悉的尖塔或者穹顶建筑。不过,这幢毫无特色的公寓,乃至眼前的景致都经由他精心的挑选,也都是他所需要的。他生如浮萍,不带故土。

在加入警局的六个月后,他搬进了这栋公寓,这里同他父母位于南肯辛顿林荫大道上的家截然不同:那里有着白色的台阶、带廊柱的前门、闪闪发光的装饰和毫无瑕疵的粉饰。他之所以决定搬离那栋房子顶楼的独立小套房,是因为他觉得十八岁后仍然住在家里难免有些不好意思,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他无法想象自己如何邀请同事到那样的地方做客。只要一走进房子的大门就能体会到那究竟代表着什么:金钱、权势、富硕而自由的中上层阶级文化。但是,他心知肚明眼下的独立是骗人的:这套公寓连同里面的一切陈设都由他父母买单——以他目前的薪资水平还负担不起离家独居的花费。他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享用这一切,并苦笑着对自己说只有识货的客人才能猜出这些看似简单的现代化家具到底值多少钱。

不过,目前还没有同事来做客。作为一位新人,他行事十分谨慎,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试用期比以往任何一次资格临时性评估都来得更加严格、漫长。他希望,就算不是友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赢得其他人的宽容、尊重和接纳。但是,他知道自己依然被审慎的目光观察着。他觉得自己周身围绕着各式各样致力于保护他种族敏感性的组织,甚至也包括了刑法,仿佛他是一个遭遇了露阴狂的维多利亚时代处女,很容易就会被冒犯似的。他希望那些种族卫士能够离他远一点儿。难道他们想让少数族裔蒙上过于敏感、缺乏安全感和偏执的污名吗?不过,他承认这样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他自己造成的,矜持是一种比羞涩更缄默、更难以交往的性格,阻碍了他与他人之间的亲近。不仅他们不了解他,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认为,这种结果不单单是由混血身份带来的。他所认识和工作的伦敦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各自拥有着各式各样的种族、宗教信仰和国家背景,但是,他们似乎都应付得不错。

他的母亲祖籍印度,是位儿科专家;他的父亲是英国人,在伦敦一所综合院校担任校长。他的父亲比他的母亲年长十二岁,当二人坠入爱河、结为夫妻时,他的母亲才十七岁。他们真挚地爱慕着彼此,直到现在也是这样。他从二人的结婚照上看到,母亲年轻时秀丽绝伦——现在依然如此。她为这段婚姻贡献了自己的财富和美貌。从童年时起,他就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入侵者,闯入了一个私密而独立的世界。他的双亲都十分忙碌,所以他很早便了解到父母在一起的时光是弥足珍贵的。他知道父母爱着他,他的幸福是父母挂心的事,但是每当他悄然而意外地出现在父母独处的房间时,他都能够捕捉到父母脸上失望的阴云立刻变成欢迎的微笑——可惜已经来不及了。父母宗教信仰上的差异似乎从来都不是困扰他们的问题。他的父亲是位无神论者,他的母亲信奉罗马天主教,而弗朗西斯也是在罗马天主教的指引下接受教育、被抚育成人的。进入青春期后,他逐渐摒弃了这种信仰,因为这样他或许能够摆脱一部分儿时的记忆。不过他的父母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如果被他们察觉的话,他觉得他们完全有理由质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