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壁炉里的灰烬(第9/38页)

“是的,长官。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巡佐。”

“有没有可能判断行凶者手的大小,属于男性还是女性,有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有时可以,但是也有所保留,特别是涉及手部畸形这一点。如果有拇指和其他手指造成的明显瘀伤,可以推测瘀伤扩散的程度,但也仅仅是推测。最好不要过于相信所谓的可能或者不可能。让你的长官给你讲讲1943年哈罗德·拉芬斯的那起案件。”

她向达格利什投去一个略带挑衅的眼色。这次他可不想再让她得逞了。于是,达格利什开口讲道:“哈罗德·拉芬斯掐死了一位名叫罗斯·罗宾逊的酒馆老板娘,然后偷走了当晚的营业收入。嫌疑犯的右手没有手指,但是病理学法医凯斯·辛普森证明了他具备实施扼杀的条件:只要拉芬斯跨坐在受害人身上,将身体的全部力量转移到手部,就能够掐死受害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受害者的脖子上没有手指留下的瘀痕。但是拉芬斯声称自己无罪,伯纳德·史皮尔斯布里为他做了辩护。而陪审团采纳了他的证词,相信拉芬斯没有能力掐死罗宾逊夫人,于是拉芬斯就被无罪释放了。不过,后来他自己招认了。”

格兰尼斯特博士说:“这起案件令所有盲从于名人效应的专家证人和陪审团引以为戒。伯纳德·史皮尔斯布里之所以被视为是永不出错的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是一位出名的专家证人。而这也并非唯一事后证明他大错特错的案件。”她转过头对达格利什说,“我想我在这里的工作完成得差不多了。我计划明天早上进行尸体解剖,中午之前可以为你做初步的口头报告。”

达格利什说:“我带着手提电脑,将要入住的别墅会有一部电话。那里应该是安全的。”

“那我明天中午打电话给你,跟你讲一下要点。”

达格利什问:“有人会采集皮肤上的指纹吗?”

“困难重重。最近我同参与了相关实验的科学家交流了一下,迄今为止只有美国取得了成功,那里湿度更高,所以身体附着了更多的汗液。颈部的皮肤过于柔软,很难留下可辨识的印迹,所以不太可能采集到必要的指纹细节。而另一种可行的方案是通过擦拭瘀伤区域获取DNA,不过我怀疑这么做是否能够在法庭上站得住脚,毕竟它们有可能是第三者或者在验尸过程中受害者自身体液沾染上的痕迹。DNA分析法特别敏感。当然,如果凶手曾经试图移动尸体而触碰到死者其他部位的裸露皮肤,那么相比于从颈部提取指纹或者DNA,事情就变得容易得多。倘若凶手手上沾了油或油脂的话,那么提取指纹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不过,我认为这起案件不存在这种情况。你也看到了,受害人的衣着完整,我甚至怀疑你能否从他的夹克上找出任何接触痕迹。”

凯特第一次开口问道:“假设这是一起自杀事件,而奥利弗企图伪造出凶杀的假象,死者脖子上的那些印迹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造成的?”

“考虑到造成那些指印的必要压力,我认为不可能。在我看来,奥利弗被推出栏杆之前就已经死了。等我解剖他的脖子之后就会得到更多的信息。”

她收拾好工具,咔嗒一声扣上了旅行箱,说道:“我猜你们调查过犯罪现场之后才会叫直升机。那里或许有其他证物需要送往实验室,所以这正是我出去散步的好机会,我四十分钟后回来。如果你们有急事的话,就去西北边的峭壁小径找我。”

说罢,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房间。达格利什走到工具箱旁,取出手套戴好,然后慢慢地探进奥利弗的上衣口袋里。左手边口袋的底部有一条折得整整齐齐的干净手帕,右手边的口袋揣着一个坚硬的眼镜盒,里面搁着一副半月形的老花镜,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这些东西提供不了什么有用的信息,达格利什将两件物品装进一个单独的袋子里,又放回到尸体身上。裤子的口袋里除了一块形状奇怪的石头,空空如也,从附着在上面的绒毛来看,应该揣了有一段时间了。死者的衣服和鞋子将会在验尸房中除去,然后送往实验室检验。

凯特说:“他甚至连个钱包也没带,真有点儿出乎意料,不过我猜在这座岛上也用不到。”

达格利什说:“没有遗书。当然他也可能留在别墅里了,但是如果他真写了的话,他的女儿肯定已经提了。”

凯特说:“也许他放在抽屉里了,或者藏起来了。他应该不希望在抵达灯塔之前被人追上。”

本顿将床单重新盖好,问道:“可是我们要如何相信这是一起自杀事件呢,长官?这些瘀青肯定不是他自己弄出来的。”

“是啊,我不认为他能弄出这些指印。不过我们最好等到尸检报告出来后再做推论。”

三人准备离开。覆盖着尸体的床单似乎变得柔和起来,与其说是在遮蔽它,更像是在勾勒死者鼻子和手臂的僵硬轮廓。此刻,达格利什心想,这个房间终将会被死亡的气息所笼罩。像往常一样,他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终结和死亡的谜团,饰有图案的壁纸、精心摆放的椅子和摄政时期风格的办公桌无一不依仗着自己的稳定、耐用,嘲笑着人类生命的短暂、无常。

4

斯特维利医生随众人一起进入办公室。梅科洛夫特说:“我希望盖伊能留在这儿。实际上,他是我的副手,虽然没有正式的任命,但他或许可以就我所说的话补充一些细节。”

达格利什心知肚明,梅科洛夫特的这个提议与其说是为了得到协助,不如说是为了保护自己。这位律师急需一位证人见证他们之间的对话。达格利什找不到什么正当的理由拒绝他,便欣然同意了。

甫一跨进这间办公室,他只觉得这是一间装潢舒适的客厅,并未完全布置成洽谈公事的场所。开阔的弧形窗户极其醒目,造访的目光总是先被它吸引,接着才会注意到房间内泾渭分明的两种风格。弧形窗户敞着两扇窗格,面向波光粼粼、一望无际的大海,正如达格利什所见,海面逐渐由浅蓝色过渡为深蓝色。站在这里虽然听不见海浪拍击岸边的声响,但空气中夹杂着一种如泣如诉的低沉呜咽。难以驯服的大海总有片刻的宁静,每当这时房间内舒适和谐的氛围就显得神圣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