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去似朝云(第7/10页)
张建侯道:“姑父,你眼下是南京的大名人了!”沈周也笑道:“你现在走到哪里都好使,就算别人不认得你的脸,也认识额头的青月牙。”
正打趣时,意外见到宋城县尉楚宏从提刑司官署出来。这还是包拯几人第一次看见楚宏身穿便服的样子,颇为惊讶。
张建侯道:“楚县尉,这么晚了你还在提刑司做什么?”楚宏道:“有点私事来找康提刑官。”又歉然道:“今日实在是抱歉,都怪我属下不小心绊倒了张公子,竟然让那慕容英给逃了。”
张建侯很喜欢平易近人的楚宏,忙道:“有什么好抱歉的,下那么大的雨,我也没看到楚县尉属下的弓手啊。”
楚宏道:“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张建侯道:“去找全大道。”楚宏道:“噢,他住在老字街,找分路碑就对了。”又道:“文公子跟我说了阿大、阿二那伙人和慕容英的事,明日一早,我就会带人去望月楼一一盘查,有消息再来告诉各位。我还有事,告辞了。”
老字街街口立有一座五楼三洞的节妇牌坊,俗称“分路碑”,是官府为表彰本地妇人汪氏贞烈守节、奉养公婆而建,旌柱上刻有“烈妇即忠臣,地道无亏;表节亦旌孝,天恩不朽”的对联,传为朝中某翰林所题,算是城中一景,也是老字街的标志,常有过往官员到此拜谒朝廷所赐旌表。上一任宋城县令曾题诗道:
三十余年别藁砧,庭兰青色又添深。蓝溪水滞滩声恨,石桥乌鸣阜岛暗。髡彼两髦为我特,至坚一操人心。不堪风雨潇潇夜,吩咐窗前草自吟。
包拯几人赶来老字街。张建侯望见正有一名白发老翁坐在牌坊边上杂货铺的门槛上纳凉,便过去向他打听全大道住处。
那老翁姓蒋,将手中蒲扇遥遥一指,道:“就在那边,一直走到头,那处新盖好的房子,看见没?那是冯大乱家。旁边的青色小房子就是全大道家。”一边挥着蒲扇驱逐蚊子,一边嘟囔道:“怎么今晚这么多人来找全大道?”
张建侯道:“今晚还有别人来找全大道么?”蒋翁道:“是啊,刚才就有一男一女来打听过。”
全大道是第一个发现《张公兵书》残页的人,足以惊动全城,而今红得发紫,人人争相巴结,一点也不奇怪。几人毫不以为意,赶来全家大门前。
张建侯扬声叫道:“全大道,我是张建侯,我又来找你了。”
无人应答。见院门虚掩,便干脆推门而入,堂门亦是大开,油灯闪动,燃得正欢。房间中有人影映窗。张建侯笑道:“你不记得我了么?你还叫我犯了事就来找你……”
忽听得“砰”的一声,窗上的人影消失了。张建侯“哎哟”一声,急忙往腰间一抹,拔出一柄软剑来,直闯进堂。
堂中的方桌上摆着碗筷,有几样荷叶包着的酒菜,还有一壶林酒,菜肴才刚刚动过。进来内室一看,凌乱不堪,全大道歪倒在屋子中间。张建侯也不及查看其死活,撑开后窗,伸出头去,却是一条极窄的小巷,昏黑一片,左右一望,什么也看不见。他匆忙跃出窗去,往最近的巷口奔去。
那巷子是条后巷,堆有不少杂物,甚至还有路人进来方便的秽物,味道难闻。张建侯强行忍住,冲出巷口,却是贞字街,因靠近西门,也是个繁华所在,正有夜市开张,人来人往,颇为热闹。
张建侯走出几步,抓起路边一正蹲着吃凉粉的男子问道:“有没有见到可疑的人跑过?”
那男子见他手里提着剑,吓得丢了陶碗,叫道:“妈呀,有强盗!”用力挣脱,转身就跑。
一旁更是有人大叫道:“这人有兵器!快,快去叫人来!”
张建侯见众人一齐望向自己,急忙收了软剑,离开市集,绕道重新回来全大道家。正好在大门口遇到沈周请隔壁仵作冯大乱过来,心中登时一沉,问道:“全大道死了?”
沈周点点头,道:“已经让邻居去报官了。正好冯翁住隔壁,请他先来看一眼。可有追到凶手?”张建侯沮丧地摇了摇头。
冯大乱道:“张小官去过后巷了?”张建侯道:“是啊,冯翁怎么知道?”冯大乱道:“你的鞋子上有便便,身上又一股酸臭之气,哈哈。”颇有幸灾乐祸的意味。
沈周见院子中有口井,便道:“你过去打桶水,擦洗一下。我领冯翁先进去。”
包拯正独自守在内室,蹲在全大道尸首边上,见冯大乱进来,忙让到一边。
室内一片狼藉,柜子、箱子都被掀翻,就连窗下的砖砌桌子也被人敲碎,东倒西歪得不成样子。勉强算得上完好、还没有倒塌的家具,大概就是一张木床和窗前的一只方凳了。全大道侧歪在地上,双手侧举,眼睛和嘴巴都张得老大,脑袋下有一摊血,才刚刚开始凝固。
冯大乱也不动手,先绕着尸首转了一圈,问道:“你们进来时他就是这样子吗?”包拯道:“是。”
冯大乱道:“实话说,老汉我早知道这个人会不得好死,果然如此。这屋子里这么乱,会不会是有人想找什么兵书残页?”
沈周忙道:“屋子里面虽然乱,柜子、箱子都被掀翻了,但上面都落了灰尘,可见已经有一些日子。应该是全大道被官府抓进大狱后,就有人来搜过他的家。今晚杀他的凶手,反倒没有动过这些东西,大概是认为已经找不出什么线索了。”
冯大乱道:“难怪有几夜我家的狗总是半夜叫唤。”蹲了下来,翻转全大道身子,前后看了一眼,道:“他是被人一刀割喉而死。身上没有其他伤口,手上也没有任何防御性伤口,应该是一下子就被人制住。”
沈周道:“但全大道脖子上还有一些别的伤痕,似乎被什么带状物勒过。”
冯大乱也不回答,只凝视尸体脖颈的那道致命伤口,喃喃道:“奇怪了。”沈周道:“奇怪在哪里?”冯大乱道:“这道伤口好长啊,几乎是全大道的前半边脖子。老汉我验了一辈子尸体,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
通常凶手断人喉咙,都是从后面制住受害者,用利器往其颈中横抹。人颈是圆柱状物,无论长刃、短刃,一刀之势,所割顶多只到喉结左右一寸处。即使最极限的情况,是凶手力气极大,兵刃极利,一刀能伤到双耳之下,那么受害者前半个脖子也都快要被切下来了。可全大道的颈伤长归长,深度却仅有三分,相当正常。
冯大乱思索了一会儿,道:“照我看来,全大道当时是跪在地上,凶手右手持刀,用刀子从他左耳下的地方下刀,慢慢地,一直割到右耳下。他大概是有意要多增加全大道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