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10页)
是中古的旅行車,裡面坐著兩個人。高志毫不在意,只是心想:為何停在那裡不動?
就停在圍牆邊,看起來也不像是來拜訪哪一戶人家的樣子。
回到房門前,把門上鎖。
白色破旅行車還在。有狗在吠叫。
一輛腳踏車超前旅行車駛來,是郵差。
「貝蒂!」高志叫著。
貝蒂停止吠叫,從籬牆伸出頭來。高志讓牠舔自己的手。一直舔個不停,似乎永遠不會停止。
無論誰見到都會以為他喜歡狗,但,高志其實不可能喜歡狗,是狗自己膩著他,而,他只是陪著對方玩。
「貝蒂!」他再叫一聲。
跟狗說話簡直就是愚蠢,狗不可能是人!
站起身,上車。
白色旅行車追上來。
轉了兩個彎,出到大馬路上。公寓前的道路是單行道,只能在進入時使用。
左轉。白色旅行車仍跟著,已經相當明顯了。能猜到的人物只有隅谷,反正,不是其同夥,就是花錢找來的人。高志心想,今天本來就很無聊,來一場模擬賽車也許心情會好些也不一定,同時更可知道BMW3系列的車和賓士車性能的差異。
昨天,開賓士在灣岸道路繞一圈,但,美惠子坐在身旁,不可能全速飛馳。她若只是說話還沒關係,更時而抓住握著方向盤的手,想告訴高志看她所見到之物。
加快車速。
首先,窺看對方動向。並未拉近距離,只是緩緩加速,緊緊跟住。
中間只隔一輛車。方向盤逐漸重了,是平緩的彎道。高志踩下油門。旅行車也勉強跟著加速。前面的車被甩向後方——應該快接近一百八十公里的時速了。
旅行車開始慢慢跟不上了,是內心害怕。高志一向認為,像這樣高速飆車,膽量比技術更為重要,只要膽量夠,車子就會乖乖聽你控制。
剛買喜美時,就經常這樣飆車。當時,騎機車伴行的西村常說「你想自己獨飆」。一旦有人挑戰,通常都會應戰,甚至還贏過多次。但,也只是這樣而已,只是自己比對方跑得更快,甚至連對方長得什麼樣子都沒看清。
不過,遇上眞正有膽量的傢伙、又是開好車時,憑喜美總是贏不了。若是惠眞的BMW,倒是從未輸過。
如果有這輛賓士,就不會贏得很勉強了,不管是何種競爭,總會留有餘力。像現在,都已超過一百八十公里了,感覺上卻還離最高時速很遠。
在後面的五、六輛車後,再也見不到旅行車了。還覺得不太過癮,向左靠,減慢車速,由一百五十降至八十,有些像是緊急煞車。
自右側超掠過的車子中包括白色旅行車。賓士追過它之後,似才發覺。這時高志已成追趕者,讓兩車維持極窄的車距——十公尺。之後,緊貼對方的車屁股。
白色旅行車大概慌了,車速提高至一百三十、四十公里。高志偶爾輕抵對方車屁股,車距只有四、五公尺。
白色旅行車靠左,讓開路中央,明白的承認挫敗。高志就這樣加速前行。旅行車試著想跟,卻馬上放棄。
高志吹著口啃,是不知道名稱的曲子,不,是尚未命名的曲子。「東方」的鋼琴師有一天心情極佳,教高志他自己所作的曲子,高志記下,時常會以口哨吹出。
門鈴響了。
若是美惠子,未免太快了些。難道美容室人多,她不耐久等,回來了?
「原來是你。」
是姓高樹的刑事。還有另一位比他年輕的人。
「居然知道我住在這裡?」「調查這種事就有如我們的工作一樣。住蜜月套房,又開著賓士,太引人注目了。」「是遠山律師要我使用那輛車。」「你開什麼車是你的自由。」 「有其他事?」「也沒什麼重要事。可以進來嗎?我也想看看一流飯店的蜜月套房是何種模樣。」 高志請兩人入內。
高樹在沙發坐下後,用那只舊打火機點著煙,津津有味的環視房間四周。
「同伴呢?」
「去美容室。她打算徹底改頭換面。」 「花多少錢?」 「美容室嗎?」「這個房間。」
「合計起來應該十二、三萬圓吧!」「像你住的地方,可以租好幾個月了。」「我已不想再住那種地方。」 「可以請教令尊之事嗎?」 「我不記得了。」「一切嗎?」
「是的。」
高志摸著手鍊,揮揮手,讓金牌發出聲響。
「連令堂也忘了?」
「刑事先生,你調查我的事幹麼?你們應該做的事情很多吧?」高志也點著一根萬寶路。年輕刑事則面無表情。
「我們希望盡早逮捕室田命案的兇手。」「總不會是認為我有嫌疑吧!」「你最近出手綽濶,而且又開著室田的賓士。」「這玩笑開得太過火些了。去年除夕夜和誰在何處,我隨時能說出。」「但,並不能就認為你並非兇手。」 「為什麼?」「大貫也和你有同樣完壁的不在現場證明。由於他的選舉後援會要去廟裡祭拜,入夜後大家就集合了。」 「什麼意思?」「我是說如果大貫是兇手,當然無法予以逮捕。」 「請不要再瞎扯了。」「實際負責殺人的也叫兇手。」 「沒殺人的也是?」「讓我再考慮看看。」高樹捺熄香煙。
高志起身,從冰箱裡拿來波本威士忌和三只酒杯。
「要喝嗎?」
「算了,我們正執行勤務。」「那太可惜了,這酒不錯呢!」高志只在一只杯內倒入威士忌,端起,一口喝光。並未再倒第二杯。
「你有些像西部影片中的職業鎗手。」 「你們眞正的來意何在?」「見到你以後就不太想說了。」「那可眞糟!我只能認為你在故意諷刺。」「這個世界和警察都是同樣不好應付的。」 高志倒第二杯酒。
「沒見過令尊嗎?」年輕刑事問。
「記都記不得了,怎麼見面?」「眞的沒見過,那就算了。」「刑事這一行是讓人回憶往事的職業嗎?」 高志站起來,走向窗邊。
二十六樓。前方沒有大樓遮擋住,視野遼濶。而且,這樣俯瞰,街道也寬了,更可知道有多少人擠在街上。室田之死,只不過是在這麼寬濶的街上的無數人中,減少一人而已。
「和大貫發生過什麼嗎?」「什麼?你是指長峰醫院的事?」「那件事應該結案了,至少,在室田還活著時就已經結束。」「為何我要對叫什麼大貫的傢伙如何?」 「他殺害室田。」「你說這話可眞大膽。高樹先生,咬定一個人是兇手可需要確實的證據。」「你應該知道我說的是實話。」「我一向都是自己想怎麼活就怎麼去活,不必你們勞心。」 「我沒干涉你。」「你的表情已經說了——想教訓我的表情。你一定想說,那種生活方式不對,必須這樣生活才行,人,就是應該如此。算了吧!我活了二十五年可不是為了聽人教訓。」 「你忘記一件事。」 「什麼事?」「我剛剛說的,這個世界沒那樣好應付,大貫更是不好應付。以我的看法,像他那種人,為了遂行自己的目的,即使殺人也在所不惜。」高志腦海中浮現咬著雪茄的男人身影。明明不是自己故鄉的腔調,卻可以坦然使用!確實不是好惹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