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0/21页)
★把尸体搬到房间,制造出密室。
★被害者身负重伤,走进房间之后出于某些原因,从内侧上锁之后便断了气。不是为了包庇凶手,而是害怕伤害自己的歹徒追上来。以上的情况只要被害者断气便成为永久的秘密,乃至于演变成极为不可思议的事件。因为既然有密室出现,众人就会怀疑是凶手制造出来的,案情反而更加扑朔迷离。越是熟悉密室诡计的人越容易被这种情况迷惑。在密室小说中,这算是一种将计就计的招数。
★有运用此类诡计的例子,还是个知名作家的作品,凶手将死于另一处的尸体扔进有一扇高窗的美术室,房间是密室,伪装成人是在室内遇害的,是一种抛掷人类尸身的新奇诡计。
(D)密室逃脱诡计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位于高层的密室,窗户开着,凶手在杀人后走钢索或借助其他特技从高处的窗户逃脱的诡计(M·B·4)(F·M 无)。
★另一种是越狱的诡计(F·M 无),这是密室诡计的反间计,不过以诡计分类来看,还是适合归入此类。实际上,逃狱有许多巧妙的手法,比如利用怀表发条中的锯齿状零件耐心地把窗户铁条锯断,制作逃脱通道; 或一点点存下狱中工厂的布或厚纸原料,织成长绳,从高窗垂吊下来。虽然有趣,但与密室被害者的诡计性质不同。美国的魔术大师胡迪尼曾经巡回世界,从各国监狱脱身,或请人把他关到金库里,再逃出来。这里面当然有可以让他达到目的的特殊手法,但很少能当成侦探小说的诡计使用。胡迪尼的传记里对各种逃脱诡计做了详细的解说,可说是非常有意思的魔术解说书。
★知名的小说涉及越狱诡计的有勒布朗的《亚森·罗宾越狱》(L’évasion d’Arsène Lupin)、福翠尔的《逃出十三号牢房》(The Problem of Cell)、劳森的《无头女郎》(The Headless Lady)等。亚森·罗宾是在独居房里装病,利用在床上装病的幌子改变自己的容貌,被传唤上法庭的时候,众人误以为他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也就是让别人以为他是罗宾的替身,获得释放。
★福翠尔的主角是一位学者名侦探,为了检验自己的实力,进入监狱。他从老鼠在牢房里出没这一点猜测地下有已经废弃的旧下水管道,便耐心地驯服老鼠。拆开衬衫,扯出丝线绑在老鼠脚上,把老鼠赶进地下洞穴里,与外界联系,最后成功地让人从外面送来一小瓶截断窗户铁条时要用的硝酸。这些诡计经过巧妙的描写,成为相当有趣的小说。《无头女郎》最近应该会被翻译成日文,它的诡计无法三言两语交代清楚,这里就不揭底了。
(昭和三十一年五月《侦探小说之谜》)
隐藏方式的诡计
在我小时候,名古屋一带有一种叫“藏垃圾”的游戏。孩子先在地上画地为牢——确定一个四方形区域,将某特定垃圾,比如火柴棒大小的一截树枝或稻草、小石头埋在“牢房”的泥土里,由其他孩子找出来,可说是缩小版的“捉迷藏”游戏。我小时候觉得有趣极了。
青年时代,在穷困潦倒又无聊得发慌的时候,我和朋友想出了将“藏垃圾”游戏改成适合成年人玩的游戏,乐在其中。我和朋友轮流负责藏东西,比如将一张名片藏在桌上某处。桌上杂乱地摆着书、砚台、香烟、烟灰缸等,五花八门。游戏就是在桌上的杂物丛林里藏进一张名片,我通常把当时受欢迎的朝日牌或敷岛牌附滤嘴的香烟盒,抽出里面用来支撑的厚纸,将藏匿目标的名片卷得细细的,再塞进去。我也想出把名片的一面涂黑,贴在黑盆子底部的隐藏手法。这个游戏可以消磨掉一整天。
侦探小说中经常融入这类“隐藏”的趣味。罪犯躲起来,而侦探将其找出来。最出色的例子应该就是爱伦·坡的《失窃的信》了。它反过来利用人类的心理,不是藏起来,而是正大光明地摆在眼前。切斯特顿稍作改动,用于藏人,写下了《隐形人》(The Invisible Man)。邮差这个职业成了盲点,明明人就在眼前,人们却对他视而不见。这又被奎因用到长篇《X的悲剧》中,乘务员及渡船的验票员身份就是隐身衣。明明就在眼前,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
诡计通常都是为了隐瞒某些事情才会使用,但这里我想举几个自古以来就一直使用的藏东西或人的诡计。藏匿的物品中,以宝石、黄金、文件最多。参考我过去记下来的“诡计表”,首先关于藏宝石的地点,极端的例子有将宝石藏在身上的伤口中、让天鹅吞进肚子或窃贼自己吞下等;而普通的藏匿办法如肥皂里面、乳霜瓶的乳霜中、口香糖里,或者把项链挂在圣诞树上琳琅满目的装饰品里面等。
把宝石吞进肚子里的办法,事后还得再从排泄物里找出来,女性把东西藏在特殊的位置,这种办法在小说中反而普通。不过藏在伤口的手法,像是为了藏一点儿小东西而伤害自己的肉体,或把东西塞进既有的伤口中,这种必须承受莫大痛苦的做法,让人感到莫名的刺激。我的笔记中,使用这类诡计的作品有比斯顿的《麦纳斯的夜明珠》,但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例子。《鲜血淋漓》[9]这部戏中,主人公身处土仓库的熊熊火焰中,为了抢救代代相传的挂轴,切腹后将之塞进自己的脏腑之中,这个构思虽然不是为“隐藏”,却是最为刺激的一种。
至于小说,构思的妙不可言让人难忘的有柯南·道尔的《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有六座一模一样的石膏像,让人分不出宝石究竟藏在其中的哪一座;还有道尔作品的《蓝宝石奇案》,让天鹅吞下宝石,却猜不出是哪只天鹅。亚瑟·莫里森[10]的长篇《绿色钻石》(The Green Eye of Goona)也使用同样的构思。
藏金币的诡计里,罗伯特·巴尔[11]的短篇中有一个奇特的例子。一名老守财奴藏着数量庞大的金币,在他死后,这些金币下落不明,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翻遍了房子,甚至天花板和地板都掀开来,却还是找不到,也没有埋进地下的痕迹。实际上,金币一直都在人们眼前。去世之前,老人买了火炉、风箱、铁砧等道具,把所有的金币都溶解了,再加工成薄如纸片的金箔,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并在上面贴上普通的壁纸掩盖。老人将金币打得极薄,贴满了所有房间的墙壁,这出人意表的隐藏方法很有意思。
卡尔有个短篇,文中藏匿凶器的方式十分有趣。有人在室内遭到锐利的短剑刺杀。房间是密室,而且凶器绝对带不出房间,尽管如此,众人找遍了整个室内却仍找不到短剑。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其实凶器是尖锐的玻璃碎片,罪犯将它丢进室内大如金鱼缸的玻璃容器里面了。当然,玻璃在丢进水里之前,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了。